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滄:不用跑法院起訴和確認 糾紛調解更便捷

廈門網訊 (廈門日報 記者 譚心怡 通訊員 海法宣)發生糾紛一定要跑到法院起訴嗎?糾紛經過調解組織調解後,一定要跑去法院進行司法確認嗎?近日,海滄法院發佈了一起糾紛案,該案通過運用最高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的“特邀調解組織調解”“網上司法確認”便民操作,不僅做到了減少人員流動,更提高了司法確認的審查效率,更好地滿足了人民群眾多元、高效、便捷的糾紛解決需求。

2020年2月,李某因慢性結腸炎(急性發作)到某醫院住院。當天由於病房廁所地面積水,李某不慎滑倒,致使右股骨粗隆間骨折。李某認為正是該醫院的疏失才導致他骨折,因此向該醫院提出賠償,雙方因賠償問題發生糾紛。這時李某並未選擇成本較高的訴訟方式解決,而是選擇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該醫院通過最高院多元調解平臺申請調解,並在該平臺上選擇了糾紛所在地的嵩嶼街道調解委員會組織調解,調解員收到該案後立即組織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了調解協議,該醫院同意向李某一次性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費用共計13000元。

調解協議簽署後,調解員通過多元調解平臺點擊一鍵申請司法確認,案件隨即轉入人民法院內網司法管理系統,海滄法院法官收到司法確認申請後進行線上審核,審核通過後直接出具裁定書,確認嵩嶼街道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達成的協議有效。若一方當事人未履行,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至此,該糾紛得到快速圓滿解決。

記者瞭解到,發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多元調解”,登錄最高院多元調解平臺在線上申請調解,並選擇專業的調解機構和調解員。該平臺不但能夠對各方當事人採取身份認證,確保參與當事人的身份無誤,還能同時進行視頻調解,線上製作筆錄,線上簽訂協議。簽好協議後就可以直接在網上申請法院司法確認,後續法院法官則可以通過線上審查進行司法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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