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實行”推恩令”的弊端,諸侯國如何執行的“推恩令”?

大馬哈魚12


推恩令是漢武帝時期為了強化中央集權,瓦解藩王勢力而採取的天才式的政策。

從漢朝開始,中國曆朝歷代都在上演著相似的戲碼。那就是帶頭大哥帶著一大群兄弟造反,打下江山之後大哥當皇帝,小弟當大王。緊接著要麼是大王想當皇帝,要麼是皇帝擔心大王相當皇帝。於是皇帝要削藩,大王要抵抗,上演出一出又一出的兄弟反目的悲劇。

第一幕悲劇就是在漢朝初年上演的。漢景帝時期的七王之亂,把剛剛收拾消停的大漢王朝折騰的元氣大傷。最後儘管叛亂被鎮壓,但是地方勢力尾大不掉的局面還是沒有得到改觀。

公元前127年,主父偃向漢武帝提出推恩令的天才設想。推恩令的操作並不複雜,以前各地國王實行的是嫡長子繼承製,長子贏家通吃,老三老四還有那些庶子統統靠邊站。而推恩令就不一樣,只要是國王的兒子,全部有資格獲得封地。到了下一代,兒子的兒子,也按照這樣髮套路操作。

這樣一來,唯一的利益受損者就是嫡長子,而其他所有的兒子都成了新的既得利益者。

可以想象,這個政策一頒佈,肯定是擁護的人大於反對的人。

然後經過兩代的“瓜分”,一個原本地域龐大,實力強勁的地方王國,自然而然被切分成了難成氣候的小蘿蔔頭,關鍵那些小蘿蔔頭的主人還對皇帝千恩萬謝。

這就是漢武帝的推恩令,推恩令的實施,不但實現了跟削藩政策一樣的效果,打擊了地方勢力,強化了中央政權。而且優點是推行順利,名利雙收。

所以說,如如僅僅考察強化中央集權,打擊地方勢力這個效果來看,推恩令是成功的。

那麼,推恩令是不是就如蒙娜麗莎的微笑一樣,完美無缺呢?
當然不是。

因為同姓諸侯王不僅僅是在一方稱王稱霸,也擔負著拱衛京師,抵禦外敵的作用。一旦諸侯王被瓦解掉,一國所有事物都要由中央政府來決策,來承擔責任。

這個時候,對於皇帝個人能力的要求是極其高的。

周天子垂拱而治,只要在京都擺一個pose,就可以天下太平。

可是現在大事小情都要由皇帝拿主意,皇帝一個人,渾身是鐵也打不了幾根釘。就連朱元璋那樣的強人也累得吐血,雍正皇帝更是活活累死在龍椅上。

所以這個時候皇帝必須要有人當他的左膀右臂?

誰是皇帝的左膀右臂呢?文武大臣嗎?笑話,真相是,皇帝既要利用文武大臣的才華,又要防止他們權力過於集中,對皇位形成潛在的威脅。

為什麼?因為文武大臣畢竟是外姓家奴,保不齊哪天就會起兵造反嘛。

所以,皇帝要想找到自己信得過的人,只能從兩個地方下手。

第一個,老婆的孃家人。因為大家畢竟屬於利益共同體。姑爺是皇帝,老丈人、大舅哥還不天天吃香的喝辣的?

這就是漢朝外戚專權的根源。

可是有時候外戚也不那麼聽話啊,尤其是老皇帝死掉,小皇帝年幼的時候,外戚往往會把持朝政,飛揚跋扈。

想一想霍光當年是多麼的囂張吧。皇帝不聽話直接拿下,換一個皇帝。簡直就是太上皇。

所以,另外一個勢力就進入了皇帝的視野,那就是宦官。

宦官是完全依附在皇帝身上的寄生蟲。皇帝好,他就好。就像那句廣告詞一樣,他好我也好。而且皇帝從小到大都是有太監們服侍在左右的,相比那些朝堂上的知人知面不知心的大臣,太監更容易取得皇帝的信任。

這是很符合人的邏輯的。

就是換成你,你是願意相信那些別人推薦上來為你服務的陌生人,還是陪伴你成長十幾年的公公呢?

