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通报3起典型问题

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各旗县区委、纪委监委,市及驻市各单位党委(党组),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深化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五原县统计局局长边军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6年,五原县统计局先后9次违规发放津补贴100300元。按照县委、政府要求,五原县统计局于2018年1月,退还违规发放的11500元到本局财政基本账户,剩余部分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后经县巡察办督促后才组织职工将违规发放的84303元津补贴清退到本局财政基本账户(已故职工张某某领取的4497元无法退还)。边军同志身为五原县统计局局长,违规发放津补贴,且未在规定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应承担主要责任。2019年12月27日,五原县纪委给予边军党内警告处分。


乌拉特中旗工商联原主席兰海龙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6年9月25日,乌拉特中旗工商联原主席兰海龙赴杭州参加学习培训,9月30日培训结束后经广西桂林、陕西咸阳,于10月4日返回。违规报销绕道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1633元,并多报支学习培训期间伙食交通补助420元。2019年12月,乌拉特中旗纪委给予兰海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规报销费用。


乌拉特前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刘云龙超范围报销差旅费用问题。2016年6月3日—8日,刘云龙带队赴杭州参加学习培训后,刘云龙等10名参训干部超范围报销费用3969元。刘云龙作为时任乌拉特前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对违规超范围报销费用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0月,乌拉特前旗纪委给予刘云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超范围报销费用。


在当前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无敬畏、行无规矩,纪律意识淡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反躬自省,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六次全会关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的各项部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督促推动领导干部带头改作风转作风,主动抓作风治歪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和掌握人、财、物使用和审批重点环节,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持续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中共巴彦淖尔市纪委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巴彦淖尔通报3起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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