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審批放權,敞開供應?土地政策繼續變革,對樓市有什麼影響?

中建科信—政企通


權力下放是國家深化改革的一部分,更有利於土地市場健康平穩有序的供給。

用地審批放權不是無限供應,是根據地方實際情況有序合理供給。有利於城市整體規劃佈局,不會因為用地性質審批;而影響城市整體規劃。

現在城市中有大量的閒置土地資源,有些是老舊企事業單位廠房、辦公機構、或者歷史遺留下來的老舊危樓、城中村等等不同性質的土地資源;嚴重的影響整個城市的發展。因為遺留問題較多拆遷、徵收難度極大無法推進。現在權利下放有利於有些項目的快速審批推進、快速解決問題;會將一大批以前無法解決的問題處理完成,加快項目報批、審批速度,減少中間環節、減少資金成本。

未來城市可根據自身文化風情特色,打造城市建築特色名片。未來城市可根據城市整體規劃風格進行市場化運作,讓更多的房企參與到城市化建設中來;同時也能降低用地成本。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價格平穩!

對老百姓來說,能緩解房價上漲!增加部分人群收入!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歡迎👏關注➕交流!


十三石


3月12日,國家發佈了《關於授權和委託用地審批權的決定》

文件要點主要有兩個方面:

一是將國務院可以授權的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審批權下放到省、自治區、直轄市層面。

二是將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以及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土地徵收審批事項委託給部分試點省、自治區或直轄市。首批試點省份為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試點期限1年。

從以上的文件中我們基本可以解讀為:國家對包括永久基本農田在內的土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審批權下放到了省一級政府。信號很明顯,那就是加大建設用地的土地供應。

這次土地政策的變革受益最大的是二線以上的區域中心城市,因為這些城市是人口淨流入型城市,城市規模在不斷的擴大,因此需要更多的建設用地。而對於三線以下的城市,尤其人口淨流出的城市,自身還有城中村沒有改造完成,人口流入完全靠周邊鄉鎮的農村人口進城,以及非常少量的流動人口,來支撐新房購買。因此三線以下的城市對於建設用地的需求很少,根本談不上什麼規模。舉個例子,我們遼寧一個地級市,目前在售的項目也就70個,每年大部分項目的銷售額介於0.5億至2億之間,全市加一起也就70億至80億,這個銷售額還沒有二線城市一個稍大一些項目一年的銷售額多呢!

所以這次建設用地審批權的放開最大的受益對象是人口淨流入型城市,我知道其實大家最關心的還是土地審批權放開後對房價有什麼影響?

在這裡多說兩句,土地審批權放開後,地方政府有更多的自主權,使得審批土地使用權更加靈活(至於實效性等什麼的就不多說了,我不喜歡像專家教授那樣一板一眼的說的那麼全面,不管重要不重要,或者讀者已經知道了,都提個遍,很怕別人說他不專業似的。我喜歡泰森打拳擊和奧沙利文斯諾克式的文章)。

說重點,用地審批權放開不會對房價產生任何影響,如果能產生一點影響,國家也不會下放用地審批權,更何況是建設用地審批權。

(注意我這段話)以目前中國的建設用地制度來看,如果不進一步完善閒置土地處罰措施,或是限制建設用地開發時間,大家妄想通過土地政策的其他變更來影響房價簡直是痴人說夢!

以上分析詳見我2020年2月21日在頭條上發表的《地產公司的土地儲備與房價的關係》一文,這篇文章裡有比較詳細的分析。

以上僅代表個人觀點,虛心接受批評指正!


StoneRoc


前一段時間,土地審批權下放了,很多朋友非常關心對樓市能產生什麼影響,最簡單的理解就是土地的供應量會被打開,杭州剛發佈今年的土地供應要比去年增長近30%,這樣促使供需平衡更加合理,這幾年買房難的主要原因在於供應量受限,這次的改革,促使樓市迴歸供需平衡,使用市場法則促進樓市健康發展,關注龍哥,讓你買房不迷路。


友居房產阿龍


土地敞開供應蓋樓,可能嗎?基於住房緊張,還是拉動經濟或是刺激消費?

這都是不可能的。首先,房子不缺而是過剩。第二,就是拉動經濟也不再靠賣地蓋住宅樓。第三,資金流向要更多傾向於農業、製造業、科技產業和其它有後勁的民生產業,不再支持買地蓋樓。第四,新的建設項目不再是老一套,只會建高樓、高速、機場、地鐵,這些東西隨著人口老齡化,出生率下降,將會逐漸顯現出過剩,直至最終閒置,無用。在這種情勢下,談土地敞開供應,似乎不合時宜吧?任何時候土地都不會敞開供應,因為它是有限的資源。


常去海邊散步的人


第一個基本的判斷,現在的政策是初步的,後續關於土地制度和商品房制度,都有可能推出新的政策。目前政策的目的在於逐步加大城市建設用地的供應,特別是大中型城市和中心城市,緩解土地供應的緊張局面。 而且這個政策在30多個省市不同類型的城市已經進行了兩年的試點,是積累了相當的經驗的,這個政策既是省慎的,也是經過驗證的。

第二個判斷就是推進城市化的進程的需要。在現有土地使用和審批制度上,資源,財力,物力和人才都在往中心城市聚集,我國的城市化走發展小城鎮的路子走不通,只有進一步的推進中心城市的建設,容納更多的人才能實現更多的就業,城市化的要義就是大城市化,輕軌地鐵,環城高速,這些基礎設施也必須要有人口集聚的效果,才能發揮出效益來,所以大城市化這也是將來的一個很明顯的發展趨勢。

第三個判斷是盤活農村建設用地的存量。我國的土地並不少,按城市綜合用地100平方公里承載100萬人來計算,1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就足以承載全中國的城市人口。但為什麼造成城市建設用地這麼緊張的局面。最主要的就是因為在土地使用和審批這一塊過於集中,強調保護基本農田。但你像深圳轄區面積只有1000平方公里,卻承載著近2000萬人口。上海有6000多平方公里,但上海的農業用地卻超過了一半多,目前的上海人口2400萬,理論上上海可以承載5000萬,實際上上海人口也已經超過了3000萬。這些城市的土地早就不用於農業生產,與其荒置,不如將其開發利用。農民得利,城市受益。

第四個深層次的原因還是從財政的角度去考慮。地方建設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地方的基本民生和運轉也需要財政資金的支撐。土地的開發利用和流轉這個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稅收。這個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稅源,各地都有通過開發和利用土地來增加收入的衝動。從另外一個方面講,也只能不斷的開發土地才能滾動發展,才能夠集中公共資源進行公共事業建設。城區土地獲得開發,房子多了,人也多了,將來開徵房產稅就能保證地方有一穩定稅收來源。

第五個就是有關房產的問題。放開審批權限並不會衝擊房地產。放多少用多少,地方能夠自主的決定,政策的空間就大,地方政策的靈活性就會加強。真正影響房地產供應和房價的,還是經濟的整體發展形勢。如果一個地方債務高企,不能盤活手頭的資源,就有可能會導致地方經濟活力的喪失,經濟搞不好發展上不去,房地產怎麼會好。放開土地的審批權限,反而可能會激活經濟,建多少,怎麼建,怎麼用,地方的自主性強,長遠來看也會利好於房地產更加健康有序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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