更何況,太監們總是低眉順眼順著皇帝的心思辦事,而那些大臣,還經常拿出天命天道那樣的大道理來壓制皇帝的慾望。

尤其是漢朝的時候,儒家勢力利用天人感應學說,動不動就說天災天象是皇帝沒有道德惹怒了老天爺。搞得皇帝灰頭土臉的很沒有面子。

所以說,宦官專權,也說推恩令的另外一個副產品。

有意思的是,在漢朝歷史上,外戚專權和宦官專權,就像美國的民主黨共和黨一樣,輪流坐莊。

這是因為無論是宦官還是外戚,專權太久一定會影響到皇權的穩定和安全,因此這種交替就是一個動態的政局平衡。

至於諸葛亮講的親賢臣遠小人那一套說辭,完全就是外姓的朝廷官員和知識分子,對於皇權的另外一種壓制。官僚階層希望和皇帝共同主宰天下,自然不希望有其他勢力染指政權,不管他是外戚還是宦官。

所以他們認為,皇帝如果不信任官僚階層,重用外戚或者宦官就是昏君。

因為歷史是知識分子官僚階層寫的嘛。

說到底,還不是為了本階級可以獲得政治勢力。

所以簡單總結一下,推恩令是漢武帝發動的天才削藩手段,它用一個溫和的方式瓦解了地方勢力的威脅,為漢朝的中央集權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如果一定要說推恩令有什麼弊端的話,那就是由於地方勢力的消除,加強了朝堂上的競爭,皇帝和臣子分割利益的時候,為了確保皇權的安全,會輪流出現外戚專權和宦官專權的不健康現象,終漢朝一朝,都沒有解決掉這個弊端。


鐵錘文史


推恩令,是漢武帝頒佈的一項削弱諸侯王勢力的政令,名義上,這是“上以德施”,但實際上是,諸侯王死後他的封國可以被他的子孫分封,這就是打破了嫡長子繼承製,諸侯王的封地被層層分封,勢力削弱。


然而歷史上,削藩是一件十分危險的事情,要麼造成藩王叛亂,要麼削藩提出者被殺,最壞的結局是藩王被逼造反,明朝的朱允文削藩就是一個例子,他削藩失敗,反倒被叔叔朱棣推翻,最後丟了皇帝寶座。

那麼,推恩令是怎樣出現的呢?

漢朝建立之初,為了穩固政權,實行“郡國並行”制度,既沿襲了秦朝的郡縣制,又實行了周朝的分封制。這種制度的好處在漢朝建立之處大大的穩定了社會,但是隨著漢朝政權的穩固,到了漢文、景兩帝時,皇權面臨著諸侯王勢力的威脅。

這時候出現了好幾種削弱諸侯王勢力的對策。賈誼在《治安策》裡提出“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策略,然實際效果並不理想,晁錯提出的削藩,直接導致七國叛亂,到漢武帝時,主父偃的“推恩令”才有效的解決了這一問題。

推恩令的好處在於,諸侯王知道這是漢武帝的一個巨大陰謀,但是他沒有理由拒絕執行,一方面,推恩令得到諸侯王的兒子們的支持,另一方面這是朝廷的政令,如不執行那是與朝廷作對。

推恩令的頒佈可以讓諸侯王的兒子們層層分封他的土地。

按照“推恩令”只要是諸侯王的兒子,他就可以合理合法的得到一封地,這塊封地就是在從諸侯王的封地上分出去,這樣就直接削弱了諸侯王的實力。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記載:主父偃說上,古者諸侯不過百里,強弱之形易制。今諸侯或連城數十,地方千里,緩則驕奢易為淫亂,急則阻其強而合從以逆京師。今以法割削之,則逆節萌起,前日晁錯是也。今諸侯子弟或十數,而適嗣代立,餘雖骨肉,無尺寸之地封,則仁孝之道不宣。願陛下令諸侯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願,上以德施,實分其國,不削而稍弱矣。

推恩令的實行使得諸侯王的土地層層被分封,到了子孫後代手裡他的封國變成了很小的一塊土地,就再也沒有實力與朝廷作對。

然而這只是推恩令在理想狀態下的一種效果,它的弊端也是存在的。

推恩令的弊端

一、需要的時間很長,不能立竿見影。

推恩令雖然可以很委婉的削弱諸侯王的勢力,但是它的見效需要很長的時間。諸侯王們雖然可以執行推恩令,但是也只有等諸侯王死後,他的土地才能分封給自己的兒子們,諸侯王的勢力才能被削弱。

劉備對外宣稱自己是漢景帝之孫中山靖王之後,他雖貴為漢室宗親,然而到了自己這一代,已經淪落為平民百姓,可見推恩令確實起到了削弱諸侯王勢力的效果,但是卻用了很長的時間。

二、諸侯王可在控制子孫數量。

雖然諸侯王不能正面對抗“推恩令”,但是他能決定生多少兒子。而推恩令執行最好的效果便是諸侯王后有很多兒子,這樣他的封國就會盡可能的被分成許多小塊,可如果只有一個兒子,那既不是推恩令就沒有了意義!

