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小丫環冤死上訴地府,問責判官堅持原判,孰對孰錯

說故事談人生,借古喻今談天下,聊不完家長裡短,道不盡的兒女情長。有道是:

曲木為直終必彎,養狼看家比狗難,墨染黃雀黑不長,粉刷鳥鴉不過天,糖浸黃蓮終有苦,強摘瓜兒哪能甜,好事終得善人做,哪個凡人當神仙。

閒言碎語不多講,我們還是開說故事。

古時候,在刑部有個姓汪的官員,雖然官位不高,但辦事嚴謹認真,秉公無私,其審案水平高,很多疑難的案子都能得到公正的判決處理,無論在朝堂還是在民間,都有很高的威望。

雖然汪公斷案如神,執法公正,但幾十年來也沒有獲得升遷,一直在刑部待著。

故事:小丫環冤死上訴地府,問責判官堅持原判,孰對孰錯

這一日,汪公執行完一樁殺人毀屍案,處理完各種事後,等回到家已經是夜半時分。

剛躺下沒多久,汪公就聽到有咚咚的敲門聲,因為工作特殊,汪公以為是官署中有什麼急事,可打開門一看,一個從沒見過的小吏畢恭畢敬站在門口,雙手高舉著一封書信。

汪公覺得蹊蹺,打開書信一看,頓時大吃一驚,臉色變得很難看,看了看小吏,又看了看家人,欲言又止。整個過程中,小吏始終一言不發,靜候一旁。

汪公讓僕人伺候穿戴好衣服,坐上隨行的馬車,由小吏駕車,一路向東疾馳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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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候,官員貴族大多位於城東,而六部在西邊,如今朝著東邊走,汪公心裡越發有些沉重,捏著那份書信,忐忑不安。但回想這些年,自己並未做過什麼愧對天地良心之事,不禁又把心放了放。

走了約莫半個時辰,馬車終於停了下來,汪公透過窗簾一看,已然到了城東門。

此時城門已鎖,按照規矩,沒有九門提督的印信根本出不去。但奇怪的事情發生了,汪公眼睜睜看著守城的官兵一個個如同瞎子一般,似乎壓根都沒有看到馬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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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微停滯片刻,馬車緩緩而行,悄然無息從門縫間穿出,毫無任何阻礙地來到了城外。汪公大吃一驚,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出城後,馬車再次加速又行了大約一刻鐘,終於停了下來。

小吏說道:“到了!”扶著汪公走下馬車。

汪公抬頭一看,只見這裡金碧輝煌,雖是官邸模樣,但更像是廟宇

跟著小吏的指引,汪公走進一個院子,在院外稍候不久,十多個人從內堂走了出來,下階來迎接。

這些人的衣服冠帶的樣式都是朝服,但卻一個也不相識。眾人熱情地請汪公進入正廳,並謙遜地讓他坐在客席。

汪公抬頭一看,只見大堂正中的匾,白底紅字寫著“考勘司”三字,可從來沒聽說過有這個官署。

喝了一口茶,汪公忍不住還是拿著書信,問道自己來這的事由。

東邊首座有一位年紀相仿的官員,撫須回答說:“不瞞你說,你是人世的官,而我們是陰間的官,雖然陰陽相隔,但大家都管著刑獄,也算是同僚。”

話音一頓,那人又說道:“你斷事的才幹,我們都很佩服。所以近來發生了一件詭譎棘手的案子,特請你一同參詳,還望你不要驚怪。”

汪公心頭一驚,以為自己已經死了,趕緊站起來請求各位放他回生。

眾人安撫他坐下,笑道:“你想到哪裡去了,你的陽壽還長著呢!”汪公這才放下心來,開始瞭解案情。

原來就是自己剛剛判決的那件案子。

前些日子,一個官員的小妾因為與僕人過於親暱,被官員發現,雖然命人將僕人痛打了一頓,但沒有立刻辭退他。

僕人深感受到了侮辱,當夜就拿刀將官員夫婦殺死了,還沒逃出城,被人扭送到衙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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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律法,汪公判決妾和僕人凌遲處死之刑,這本無可厚非,但當晚給僕人開門的小丫環也受到牽連,被判同謀處以了死刑。

丫環死後覺得冤枉,就到東嶽大帝那裡告狀,如今考勘司複審,因為汪公是本案的審判官,這才請他到此。

汪公看完案件,微笑道:“上天有好生之德是好事,但以下弒上實在是人神共忌的大罪。丫環雖然並沒有殺人,但如果不開門,主人就不會被殺死,怎麼能說沒罪呢?”

眾人紛紛點頭道:“小丫環雖然沒有殺人,但深夜開門卻是事實,絕非無辜之人。如今雖然已經重新轉世投胎。但案子一直未結,所以特此麻煩你前來做證。現在聽了你的判詞,更加覺得判決有理,讓人沒辦法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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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到如此,汪公也站起身來向各位致謝,準備告辭。

眾人也不挽留,只是說:“將來這裡也有你的一席之地,回去後你應更加謹慎判案。”

汪公點頭應允,隨後走出大廳,在小吏的帶領下又坐上了馬車,沿著原路返回了住宅。

汪公迷迷糊糊不知道自己如何進屋,忽然間驚醒過來,這才發現原來只是一場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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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來想去,汪公還是推門而出,雖然不見小吏的身影,但地上的車轍痕跡尚新,卻是一點不假。

回想到剛才發生的一切,汪公不禁有些後怕。之後時常誡勉手下,說世界上最難當的官應該就是審判官了!一個丫環死了,鬼神尚且留心查詢,更不要其他人呢。

人命大於天,作為掌管生殺大權的審判官,一定要慎重謹慎,不然造成冤案,害了別人也終究害自己呀!


編者語:

這個故事出自清朝的《螢窗異草》,對於汪公的判決,我不敢苟同。

小丫環雖然半夜開門,導致了兩條人命的血案。但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她和僕人是同謀,怎麼能輕易妄斷,判她為死刑呢?

不同的時代對公正的標準不同,但生命首先應該放在首位,殺人償命不假,但沒有確鑿證據,是不是也該對從犯從輕從緩呢?

汪公的判決雖然得到陰府同行的認可,但試想以他的言論,之前的斷案又不知造成了多少冤魂,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他得不到升遷,或許也有這個緣故吧!

大家有什麼想法不妨留言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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