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19日已經被法院判刑為什麼到現在也不收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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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決下達後,為維護被告人的權利,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被告人,被告人的辯護律師,親屬有10天時間的上訴期。

10天之後,視被告人,被告人辯護律師,親屬對一審法院判決無異議,然後法院下達一審判決執行令,法律判決正式產生法律效力。被告人身份成罪犯身份。

執行令送達羈押被告人的公安看守所,看守所會擇期將罪犯送到監獄服刑。

一般法院判決後,剩餘刑期不到三個月的都留在看守所刑滿釋放。


晚風144607612


這個情況有點複雜。一審判決宣判送達文書後有十天上訴抗訴期,此期間判決不生效,在此期間被告人上訴或檢察院抗訴,判決也不生效,要等二審裁判後才可能生效,未生效的判決是不能執行的。問題的重點是“收監”,收監是俗稱,指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收押進看守所或者監獄,一般有幾種辦法:刑事拘留、逮捕、執行刑罰,用的文書分別是拘留證、逮捕證、執行通知書。對於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實刑的未羈押被告人,法院一般會在開庭或宣判的同時決定逮捕並通知公安機關執行,對於判處拘役實刑的一般不逮捕,特別是對於犯危險駕駛罪的被告人即使判處實刑但因為不符合“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逮捕條件而不能決定逮捕;還有些不能羈押的被告人如懷孕的婦女、正在哺乳自己子女的婦女、有重大疾病的人等。對沒有收押的罪犯在判決生效後法院會開出執行通知書將罪犯交看守所執行,對不宜羈押的等符合條件後交付執行,或依法辦理暫予監外執行。對於判處非監禁刑的不存在收監的問題,對其中判處緩刑、管制的交罪犯住所地司法局實行社區矯正。


空173416639


難道是先判後收嗎?奇葩!!


臥虎161376022


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後,被告有十五天的上訴期,這十五天少一天也不行,問題是過了十幾天或者到第十四天,被告對一審結果想不通,覺得重判了而不服,打報告要上訴,就不會被送監獄執行,直到二審結果下來後,(二審等於是終審裁定,如果還是覺得自己受了冤屈,可以在監獄服刑時向上一級法院提出申訴),隨時可以送監執行。

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機關抓獲後,經過審查,有證具能夠確實充份的證明嫌疑人的行為構成了犯罪,巳經觸犯了法律,要報請襝察機關批准逮捕,檢察機關要對嫌疑人進行問詢,核實嫌疑人的犯罪過程情節,公安機關在審查過程中有無刑詢逼供後,代表國家提出公訴。

如果案情簡單會很快接到判決,如果案情複雜、構成團伙犯罪、故意傷害、殺人,要判處死刑的會拖很長時間。3月19日判的還不到十五天,既使過了,也要看這次疫情防控的情況,監獄未必在現在接收。


風中的絮


犯人被判刑後不是馬上就送到監獄去,而是判刑後會馬上把犯人送回看守所,在看守所的時間是算刑期的。不馬上把犯人送到監獄是判刑後有些犯人要上訴,不想上訴的犯人一審判決十天後生效。而看守所每月會分批次把犯人送到監獄。如果你不上訴的話用不了多久就會把你送走,當然了在監獄要參加勞動但日子要比在看守所好過一些。所以有些犯人被判刑後就盼望著早一天把自己送到監獄去。


於是4299


國家應對嚴重危害國家、社會的安定、安全的刑事犯罪分子從快、從嚴、從重懲處,對改造不好的犯罪分子,視其表現,增加刑期。


YTS524


上訴期


小橋流水人家67281


有人


正能量236308340


背景


春63462234


去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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