因此他們可以選擇生一個兒子,這樣就能完整的繼承自己的封地,勢力也沒有被削減!

總的來說,推恩令是一項溫和的政令,他能夠實行的基礎是建立在文景二帝的削藩之上,在推恩令頒佈的同時,漢武帝也有附益之法和酎金律的制度,三管齊下,漢武帝才達到了削弱諸侯王勢力的目的。


南山居史


推恩令是漢武帝為了鞏固中央集權而頒佈的一項重要政令。這項政令要求諸侯王將自己的封地分給自己的子弟。後來根據這項政令,諸侯國被越分越小,漢武帝再趁機削弱其勢力。西漢自漢文帝、漢景帝兩代起,如何限制和削弱日益膨脹的諸侯王勢力,一直是皇帝面臨的嚴重問題 。漢文帝時,賈誼鑑於淮南王、濟北王的謀逆事件,曾在《治安策》中提出“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建議。其具體辦法是,讓諸侯王各分為若干國,使諸侯王的子孫依次分享封土,地盡為止,封土廣大而子孫少的人,就虛建國號,待其子孫生後分封。漢朝原來施行的是郡縣制,所以制定推恩令是在郡縣制的基礎上做的改進,由以前的各諸侯所管轄的區域只由其長子繼承,改為由諸侯王的長子、次子、三子共同繼承

聚焦世界熱點


公元前127年,有一個叫主父偃的人提起了這件事情,並給漢武帝出了一條良策,他直接將此事挑明,諫言曰:“古者諸侯不過百里,強弱之形易制。今諸侯或連城數十,地方千里,緩則驕奢易為淫亂,急則阻其強而合從以逆京師。今以法割削之,則逆節萌起,前日晁錯是也。今諸侯子弟或十數,而適嗣代立,餘雖骨肉,無尺寸之地封,則仁孝之道不宣。願陛下令諸侯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願,上以德施,實分其國,不削而稍弱矣。”(出自《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

“推恩令”實施,無人再護漢家江山

隨著諸侯王的實力被不斷削弱,中央集權是加強了,可其他的威脅也冒了出來,就比如:外戚王莽篡漢。

王莽

王莽是西漢時期有名的官二代,他姑姑王政君是皇太后,家裡的親戚基本上都是當官的,王莽出生於這樣的家庭,卻沒有染上奢侈之風,當真是個人物。

他在當時的權貴子弟裡可謂是一股清流,每天安心讀書,生活簡樸,堪稱“別人家的孩子”!

這樣的一個人名聲簡直好到了極致,天下沒有不知道他賢名的人。

可誰都沒想到他會成為篡位的賊子,王莽毒殺漢平帝劉衎後,又讓孺子嬰讓位,在公元9年,登基建立新朝,西漢滅亡。

推恩令具體實施

規定諸侯王死後,嫡長子繼承王位,其他子弟繼承王國其他土地為列侯,列侯歸郡統轄

在推恩令下,較大的幾個諸侯國,齊國一分為七,趙國一分為六,梁國一分為五,淮南國一分為三,最大的諸侯國也不過十餘城。而小一點的侯國像長沙國、燕國、代國已經名存實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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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恩令是漢武帝推行的一道削蕃之策。西漢高祖劉邦為鞏固劉氏江山,大封同姓王,但是令他沒想到的是,劉邦死後不久諸侯便有了不臣之心。其後,文景皇帝時爆發了七國之亂,對漢朝的打擊很大,景帝的削蕃之策也未能實行。後來武帝時期主父偃上書推恩令,令武帝極為高興便很快推行下去。

