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法院挂牌成立

3月27日上午,清河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县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市中院专职审委会委员董凤林,清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庄哲,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殿臣,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绍革出席活动。清河县有关行政单位及各乡镇主要领导、清河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参加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绍革主持。

清河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法院挂牌成立

在揭牌仪式上,董凤林专委、张殿臣副县长分别就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作了讲话,并共同为清河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揭牌。

清河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法院挂牌成立

董凤林专委强调,清河法院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府、各行政机关的支持配合,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结合本地的优势和特点,大胆尝试、勇于探索,有序推动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和运行。要认真分析中心建设、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深入探索完善协作流程、人员分工等工作机制,持续推动中心高效规范运行。要切实发挥中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张殿臣副县长指出,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建立行政争议“多元调解前置、法院诉讼断后”纠纷解决体系,是建设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二要加强府院联动,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积极行动,合力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三要坚持诉源治理,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实现新发展。各行政部门要努力适应新时代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新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正确处理好依法履职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在加强治理、促进和谐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有效整合行政和司法资源,有力化解行政纠纷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中心的成立将进一步促进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来源:清河法院)原文地址: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6737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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