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福建“三支一扶”期满后这样考核!

2019年4月,福建省人社厅发布了相关细则,小伙伴们可以作为参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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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福建“三支一扶”期满后这样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考核程序包括: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组织考核、确定等次。

落实期满就业服务:加大乡(镇)事业单位直接考核聘用力度,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定向招考和笔试加分政策......

我省2017年招募派遣的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即将服务期满;2018年招募派遣的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即将满一年。为准确评价“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岗服务期间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保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安全有序离岗,根据《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文〔2015〕301号),现就做好2019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期满考核和离岗前后管理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开展年度和期满考核

01

考核原则、方法和对象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和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考核。年度考核对象为2018年派遣且当前在岗的高校毕业生;期满考核对象为2017年派遣且当前在岗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日期按出征派遣之日起2年足年足月足日计算,在此之前已离岗的高校毕业生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解除协议手续,不列为考核对象。

02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业务技术提高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廉”主要考核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情况。

03

考核程序

“三支一扶”毕业生考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负责本地区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具体考核工作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其中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高校毕业生,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会同团县(市、区)委和乡镇党委共同考核其担任团干部期间的工作情况。考核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个人总结

毕业生按照考核内容要求,对服务期间的德才表现和工作情况以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并填写《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期满)考核登记表》(以下简称《考核登记表》)。调整服务单位的毕业生在现服务单位考核,其中在原服务单位工作情况由原服务单位予以鉴定。

民主评议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单位进行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时,既要全面体现考核内容要求,又要重点反映工作完成情况。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毕业生在团委工作岗位上的表现情况,要进行专门考核。

组织考核

服务单位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毕业生日常考察、年度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形成考核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初步建议。对年度、期满考核拟推荐为优秀等次的人选,应在服务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确定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参加本地区考核总人数的30%。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根据被考核人德能勤绩廉表现、服务单位考核等次初步意见,按照优秀等次比例,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综合考虑被考核人服务情况、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考核意见,严格按照本地区优秀等次比例,确定考核等次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省“三支一扶”办将对考核优秀人员进行通报表扬。

04

考核材料

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将《考核登记表》《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期满)考核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考核汇总表》)《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信息采集表》)和期满毕业生一寸免冠彩照(照片背后用铅笔备注毕业生姓名)等材料,于7月15日前寄送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将汇总的《考核登记表》《考核汇总表》《信息采集表》各一份和毕业生照片等材料,于7月底前统一寄送至省“三支一扶”办,电子版一并报送。

考核结果确定后,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应将考核材料存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档案,并及时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和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三支一扶”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服务平台),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结果、在岗状态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实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做好离岗交接

01

工作交接

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离岗前毕业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并督促指导服务单位和毕业生做好离岗前的工作交接。

02

制发期满证书

在核实全国“三支一扶”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后,省“三支一扶”办将为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统一制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并委托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发放给毕业生本人。

03

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转接

服务期满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随就业单位迁转。暂未就业的,户口应迁入生源所在地,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落实期满就业服务

01

推动期满政策落实

各地要高度重视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综合施策,拓宽门路,强化服务,建立多渠道流动机制。加大乡(镇)事业单位直接考核聘用力度,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定向招考和笔试加分政策,促进服务期满毕业生留在服务单位或面向农村基层就业。要积极向本区域内国有企业等用人单位推荐服务期满毕业生,有条件的可组织专门的岗位对接活动。

02

做好就业跟踪服务

市、县(区)“三支一扶”办要及时将2019年服务期满毕业生纳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跟踪统计范围,认真做好就业跟踪统计工作,避免漏报、错报。已落实就业单位的,要及时录入全国信息系统和省服务平台;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要作为重点服务对象,进行实名登记,提供“一对一”精准就业帮扶,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实施市级“三支一扶”计划的设区市要按照本通知确定的考核原则、内容和程序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部署做好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年度、期满考核和离岗前后管理服务工作。考核结果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未按规定进行的,将不予制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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