有人說推恩令是千古陽謀,的確如此,這道命令名義上是為了諸侯子弟的福祉,實則就是削蕃令。諸侯雖有反對,但是其內部矛盾更多,導致其內部的分崩離析。推恩令唯一的弊端就是時效較慢。由於需要封給所有諸侯子弟,所以需要至少一代人的時間才能將諸侯國化整為零。但是好在武帝在位時間足夠長,西漢各諸侯也能生所以很快各諸侯便無力與漢中央王朝對抗。

諸侯國對這一道政令是非常反對的特別是嫡長子,但是這道政令將矛盾推倒了諸侯內部,很多諸侯國想在推恩令未能實施時反叛但是都被其它庶子告密,最終這道政令讓諸侯國一點一點變弱,成為國郡縣制的範圍。


歷史摸黑人


削化了諸侯王的實力,加強了中央集權。也導致了外戚篡權和宦官干政時有發生。

規定諸侯王除了讓嫡長子繼承王位外,其餘的庶子在原封國內封侯,新封侯國不再受王國管轄,直接由各郡來管理,地位相當於縣。這些越分越小的百十個諸侯國,小到什麼程度呢?“大國不過十餘城,小國不過數十里”。而整個國家範圍內,“漢郡八九十”,也就是作為直屬中央的郡佔全國國土面積的80%——90%,而且“形錯諸侯間,犬牙相臨,秉其扼塞地利”,意思是這些郡總是穿插進諸侯國土之間,郡的土地與諸侯國的土地犬牙交錯,使諸侯國不能連成片,並且郡縣總是佔據或扼守著有利地形 。侯國再也無力與中央抗衡,中央集權得到有力的鞏固。這使得諸侯王國在名義上沒有被進行任何的削藩,以此避免激起諸侯王進行武裝反抗的可能。


魏若厲


推恩令是漢武帝為了鞏固中央集權而頒佈的一項重要政令。這項政令要求諸侯王將自己的封地分給自己的子弟。後來根據這項政令,諸侯國被越分越小,漢武帝再趁機削弱其勢力。

推恩令弊端:1.漢武帝時期,把貴族的封地分為一塊一塊的,分別封給貴族的幾個兒子,所以一代代下來,貴族的權利就會越來越小。對於當時的大流思想和諸侯王包括諸侯嫡長子來說是不被接受的,容易導致諸侯群起反之,社會動盪加劇!

2.對劉備來說太坑了,怎麼說祖上也是西漢中山靖王劉勝之後,然後到三國時候的劉備,竟然只能靠賣草鞋為生了!

漢武帝時期,大一統帝國的國勢已相當強大了。可是當時有三大問題存在。一是諸侯王尚有一定的政治、軍事勢力,是一個不穩定的因素;二是土地兼併嚴重,社會動盪不安,階級矛盾不斷髮展;三是匈奴不斷入侵,兩越不停製造事端,使得西漢王朝邊境不寧。這三個因素促使漢武帝決心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以避免外敵還未進攻,而王朝內部就先行瓦解的局面總的來說利大於弊。




二哥說史


推恩令是漢武帝時期推行的一個旨在減少諸侯的封地,削弱諸侯王勢力範圍的一項重要法令。

推恩令的主要內容是將過去由諸侯王只能把封地和爵位傳給嫡長子的情況,規定諸侯王除了讓嫡長子繼承王位外,其餘的庶子在原封國內封侯,新封侯國不再受王國管轄,直接由各郡來管理,地位相當於縣。郡的土地與諸侯國的土地犬牙交錯,使諸侯國不能連成片,並且郡縣總是佔據或扼守著有利地形。侯國再也無力與中央抗衡,中央集權得到有力的鞏固。

簡單點說就是諸侯王有幾個兒子,就要把封地分為幾部分。

推恩令是一個相當好的削弱諸侯王勢力的方法,如果說起推恩令的弊端,我個人覺得就是諸侯王可以控制生兒子的數量。如果這些諸侯王只生一個兒子,那推恩令就完全失去了作用。


大江侃歷史


推恩令是漢武帝為了鞏固中央集權而頒佈的一項重要政令。這項政令要求諸侯王將自己的封地分給自己的子弟。後來根據這項政令,諸侯國被越分越小,漢武帝再趁機削弱其勢力。漢武帝兵不血刃,卻將強大的諸侯國四分五裂、越分越小,最後大國不過十多個城池,小侯只有十餘里。後來,漢武帝劉徹借酎金奪爵,直接廢除了一百多個小諸侯國,至此時已經沒有一個強大的諸侯國可以威脅其中央政權了。

