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加強網絡銷售食用生活物資質量安全監管

為加強網絡銷售食用生活物資經營四種模式的質量安全管理,24日,武漢市市場監管局印發《關於加強網絡銷售食用生活物資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意見》,要求各區市場監管局加強監督管理,開展監督抽查、開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監督檢查、加強肉品檢驗檢疫證明的檢查查驗、加強快檢工作的監督檢查,嚴防不合格食用生活物資流入市場。"


疫情發生以來,為解決城市封控期間的居民基本食用物資的保障,武漢市各大商超、電商平臺、網絡銷售企業紛紛以網絡銷售的方式,為社區居民提供社會團購和個性化需求。當前,食用生活物資包括米、面、油等預包裝食品,以及菜、肉、蛋、水產品等食用農產品。


目前,武漢市開展食用生活物資網絡銷售的模式主要有四種模式:“總倉+平臺”模式、“總倉+平臺+實體店”模式、“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簽約商戶”模式、“經營者+微信”模式。


《意見》指出,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將流通環節監督抽查列入工作計劃內,對網絡銷售企業的總倉及實體門店,有針對性的開展食用生活物資的監督抽查,嚴防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


針對新情況、新業態,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加強巡查,精準施策,督促網絡銷售企業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快速檢測、信息公示、安全分裝、冷鏈配送等義務,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對網絡銷售企業的肉品檢驗檢疫證明監督抽查重點是,要查驗冷凍肉、冷鮮肉、儲存肉的檢驗檢疫證明,嚴禁未經檢疫、來源不明的肉品上市銷售。


為切實消除食用生活物資質量安全隱患,各區市場監管局要督促網絡銷售企業在總倉、實體店開展蔬菜農藥殘留、水產品獸藥殘留快檢篩查工作。


“網絡銷售食用生活物資企業要落實信息公示和推送工作,凡未公示、未推送相關信息暫停配送。”《意見》指出,為加強對網絡銷售食用生活物資經營模式的質量安全管理,各區市場監管局要按照屬地監管原則

針對不同類型落實轄區內網絡銷售食用生活物資企業的監管責任,明確監管責任人,督促企業規範經營行為。


網絡銷售食用生活物資企業總倉和實體店,要每天在醒目位置公示蔬菜農藥殘留快檢結果、水產品獸藥殘留快檢結果、豬肉動物檢疫合格證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要利用互聯網技術,將檢測電子信息、公示圖片與銷售商品相匹配,方便消費者在網上購買時獲知和查驗產品質量信息;利用微信群,主動將電子小票和圖片信息推送給消費者,方便消費者查驗產品質量信息,做到先公示、後配送。


《意見》指出,網絡銷售食用生活物資企業線下門店、食品總倉的分裝場所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安全條件;計量器具符合國家計量標準;應採用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包裝材料進行分裝;分裝散裝食品時,包裝上應附著散裝食品標籤,標示散裝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內容。


網絡銷售食用生活物資企業的總倉和實體店,要嚴格落實食用生活物資的索證索票制度,索取上游供貨商所供食品的產品合格證明、動物檢疫合格證、蔬菜及水產品的產地準出、快檢結果等相關證明,確保食用生活物資來源合法。蔬菜從總倉直接配送到社區的,由總倉開展蔬菜農藥殘留快檢工作;蔬菜由線下門店配送的,由經營門店負責快檢;總倉已進行過快檢的,實體門店可以直接使用總倉的快檢結果,無需重複檢測。


網絡銷售食用生活物資企業在運輸、配送冷凍食品時,應保證全程冷鏈,杜絕因長時間脫離冷鏈造成的食品變質。


01.

“總倉+平臺”模式

如美菜商城、美團買菜等


企業自建網絡平臺,接受消費者網上下單;自建或租賃倉庫成為總倉,在總倉內實現食用生活物資的儲存、分裝;最後直接配送到社區,交團購群負責人分發,或者直接配送到消費者。針對此種類型企業,由企業總倉所在地區局負責企業網絡銷售食用生活物資質量安全的監管。


02.

“總倉+平臺+實體店”模式

如中百多點、家樂福、武商網、大潤發等商超網站


企業自建網絡平臺,受消費者網上下單;自建或租賃倉庫成為總倉,在總倉內將食用生活物資配送到各實體門店;由各門店按照就近原則分揀、分裝物資;最後從門店配送到社區,交團購群負責人分發,或者直接配送到消費者,針對此種類型企業,由門店所在地區局負責轄區門店監管,總倉所在地區局負責企業總倉配送食用生活物資質量安全的監管。


03.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簽約商戶”模式

如餓了麼、美團外賣、京東到家等


此種類型交易平臺只提供第三方服務,各簽約商戶自行完成進貨、儲存、分揀、配送等工作。此類模式,對企業註冊地在武漢市的,由企業註冊地區局負責監管。


04.


經營者利用微信接龍的方式,向社區居民提供團購信息,根據消費者需求組織貨源,再由經營者配送到社區,採取無接觸式方式發放消費者,此類模式,由組織貨源的經營者所在地區局負責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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