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將分檔徵收殘保金 鼓勵國企等單位帶頭安置殘疾人就業

3月27日,記者獲悉,為更好發揮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作用,有效有力促進殘疾人就業,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6部門通知精神,省發改委等部門結合我省實際,對殘保金分檔徵收、社會平均工資口徑等作了進一步明確,將殘保金由單一標準徵收調整為分檔徵收。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含)-1.5%(不含)之間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的50%徵收;在1%以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的90%徵收。

  根據要求,認真落實省殘聯、省發改委等15部門《關於扶持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申請自主創業擔保貸款,給予優先重點扶持。 對未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且拒繳、少繳殘保金的用人單位,將其失信行為記入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動用人單位建立健全殘疾人就業崗位設置機制,鼓勵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建立面向殘疾人的專項崗位預留制度,在公開招錄(聘)工作人員時不得設置歧視性條件,帶頭招錄(聘)和安置殘疾人就業。(記者 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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