正如賈誼在《治安策》中提出的假設:假令悼惠王(劉肥)王齊,元王(劉交)王楚,中子(劉如意)王趙,幽王(劉友)王淮陽,共王(劉恢)王梁,靈王(劉建)王燕,厲王(劉長)王淮南,六、七貴人皆亡恙,當是時陛下(漢文帝)即位,能為治乎?臣又知陛下之不能也。

故推恩令之所以能取得成效,乃是因襲文景時期的一系列弱藩、削藩政策。漢文帝時期,賈誼鑑於諸侯對朝廷的威脅,而提出“眾建諸侯而少其力”,這實則上就是推恩令的早期理論。不過由於當時的諸侯非常強勢,而漢文帝也是由藩王承繼大統,皇位還不夠穩固,才沒有在天下推行,只是拿對自己威脅比較大的齊國、淮南國開刀。

至漢景帝時期,朝廷政權已穩定下來,又已得到了休養生息。故採納了晁錯的削藩政策,而激起了吳楚七國之亂。就公義而論,吳楚七國之亂,其咎並不在吳楚七國,而在朝廷恃強,公然背信棄義。這也是當吳楚七國打出“清君側、諸晁錯”的旗幟之後,漢景帝腰斬晁錯以塞吳楚七國之口的原因。但最終的結果,卻是吳楚七國戰敗,諸侯再已無力對抗朝廷,只能任由朝廷宰割。

據《漢書·諸侯王表》:故文帝採賈生之議分齊、趙,景帝用晁錯之計削吳、楚。武帝施主父(主父偃)之冊,下推恩之令,使諸侯王得分戶邑以封子弟,不行黜陡。而藩國自析。自此以來,齊分為七,趙分為六,梁分為五,淮南分為三。皇子始立者,大國不過十餘城。長沙、燕、代雖有舊名,皆亡南北邊矣。景遭七國之難,抑損諸侯,減黜其官。武有衡山、淮南之謀,作左官之律,設附益之法,諸侯惟得衣食稅租,不與政事。

至於哀、平之際,皆繼體苗裔,親屬疏遠,生於帷牆之中,不為士民所尊,勢與富室亡異。而本朝短世,國統三絕,是故王莽知漢中外殫微,本末俱弱,亡所忌憚,生其奸心。

漢朝的(同姓)諸侯問題,是歷經文、景、武三世,才得以徹底解決,絕非推恩令的一策之功。至漢武帝時期,推恩令策略水到渠成。推恩令歸根結底解決的是漢朝皇室子弟對於中央政權的威脅。但它卻忽視了在中央集權制度尚不完善的情況下,當皇帝勢弱出現第三方大勢力時,無人可輔佐皇帝。這就是西漢最為致命的外戚專權的問題。其實這個問題一直是整個漢朝無法得以完全解決的問題。

西漢初年的呂后專權,就培植出了龐大的呂氏外戚集團,但最後在劉氏皇室集團的反擊下,呂氏集團最終被剿滅,這便是皇室子弟對外戚集團的鬥爭。到了漢武帝推行推恩令後,劉氏皇室子弟勢力逐漸衰弱,但外戚專權的現象卻沒有得到緩解。霍光專權時甚至可以廢立皇帝,但卻再沒有劉氏皇室勢力能夠與之抗衡。

外戚專權的現象便一直在西漢存在下去。等到了漢城帝時期,太后王政君幾乎一手遮天,完全籠罩了朝政。外戚王氏集團也完全掌控了朝堂,而王莽就是在這個時候開始逐步規劃的替漢自立,而當時放眼朝堂內外,沒有人能與王氏外戚集團抗衡。這個時候的劉氏皇室子弟,早就在推恩令的推行下勢力極度的衰弱,過度的分化使得諸侯勢力貧弱,完全沒有辦法與強大的外戚集團抗衡。

作為我國早期王朝的漢朝,用人制度並不完善。君主最能信賴的人,往往只能是自己的血親與姻親。故西漢王朝的兩大政治支柱,便是諸侯(血親)集團與外戚(姻親)集團。當諸侯(血親)問題被解決之後,就使得外戚(姻親)便失去了制衡力量,而這也是王莽能夠篡漢的原因所在。


