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哈爾濱這些區域禁止使用挖掘機、壓路機、瀝青攤鋪機、叉車等機械

記者從哈爾濱市生態環境局獲悉,為進一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減少非道路移動機械汙染排放,根據相關規定,哈爾濱市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

自2020年5月1日起,哈市建成區和市轄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區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


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種類有哪些?按照《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的通告》,指適用於《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試方法》(GB36886-2018)中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主要包括但不限於工業鑽探設備、工程機械(包括裝載機、推土機、壓路機、瀝青攤鋪機、非公路用卡車、開槽機、樁工機械、挖掘機、叉車等)、材料裝卸機械、機場地勤設備、空氣壓縮機、發電機組等。以上非道路移動機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高排放:排放黑煙等明顯可視汙染物的;經檢驗,煙度排放超過《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GB36886-2018)中III類限值的。


《通告》實施區域為本市建成區和市轄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區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


按照《通告》要求,哈爾濱市根據本市大氣環境質量狀況,依法適時調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範圍,並向社會公佈。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等法律規定予以處理。本通告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龍頭新聞 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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