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投訴扣款250元懷恨在心,外賣員時隔兩個月蹲點殺人

青年時報

因為在外賣平臺上被買家投訴扣錢,兩個多月後,外賣員仍積怒難消。再想到自己生活不順,他制定了一個殺人計劃:先殺投訴人再自殺……

今年32歲的黃某是一名外賣員,2019年1月下旬,買家許先生在家點了一份外賣後投訴了黃某,說外賣拿來時就已經倒翻了,沒法吃。黃某因為這個投訴,被平臺扣了50塊錢。

不滿之下,黃某來到許先生家中討要罰款,沒想到許先生拒絕了他後,再次向外賣平臺投訴。第二次投訴,導致黃某又被平臺扣款200元,這讓黃某心生怨恨。

之後,事情雖然過去了兩個多月,但是黃某仍舊耿耿於懷。

2019年4月初,黃某因在某貸款平臺上申請的一萬元貸款到期,無力償還的他想到自己一直以來生活不順,便產生了輕生的念頭。但他決定,在死之前要拉許先生墊背,好出了被投訴這口“惡氣”。

於是,他便制定殺人計劃,準備了菜刀、伸縮棍、扳手前往許先生家附近蹲點。4月10日,黃某連續蹲點兩天後,看到了許先生下班回家,他立馬衝過去,拿起伸縮棍就打向許先生。

30多歲的許先生一時間沒反應過來,當場被打得頭破血流。而黃某看到許先生頭部流血的樣子後,感到自己氣消了,便放棄了故意殺人的行為。

與此同時,有目擊了全過程的路人當場報警。黃某知道有人報警後,就留在原地等待民警來。黃某的行為導致許先生輕微傷。

黃某被抓時

黃某被抓時

據黃某的親屬說,黃某小時候就有過自殺的行為,平時也聽到過他說過想自殺的話。例如黃某13歲時喝過農藥,後被及時發現,搶救了過來;黃某十六七歲到外面打工後,也有過在親屬看起來是突然“發了瘋”的行徑。

黃某自己則說,他總覺得自己的思維跳躍,有些想法跟一般人不一樣。

後經相關部門鑑定,黃某具有衝動型人格障礙,屬於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具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但是其仍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2020年3月25日,犯罪嫌疑人黃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浙江省海寧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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