劉文廣


劉邦建立漢朝後,重新採用分封諸侯的做法,諸侯實力的增長嚴重影響了王朝的安危,直到漢武帝時期,推行“推恩令”,方才消除了這個不安定因素,然而它卻又推動產生了新的危機。

本想分封諸侯保護王朝,結果卻成為重大威脅

漢高祖劉邦建立漢朝時,總結秦朝滅亡的原因,淳于越“無輔拂,何以救哉!”的話讓劉邦茅塞頓開,便分封諸侯國,封國分為王國與侯國,這樣如果有人造反,諸侯可以救援,不過只有王國有實力,侯國只享有封地的財稅,沒有兵權。

王國只分封同姓,基本只分封皇帝的兄弟子侄叔伯等,但漢初也分封了一些異姓王,不過後來都不得善終,隨後同姓王成定製。劉邦庶長子封為齊王(屬地在今山東地區),兒子劉長封為淮南王(屬地在今安徽)。王國的權力相當大,類似於一方割據勢力,王國封地一般相當於一個郡,可以自己招募軍隊,官員也自己委任,有的王國甚至可以自己鑄造錢幣。

分封諸侯,嚴重製約了統治者對土地的管轄,並且稀釋了中央的財力、物力,對中央集權構成了嚴重威脅!

“七王之亂”讓危機徹底爆發,“推恩令”呼之欲出

漢景帝時期,漢朝經過三位帝王的治理“輕徭薄賦,與民休息”,漢朝經濟逐漸恢復和繁榮,但諸侯國也越封越多。公元前154年,吳王劉濞聯合楚王劉戊、趙王劉遂、濟南王劉闢光、淄川王劉賢、膠西王劉昂、膠東王劉雄渠等諸侯王,以“清君側”為名發動叛亂,史稱“七王之亂”。

漢景帝三個月平定了叛亂,不過諸侯的威脅也徹底暴露出來,隨著漢武帝的即位,消除隱患的責任也傳遞到了漢武帝的手中,“推恩令”呼之欲出。

歷史上最有效的“陽謀”——“推恩令”

漢武帝即位後,大臣主父偃便建議:“眾建諸侯而少其力”,漢武帝採納了建議,隨後“推恩令”也開始施行,即允許諸王將自己的土地分給子弟,建立較小的諸侯國。

諸侯王的王位除了由嫡長子繼承以外,還可以用“推恩”的形式把其他的兒子在王國內分封。新的侯國脫離了原來的王國,地域獨立,而且沒有治民權,更沒有兵權,受當地郡縣的管轄。這樣諸侯國的封地越來越小,權力也被大大削弱了,失去了對抗中央的能力。

與“推恩令”一同實施的,還有各項針對諸侯的法令,進一步削弱了諸侯的實力:

1、酌金律,祭祀祖先時,上交黃金,成色不足或分量不足的,直接裁撤,封國屬地被收回中央。

2、附益之法,限制諸侯王的活動,並且不得參與政事、結交賓客。

3、私出界罪,諸侯國王沒有中央允許,不得離開封地,違者降爵奪地。

4、非正與亂妻妾位之律,漢律規定嫡子才能繼承封地,如正妻無子嗣,則就要剝奪封地為郡縣。

自此,諸侯終於失去了威脅王朝的能力,進一步加強了君主集權。

諸侯威脅消除,刺史坐大,成了新的威脅

“推恩令”施行以後,諸侯失去威脅,諸侯國的封地也重新納入王朝管轄,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公元前106年,漢武帝將全國分為十三個監察區,每個區叫做部,每部派一名刺史,中央的刺史叫做司隸校尉,其他十二個州都叫刺史。刺史的任命由皇帝挑選親信擔任,用派御史的方式對地方的豪強、官吏進行監督。

刺史品軼六百石,而郡守和諸侯國丞相品軼兩千石,小官管大官,內朝官管外朝官,相互牽制。但刺史的地位非常高,相當於欽差大使,具有直接面君的權力,有效節制了地方的各種勢力作亂。

隨後,刺史權力逐漸擴大,東漢時期刺史擁有了行政權和兵權,刺史正式成為一州的實際長官,成為了雄踞一方的割據勢力,為漢末的紛亂埋下了伏筆。

“推恩令”的頒佈和實施,是對分封制度不足進行的改革,徹底降低了諸侯的實力和威脅,進一步加強了中央集權,成為漢朝穩定的基石。

【史為鏡知興替】史知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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