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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界市公開設立影響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投訴舉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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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上午,全市設立影響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投訴方式新聞發佈會上,以張家界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工作指揮部第1號令形式公開發布《關於設立影響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投訴舉報方式的通告》,向全社會公開影響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投訴舉報方式。

《通告》明確企業(項目)可以通過電話、傳真、上門、信函、電子郵件、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實名反映情況、投訴問題或提出建議。《通告》列舉了八個方面的受理情形,包含有關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建議,企業(項目)在張家界投資、建設、經營過程中需要政府或有關部門協調解決的重要問題,以及涉及政府、職能部門、公用事業單位在政務服務、市場準入、中介服務、政府誠信、規範執法、涉企政策執行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通告》明確的4個具體時限如下:

  • 投訴舉報實行24小時受理;

  • 受理後24小時內明確辦理方式或辦理主體進行轉辦交辦並向投訴人反饋辦理情況;

  • 轉辦交辦後10個工作日內限時辦結;

  • 辦結後24小時內向投訴人反饋辦理結果並進行滿意度調查。

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復工復產。目前,全市續建項目已全部復工,均轉入正常施工階段。一季度,全市141個實施項目實際完成投資32.53億元,為年度計劃的11%,與上年一季度的32.44億元基本持平。公開設立舉報方式旨在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全面高效受理處理企業問題反映和訴求,為企業提供寬鬆的政務環境、及時協調保障、優質的“保姆式”服務,讓企業集中精力抓發展,力爭把疫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努力完成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確保實現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目標任務。(記者 陳碩)

關於設立影響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投訴舉報方式的通告

為切實推動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全面高效受理處理企業問題反映和訴求,經研究,現就設立影響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投訴舉報電話及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受理方式

企業(項目)可以通過電話、傳真、上門、信函、電子郵件、微信公眾號等方式,採取實名方式反映或投訴。

(一) 受理電話(傳真):0744-8201111 8381551;

(二) 受理地址:張家界市永定區子午路376號張家界市發改委2103辦公室;

(三) 受理郵箱:[email protected]

(四) 微信公眾號:關注微信公眾號“張家界營商環境”,通過公眾號“投訴建議”菜單反映問題或投訴;

(五) 建立企業負責人微信工作群,隨時接受情況反映。

二、受理範圍

(一) 對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工作的建議;

(二) 在我市投資、建設、生產、經營等過程中需要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協調解決的重要問題;

(三) 相關職能部門政務服務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亂作為的問題;

(四) 利用職權指定中介服務,強迫購買指定產品和服務,強迫參加協會、商會等社團組織的問題;

(五) 違規對企業進行檢查,違法對企業進行行政處罰或處理結果未公開的;違法違規或者不合理對企業採取停產、停業和停水、停電、停氣等措施的;在涉及企業或者企業家的案件中超範圍、超限度採取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侵害企業和企業家財產權和人身權的;利用職權“索、拿、卡、要”,或者故意刁難的問題;

(六) 限制市場公平競爭、設置壟斷條款或者地域保護政策、擅自提高市場準入門檻的問題;

(七) 政府及其部門依法作出的承諾、簽訂的合同不予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問題;

(八) 其他影響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行為。

三、辦理流程

(一) 全天受理。實行24小時受理,及時受理並做好臺賬登記;

(二) 限時交辦。根據投訴舉報的內容、性質,24小時內確定辦理方式和承辦主體;

(三) 限時辦結。交辦後10個工作日內由辦理單位向市指揮部報告辦理結果;

(四) 及時督辦。由市指揮部督查督辦組對辦理單位進行適時督查,確保按時辦結;

(五) 限時反饋。自受理後24小時內向投訴人反饋辦理情況。問題辦結後,24小時內向投訴人反饋辦理結果,並進行滿意度調查。

張家界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工作指揮部

2020年3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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