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頂:關於《新農村村民訴本公司侵佔林地糾紛》一案最新進展說明

同花順(300033)金融研究中心訊,四川金頂(600678)(600678)3月31日發佈公告,關於《新農村村民訴本公司侵佔林地糾紛》一案,最新進度為一審判決,案件審判結果為原告敗訴。

本案中,原告是四川省峨眉山市樂都鎮新農村2組42名自然人,被告是四川金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金頂在本次案件中所處角色為被告。

本案的基本情況如下:原告為峨眉山市樂都鎮新農村2組村民,其擁有位於峨眉山市樂都鎮新農2組東礦附近大量林地。2018年11月左右原告部分村民發現被告原核準開採石灰石採礦面積遠遠超出了範圍,大量違法侵佔了原告二組村民的林地、耕地,隨即通知了原告其他村民並告知了新農村委,經現場確認,被告超範圍採礦侵佔原告林地、耕地的事實。經初步丈量,被告分別違法侵佔原告集體林地大約340畝左右。被告未經原告同意,肆意侵佔原告合法林地,大面積毀林超範圍採礦,其行為明顯違法,已經侵害了原告合法權益,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支持原告全部訴訟請求。訴訟請求:(一)依法判令被告未經原告同意侵佔位於峨眉山市樂都鎮新農2組東礦附近大約200畝林地(東至板栗坡與新堰村交界,西至和尚崖金頂溜槽,上至梔子花坪木槐凼,下至羅溝溝心。最終以實際測量為準)、西礦附近大約350畝林地(最終以實際測量為準)的行為構成違法侵權;(二)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位於峨眉山市樂都鎮新農2組東礦附近大約200畝林地(東至板栗坡與新堰村交界,西至和尚崖金頂溜槽,上至梔子花坪木槐凼,下至羅溝溝心。最終以實際測量為準),退還侵佔的林地並恢復原狀;(三)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位於峨眉山市樂都鎮新農2組西礦附近大約300畝林地(上至紮腳扁-還路,下至板凳坪,東至木槐凼,西至水凼溝,最終以實際測量為準),退還侵佔的林地並恢復原狀;(四)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原告位於峨眉山市樂都鎮新農2組西礦附近大約50畝退耕還林地(上至板凳坪,下至礦山修榴槽-大坡,東至流槽口,西至尖峰山水凼溝,最終以實際測量為準),退還侵佔的林地並恢復原狀;(五)依法判令本案的所有訴訟費用、鑑定費由被告承擔。

關於此案對公司的影響,公司表示,本次裁定不會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產生影響。公司將根據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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