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能打罵學生嗎?來聽聽一位資深老師怎說

我們經常會聽到某校某老師打學生,最後家長告到學校,最後老師受處分。典型的案例是:去年日照五蓮二中兩學生逃課,私自到操場玩耍,被該班班主任叫回,並在四樓門廳用課本抽打。後被該校及教體局處理,解聘合同並把該老師納入“黑名單”。媒體報道後,引起巨大的爭議,老師該不該給學生適當的懲戒?該如何教育好學生?最後五蓮縣教體局撤銷對該老師的處理。事態總算平息。

從該事件中,我聽到過老師都在議論:現在的書難教,學生難管。我以為這不是壞事,恰恰是好事。這說明時代的進步,學生由過去被教育的對象,正在成為自我的主人。同時還說明,老師教育觀念必須改變,過去傳統教育和管理的模式和方法已經不靈了。


那麼,老師該怎樣教育學生、管理學生呢?


首先,要管而有理。老師對學生加強管理,這是老師不容推卸的職責,那些只教書不管理的老師不是一個稱職的老師。我們要求學生集中精力聽課,專心學習,就得保證每一個學生在課堂上有一個安靜正常的學習環境。


而對於擾亂教學秩序、破壞課堂紀律、干擾老師授課、影響學生學習的現象,老師如果不聞不問,雖然可能得到少數學生的好感,得到這個老師“不干涉學生自由”的稱許,但卻損害了大多數學生的利益。這樣的老師怎麼能算是一個好老師呢?因此,作為一個負責任的老師,必須大膽管理,最大限度地為學生營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空間。


但是,要大膽管理,更要管而有理。管而有理的“理”是什麼呢?我以為《中小學生守則》是學生在校的行為規範,也是老師對學生進行管理的“根本大法”,是對學生進行管理的“理”之所在。除此之外,那些個人所定之“法”,都是多餘的,如有與《中小學生守則》相悖的,更應該廢止。


其次,要教而有方。教書育人,這是教師的份內事。只教學生知識,不教學生做人,決不是一個好老師。為什麼許多畢業的學生中,成績好,常受褒獎的學生很少回校看望老師,而返校最勤,對老師感情最深的反而是當年的“問題學生”?就因為這部分學生當年受到老師的教育最多。雖然當時他們也常挨批評、寫檢查、請家長,但他們心中都明白,老師是真心關心他們,愛護他們。


有位同學說的好:“愛的反面不是恨,而是冷漠。”我們老師對“問題學生”沒有冷漠對待,而是時刻想以一顆真誠的心換一顆真誠的心。即使批評重了,話過激了,但是用心是好的,出發點仍然是一個“愛”字。現在,許多在校就讀的學生還不能理解,這在很大程度上,是我們老師教而無方,教不得法。


我們一些老師總希望一兩次談話就能解決學生的思想問題,而當這樣的談話不能如願奏效時,就大發雷霆,訓斥加辱罵,來壓服學生;也有的老師總認為自己是對的,“我的話就是真理”,學生的意見、看法,一概都是錯的,一有表示就是“狡辯”,就是頂撞老師。這些老師以一種救世主的身份居高臨下,盛氣凌人,這是教育學生的大忌。


我以為,良好的願望是教育學生的前提,正確的方法是教育學生的關鍵。我主張教育學生應該採用談心式、探討式、論辯式,還可以採用書信式。和學生談心,要真正平等,允許學生辯白、反駁、保留自己的意見,不給學生髮言權,不聽學生申訴,這是老師的通病,也是老師不能取信於學生的病根。不要動輒就要學生請家長,對學生教育求得家長的配合是必要的,但把問題推給家長,假家長之手來懲罰學生,是我們老師的無能。


再次,要嚴而有度。嚴格管理、嚴格教育、嚴格要求,當然必要。中國有句老話“嚴師出高徒”。家長把孩子送到學校,常常要求找一個好班主任,這個班主任的“好”,往往是“嚴”的另一種說法。現在,許多老師治班、治教的一個法寶,就是一個“嚴”。但是,“嚴”必須有度,“魔鬼訓練法”在體育場上有效,卻不能用到教學上;馬卡連柯帶著手槍進教室在他那個時代是必須的,現代學校早已廢除了戒尺藤鞭。


嚴而有度的“度”體現在,教師“嚴”的目的是為了學生的健康成長,是為了學生更好地獲取知識,而所採取的方法經過學生的努力是可以實現的,並且是行之有效的。它不會傷害學生的身體,更不會傷害學生的自尊和人格。我們反對那種超出學生身體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嚴”,堅決反對對學生體罰和變相體罰。


我們提倡一種新型的師生關係,它是平等的、民主的,既有老師尊重學生、愛護學生,又有學生理解老師、尊重老師。

老師能打罵學生嗎?來聽聽一位資深老師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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