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通報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為全力保障全市脫貧攻堅決戰決勝,3月27日,市紀委市監委通報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寧都縣蔡江鄉羅坑村黨支部原書記黃章文違規為妻子辦理低保問題。2013年11月,黃章文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不符合低保申請條件的妻子辦理低保,致使其妻自2013年12月至2018年9月違規獲得低保補助金1.52萬元。2020年2月,黃章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違紀款被追繳。

興國縣城崗鄉副鄉長嶽強仁、縣農業農村局幹部應慈惠在扶貧項目驗收和工程款撥付中失職失責問題。2017年至2018年,嶽強仁、應慈惠在該鄉榔槎村扶貧項目驗收時,明知項目未按設計要求施工,仍同意驗收,並在相關項目資料中籤字同意撥付工程款,致使多付工程款4萬多元(已追回),嶽強仁、應慈惠對此負有直接責任。2020年1月、2019年12月,嶽強仁、應慈惠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贛縣區大埠鄉大坑村委會主任賴小林長期未解決結對幫扶貧困戶保障房通水問題。2017年12月,大坑村貧困戶賴某向賴小林反映其居住的保障房存在未接通生活用水問題,時任大坑村包組幹部賴小林對此未及時處置、解決,且在2019年鄉黨委政府多次要求開展自查整改情況下仍未整改到位,致使該問題長期未得到解決,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12月,賴小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于都縣梓山鎮梓山村委會主任羅正發在低保審核中失職失責問題。2012年至2017年,羅正發在明知享受低保政策的曾某已於2012年3月去世並註銷戶口的情況下,連續5年均未將其予以申報剔除,致使仍有7530元低保金打入曾某賬戶。此外,羅正發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0年2月,羅正發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全南縣中寨鄉政府扶貧幫扶幹部劉慧寰在扶貧資金申報中失職失責問題。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劉慧寰在明知其幫扶對象羅某無發展產業能力的情況下,以羅某與其兄長共同生活為由,主觀認為羅某兄長髮展的產業可申報產業扶貧資金,致使其違規享受補助1萬元,造成國家扶貧資金損失。2019年12月,劉慧寰受到政務警告處分。(淦季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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