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崔继华作出逮捕决定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原副总经理崔继华(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

,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崔继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崔继华简历

崔继华,男,1962年11月出生,汉族,安徽休宁人,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年9月至1982年8月,省商业学校计划统计专业学习;

1982年8月至1996年1月,省盐业(蔬菜)公司办事员、科员、副科长、科长;

1996年1月至2003年9月,省盐业(蔬菜)公司副经理、省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2003年9月至2010年10月,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0年10月,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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