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充質幹細胞治療類風溼關節炎

類風溼關節炎(rheumatoid arthritis,RA)是一種自身免疫疾病,即患者的免疫系統錯誤地將關節周圍組織識別為“非我族類”進行攻擊,造成關節炎症、疼痛、腫脹和僵硬。發病特徵是病程慢、反覆發作,可引起關節損傷、軀體殘疾等併發症,嚴重影響患者的身體健康和生活質量,而且降低病患的預期壽命。RA的全球發病率為0.24%,我國的RA患病率目前為0.3%,多發生於中年女性,發病率是男性的3倍。

間充質幹細胞治療類風溼關節炎

RA的發病原因較為複雜,可能與遺傳、感染、性激素等都有關聯。RA關節炎的病理特徵主要有滑膜襯裡細胞增生、間質大量炎性細胞浸潤以及微血管的新生、血管翳的形成及軟骨和骨組織的破壞等。

目前的治療手段是不能根治類風溼關節炎的,治療的原則是防止關節破壞,保護關節功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藥物治療主要有非甾體類抗炎藥、慢作用抗風溼藥物(DMARDs)、免疫抑制劑、生物製劑等;如果藥物治療不能控制病情或患者具有嚴重關節功能障礙,則可以選擇外科手術治療,進行關節置換。

大量研究證實,間充質幹細胞具有強烈的抗炎和免疫調節功能,可以發揮修復關節和減輕軟骨損傷的作用,在類風溼關節炎等疾病的治療過程中顯示出良好的臨床應用前景。

對2008年至2019年期間55篇國內外有關類風溼關節炎與間充質幹細胞的文章進行綜合分析發現[1],類風溼關節炎的發病機制涉及多種免疫細胞的增殖、分化及多種炎症因子的失衡等,而間充質幹細胞具有免疫調節功能,對類風溼關節炎具有明顯的治療效果。

間充質幹細胞治療類風溼關節炎

從機制上分析,認為間充質幹細胞能夠抑制T細胞增殖、上調Treg細胞比例、抑制B細胞功能和減少B細胞數量、影響樹突狀細胞成熟、誘導M2型巨噬細胞產生、抑制M1型巨噬細胞活化等,進而改善類風溼關節炎症狀。

不僅臨床前實驗顯示出間充質幹細胞具有治療RA的潛能,而且多項臨床試驗也表明間充質幹細胞移植治療RA具有可行性和安全性。

2012年,南京醫科大學鼓樓臨床醫學院的孫凌雲教授團隊報道了利用異基因間充質幹細胞移植治療難治性RA的臨床結果[2]。4名活動性RA患者接受了間充質幹細胞移植治療。移植治療1個月和6個月後,其中3名患者的血沉、28項關節疾病活動度評分(DAS28)和疼痛評分等都有所降低,甚至有2名患者在6個月時出現中度緩解,但分別在7個月和23個月時復發。即利用同種異體間充質幹細胞治療RA具有安全性,並可以帶來部分和短暫的臨床改善。

國內學者還發表了利用人臍帶間充質幹細胞(UC-MSCs)治療活動性類風溼關節炎的臨床結果[3]。試驗共招募172名患有活動性RA且傳統醫藥治療沒有效果的患者,分為治療組和對照組。對照組接受抗風溼藥(DMARDs)治療,而治療組在DMARDs治療的同時接受靜脈注射間充質幹細胞移植(4X10^7細胞/次)。

間充質幹細胞治療類風溼關節炎

移植過程中未觀察到嚴重的不良反應。間充質幹細胞首次輸注後患者血清中腫瘤壞死因子α和白細胞介素-6水平顯著下降,外周血中CD4+CD25+Foxp3+調節性T細胞的比例升高。

根據美國風溼學會的改善標準、28項關節疾病活動度評分和健康評估問卷等對患者的臨床症狀進行評估,間充質幹細胞移植治療後患者的病情得到顯著緩解。在不連續給藥的情況下,治療效果可維持3-6個月;如果在此期間反覆輸注可提高療效

綜上可知,抗風溼藥和間充質幹細胞移植聯用治療活動性類風溼關節炎具有安全性和有效性。

國際上也有間充質幹細胞治療RA的報道[4]。試驗共招募9名RA患者,分別接受2.5X10^7、5X10^7、1X10^8不同劑量的幹細胞移植。回輸4周後,所有組別均無明顯的毒性反應,而患者的血沉、DAS28等指標均有所下降;接受1X10^8細胞劑量移植24h後,患者血清中IL-1β、IL-6、IL-8和TNF-α水平顯著減少,提示患者體內炎症得到有效控制。

展望

間充質幹細胞具有來源廣、免疫原性低、免疫調節等多項獨特優點,在多種疾病的治療中都具有廣闊的臨床應用價值。而一些臨床前和臨床試驗均證實利用間充質幹細胞治療活動性難治性類風溼關節炎具有安全性和可行性,雖然其長期有效性還需要更多的臨床試驗來驗證,但初步的結果顯示間充質幹細胞具有改善RA病情,緩解和控制關節症狀的能力。

參考文獻:

1.間充質幹細胞在類風溼性關節炎治療中的免疫調節作用[J].中國組織工程研究.

2. Allogeneic mesenchymal stem cells transplantation in patients with refractory RA.

3. Human umbilical cord mesenchymal stem cell therapy for patients with active rheumatoid arthritis:safety and efficacy.

4. https://doi.org/10.1002/sctm.18-0031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