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本书,竟惨遭灭门,多人被凌迟处死,就连去世之人都未放过


旧时统治者为迫害知识分子,故意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是为文字狱。文字狱在历朝历代时有发生,以清朝最为严重。“清代三百年,文献不存,文字狱祸尚有可以考见者乎?”史学家曰:“有之,然其严酷莫甚于清初。”而其中就记载着最为惨烈的明史案。

说起这明史案,看过《鹿鼎记》的朋友们应该有所印象,鹿鼎记开篇就是明史案血腥大屠杀的画面。

公元1663年,浙江杭州正在进行一场血腥的屠杀。被屠杀的人,主要来自湖州的两个家族,一个姓庄,一个姓朱。在这场“明史案”中,有72人被处死,多人死法惨烈,被凌迟处死,牵连上千人,连已经死去多年的人,也被挖了出来剁成了肉酱。妇女和儿童,不是被发配到边疆做苦力,就是给八旗子弟当奴才。

这场祸害的根源来自于一个人,他就是庄廷珑。庄廷珑,家境富饶,少时入国子监,之后成为了一个有钱的财主老爷,疾病致双目失明。别的富翁都喜欢拈个花惹个草,买个官什么的,可这位不,他偏偏爱好文史哲,想借此在青史留名。但庄廷珑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自身硬件条件也不行,写不出好文章。


因为一本书,竟惨遭灭门,多人被凌迟处死,就连去世之人都未放过


正巧这时,庄廷珑听说明天启朝大学士朱国桢遗留下一部没全部完成的明史遗稿,这朱国桢曾在大明朝当过内阁大学士,文化水平高,写出来的东西一定不错,出版一定大火。无巧不成书,朱家到现在早已让败家子败完了,家里穷得都揭不开锅了,庄廷珑只花了一千两就得到这部明史残稿的出版权,庄廷珑又出资找了一批“枪手”,延揽了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文人,其中,就包括金庸的先祖、著名文人查继佐。庄廷珑以每千字三十两白银的代价令他们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大家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加班加点,日夜奋战,书终于完成。他满意的在书名后面加了两字“辑略”,定名为《明史辑略》,署上了自己的大名。

但殊不知,摊上了大事,灾难就从这时开始了。

付出这么大代价,庄廷珑终于得偿所愿,《明史辑要》一出版立刻成为年度畅销书。但好景不长,物极必反,树大招风,这本《明史辑要》就招来了小人。原来这庄廷珑署名的《明史辑要》在书中尊奉南明弘光、隆武、永历帝为正朔,用永历等朝的年号,斥责明将降清为叛逆,更直呼努尔哈赤为“奴酋”、清兵为“建夷”。这些把柄被一个名叫吴之荣的小官吏抓住了。吴之荣是出了名的大贪官、无赖,听说当地有富户私自编修了明史,吴之荣乐的直跳脚,升官发财的机会到来了。于是他拿着书直接去了庄家,见了庄廷珑的老爹,二话不说,拿着书在老人家面前晃来晃去,厚颜无耻地说:“书里面明显是在宣扬反清复明!要想没事,一千两封口费!”这庄老爹也是个硬茬儿,根本就不搭理他,把吴之荣当狗一样赶了出来。

因为一本书,竟惨遭灭门,多人被凌迟处死,就连去世之人都未放过

宁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这句话说得还真没错。吴之荣碰了一鼻子灰的,一分钱没捞着,还被羞辱了一顿,于是悄悄向杭州将军松魁告发了此案,但由于此案牵涉幕客程维藩、巡抚朱昌祚、督学胡尚衡,并归安、乌程两学官等,庄允诚又花重金贿赂当地官员,紧急删改了原书有问题的字句,重新刊行。吴之荣差点被气死:好你个庄允诚,宁愿把钱给上头的人,也不愿意花十分之一堵住我的嘴。

吴之荣彻底疯了,直接上北京告状去了。事情越弄越大,一发不可收拾,惊动了权臣鳌拜。康熙二年,清朝官方做出最终判决,“庄氏《明史》传闻异词、赞扬故明、毁谤本朝、悖逆已极,著将庄朱两家和参与编撰者及其父兄子侄年十五岁以上者斩决,妻妾女孙及子侄十五岁以下者流徙为奴”。

庄允诚被逮捕上京,被虐待惨死于狱中,庄廷珑被掘墓开棺焚骨。庄廷珑之弟庄廷钺也被凌迟处死,全族获罪;朱佑明及其子朱念绍、朱彦绍、朱克绍和侄子朱绎先后被斩杀,妻子徐氏吞金自尽,李令皙的幼子十六岁,法司命他减供一岁,得免死充军。少年不肯,最后一并处斩;参与编辑的文人董二酉当时已死,尸体被从棺材中挖出,肢解成36块,他儿子董与沂,年仅九岁,善作诗文,也被诛杀。另外,凡作序者、校阅者及刻书、卖书、藏书者,甚至刻字工、印刷工、书店老板均被处死。

因为一本书,竟惨遭灭门,多人被凌迟处死,就连去世之人都未放过


而告发者吴之荣得到庄允城、朱佑明两家大量财产,飞黄腾达。这种发家致富之法一下引起许多人效仿,很快大家跟样学样,掀起了一股举报风潮。有人眼红别人的财产,有人家有过节,就胡乱告官说所写文字“反清复明”。官场上也经常以此为手段相互争斗,以此争名夺利。

很快“反诗”层出不穷,但有时所谓的反诗,其实版权要归属到唐代的诗人,简直荒唐至极。但许多说不清楚的人,或被人恶意报复的人,下场就会如庄、朱两家一样,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

“明史案”是清初第一宗文字狱案,它掀起了清文字狱的风潮,“庄廷珑明史案”这场血腥大屠杀,只是个开始,并不是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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