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检察院三项举措夯实社区矫正监督


为防止和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虚管现象发生,保障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预防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今年以来,莲湖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三举措加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健全信息台账,掌握情况。 为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虚管、衔接工作不到位等情形,莲湖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区法院协调,建立健全了法律文书抄送制度、定期沟通通报制度,不断密切各环节之间的信息联络,消除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真空地带”,确保社区矫正监督全覆盖。

  二、突出社区矫正监督重点,做实日常,打造嵌入式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新模式 。坚持对社区矫正工作情况采取每周巡察、每月抽查、半年普查的方式进行监督。通过抽查社区矫正罪犯矫正工作档案、约谈社区矫正罪犯,开展面对面谈话,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检察监督,突出社区矫正监督重点,聚焦精准监督,把监督工作嵌入各司法所的日常工作中。

  三、开展专项检察,纠正违法。 检察干警积极开展专项检察活动,重点查看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准确,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入矫、解矫手续;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奖惩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组织的矫正活动是否合法。发现问题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形式予以纠正,提升司法所的工作规范,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降低又犯罪率,维护社会稳定。 (拟文:潘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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