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于志军 褚淑燕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河北省清河县检察院认真贯彻上级工作部署,迅速行动,上下联动,勇于担当,敢于亮剑,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初步成效。

  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

  清河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安华是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作为单位“一把手”,他敢于碰硬、冲锋在前,带头办案,为检察干警依法履职撑腰打气,为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排除阻力。

  2018年9月5日,王安华带头办理清河县首例涉恶犯罪案件。庭前,王安华仔细阅读了案卷资料,细致梳理了相关案情。在庭审过程中,王安华指控犯罪有力,举证详实,辩论有理有据。

  2019年10月28日,王安华带头办理清河县首例涉黑犯罪案件。清河县公安局于2019年4月1日将王某某等14人涉黑案件移送至清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接案后,王安华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案件性质。因该案为异地办理,王安华要求干警在工作中克服困难,迎难而上,并做到一案三查,就王某某等14人涉黑案件中发现的有关违纪违法线索上报邢台市检察院扫黑办。

  精准排查涉黑涉恶线索

  检察长带领干警在摸排、深挖上下功夫,想办法,拓思路,聚焦十种黑恶问题和辖区内较为突出的六个方面问题深挖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上。该院深入乡镇村居、重点场所、重点行业,认真细致摸排,填写“扫黑除恶入户走访登记表”和“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登记表”,杜绝“走过场”,发现线索及时核查上报。同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及其幕后“保护伞”,对群众举报线索做到逐件、全力、快速核查,并及时反馈,确保有效提高打击整治的社会效果,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据了解,今年以来,清河县检察院摸排涉黑涉恶线索1条,接群众举报1件,案件已核查到位。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下一步,清河县检察院将积极参与、积极配合、积极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对有重大社会影响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全面固定证据,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强化证据意识,统一证据标准,切实做到宽严有据,不枉不纵,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理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于志军 褚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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