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勳:殺死愛情的,永遠不是“變心”


有沒有純粹的愛情?


關於愛的本質,可以確定的是:


人是為了幸福而活的。人永遠需要愛,需要付出愛,也需要得到愛,這是本質。

可是在形式上,不同的社會法律、道德倫理,有不同的愛的形式。譬如前幾年看到報紙登了一則消息,一位阿拉伯公主因為自由戀愛就被爸爸處決。

阿拉伯公主自由戀愛從一個角度看,它是一個動人、偉大的愛情故事,可是從那個社會的角度看,它是不道德的。


蔣勳:殺死愛情的,永遠不是“變心”


這就是我要說的,愛的形式與道德、法律沒有辦法脫節。

愛不可能完全聖潔、完全單純到脫離人類的法律、道德,一旦發生衝突時,你就只能選擇。

羅密歐與朱麗葉千古以來讓人感動的原因,就是他們衝破了法律與道德,梁山伯與祝英臺之所以讓我們落淚,也是因為他們衝破了法律與道德。


蔣勳:殺死愛情的,永遠不是“變心”


再提一個更有趣的例子:《白蛇傳》,這是一則非常動人的愛情故事,因為主角是人與蛇,多麼不可能在一起。

這些故事就是企圖保有愛情的純粹性,可是這個純粹性要存在現實之中,非常困難。

羅密歐與朱麗葉怎麼可以在一起?他們兩家是仇人啊!梁山伯與祝英臺怎麼可以在一起?一個這麼有錢,一個這麼窮,有階級問題啊!


那白蛇和許仙又怎麼可能在一起?一個是蛇一個是人!


蔣勳:殺死愛情的,永遠不是“變心”


種種現實的聲音都是要說服你,純粹愛情的不可能性。

在這樣的狀況下,如果你還在堅持愛情至上,堅持愛的聖潔主義,你就要無怨無悔,不管遭遇任何困難,甚至是死亡。

如果有怨有悔,從一開始你就要回到法律跟道德的規範裡,一開始就不要背叛法律跟道德。


這完全是你的選擇。


蔣勳:殺死愛情的,永遠不是“變心”


其實,每一段愛情,我們都應該回過頭來問自己:我要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如果你選擇一段轟轟烈烈的愛情,要震撼整個社會的道德跟法律,你應該要很清楚結局。


如果不知道,糊里糊塗的,在遭到責備時才滿懷怨悔,那我會覺得是這個人自己沒有想清楚。


當另一半變心時


愛情有絕對的內在本質,也有客觀的外在層面。


內在的本質可以是一個最聖潔、最崇高的東西,但它的外在則受限於許多形式:法律、道德,包括所愛的對象都是外在的現象。

所以當你個人選擇無怨無悔時,可能碰到的最大難題,就是對方退縮、改變了。


蔣勳:殺死愛情的,永遠不是“變心”


西漢卓文君在第一任丈夫過世期間,在一個非常哀傷的狀態下,遇到了才華洋溢的司馬相如。


司馬相如也非常喜歡卓文君,所以作了一首詩《鳳求凰》,“以琴心挑之”,就是彈琴唱歌她聽,卓文君就被感動了。


在這裡就有一個難題: 愛可不可以被替代?

歷史上並沒有記載卓文君的前夫是什麼樣的人,他是不是也愛著卓文君,或卓文君是不是也愛他?


可是在這個時候,在她守喪期間,她卻愛上了司馬相如,甚至跟他私奔。那她不是背叛了前夫嗎?


蔣勳:殺死愛情的,永遠不是“變心”


這裡面是有矛盾的,不只是說她震撼了舊的社會倫理價值,跟一個男人私奔,同時也包括卓文君是不是相信有所謂永恆、不朽的愛情?


如果她相信的話,那她自己本身就很矛盾,因為在她遇上司馬相如之後,就背叛了與前夫的愛情。

後來司馬相如也變心了,卓文君寫了很有名的一首詩《白頭吟》,說夫妻情分如溝水東西流時,她除了悲傷還是悲傷。


其中一句“願得一心人,白頭不相離”道盡古今中外男女對愛情的最大渴望。


我想我們社會里,不管女性男性都有過這樣的憂傷。


蔣勳:殺死愛情的,永遠不是“變心”

在這個時候,我個人覺得應該要重新考慮自已愛情的聖潔性與崇高性,愛情的本體是在我,或是對象?


如果是在我,那麼在我的生命裡面,愛情已經完成了,我所得到的歡悅、圓滿的部分,都將隨著我的一生永遠不會褪色,至於結局是什麼,我不太在意。

常常會有朋友或是學生來找我,訴說他們因為戀愛而哭泣、哀傷,覺得活不下去.


我就會問他們:“你覺得 你跟這個人在一起,曾經快樂過嗎?”有時候他們生氣到極點時,會說:“我從來沒有快樂過。”


蔣勳:殺死愛情的,永遠不是“變心”


我就會提醒他:你是不是說謊了?你會不會沒有注意到?因為你如果沒有快樂過,現在就不會這麼難過。

我想,在很多時刻,我們需要被提醒,也要常常提醒自己,就是我所愛的這個人,他真的愛過我,對我善良,疼愛過我。


難道要因為一些小失誤,或者他離開我了,我就要開始憎恨他、 報復他,讓他從百分之百的好,變成百分之百的壞?


只有愛情能保障愛情


很多人會在愛情結束時產生憎恨,是因為他覺得愛情的誓言是永遠不會改變的,談戀愛時說的海枯石爛,就應該是要到海枯石爛才能戀心,真的是這樣嗎?

我們回到古代的婚姻倫理,回到法律允許一個男人可以同時娶好幾個妻子的時候。


法律可以規定他要把愛平均分給不同的妻子嗎?還是他也會有特別寵愛,特別不寵愛的?

這就是說,愛的表達本來就是在一種習慣和形式當中。


蔣勳:殺死愛情的,永遠不是“變心”


千萬不要覺得有一紙婚約就能保障愛情,只有愛情能保障愛情。

婚姻是法律,它可以保障一夫一妻制,如果有一方沒有履行,另一方可以告他,可以要求他賠償,法律可以判他有罪。


可是你沒辦法以法律要挾另一方愛你。

婚姻與愛情不同,法律對愛情是無效的。可是我們常常把它們混淆了。


蔣勳:殺死愛情的,永遠不是“變心”


我常常在想一個問題,婚姻可不可能繼續保有愛的持續性?


因為我看到一些朋友本來很愛讀書、很上進、很在意自己的形象,結了婚之後卻開始發胖.....我不知道該用什麼字去形容,我的意思是婚姻好像讓兩個人開始自我放棄了。

我真的覺得,當你開始每天睡覺十二個小時,不上進、不讀書,然後發胖、不在意自己的衣著時,你就是不愛對方了。


因為你已經不在意自己是不是吸引對方,不怕對方覺得你是不好的。


蔣勳:殺死愛情的,永遠不是“變心”


我相信我可以跟一個人在一起二十年,他都是新鮮的、迷人的,而且我也會自然而然地覺得,在他面前我不可以太差,我不會讓自己發胖,讓自己講話言不及義。

我想如果因為跟一個人結婚而變得庸俗,或是對方變得庸俗,我真的會覺得厭煩。

我的意思是,千萬不要讓婚姻變成戀愛的句點,它應該是可以延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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