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必須要有懲罰手段,你不管教孩子,社會會替你狠狠教育。


教育必須要有懲罰手段,你不管教孩子,社會會替你狠狠教育。


教育必須要有懲罰手段,

你不管教孩子,社會會替你狠狠教育

英國議院曾通過一條法規,大意是“允許教師在歷經勸告無效的情況下,採取包括身體接觸在內的必要手段,迫使不遵守紀律的學生遵守紀律”。

說白了,就是允許老師在孩子屢教不改的時候進行一定程度的體罰。

但其實,最該實行這個義務的,不是老師,而是家長。

也許會有人說,現在不推崇打罵了,孩子學習已經很累了,再給他增加壓力他會受不住的,還是快樂教育更加素質化。

可惜,有幾個實行快樂教育的家庭是真正成功的?

而那些真正在快樂教育的環境下長大起來的孩子真的沒有在犯錯時受過懲罰嗎?

學習上就沒遇到過壓力嗎?

復旦大學錢文忠教授曾發表過一篇演講,他說:

“教育裡面一定有痛苦的成分,這是不言而喻的。

孩子畢竟不是成年人,孩子還必須管教、必須懲戒,必須讓他知道教育絕不僅僅是快樂的,學習絕不僅僅是快樂的!”

教育必須要有懲罰手段。

如果孩子做錯了事,家長罵幾句,苦口婆心和孩子講道理就會讓孩子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以後再也不犯嗎?

不可能的。

不要期待孩子的自覺性,也不要指望你簡單講幾個道理孩子就能大徹大悟,如果教育這麼簡單,也不會有那麼多家庭的孩子誤入歧途。

說到底,父母還是要負起管教的責任來,不該偷的懶別偷,寬嚴並濟,孩子才不會養成一個人人厭惡的惡魔。

第六季《奇葩說》有一道辯題是:在公共場合遇到熊孩子,父母無動於衷,我該不該教育他們?

選手嶽嶽說:

“社會對熊孩子的教育,遠不止過肩摔、飛毛腿,更不只是打罵和批評。一切皆教育。”

你不管教好孩子,社會會替你狠狠教育。

而等到那時,再後悔也為時晚矣。

教育必須要有懲罰手段,你不管教孩子,社會會替你狠狠教育。


管教孩子的“四不”和“四要”

  • 四不:


1. 不要經常因為小事抱怨、遷怒孩子。

很多父母白天累了一天,回到家就會拿無辜的孩子撒氣,明明只是一件小事,孩子也沒犯什麼錯,好好引導他就行,卻偏偏要大發脾氣,惹得孩子又委屈又害怕。

這樣的次數多了,孩子也會逐漸明白父母的行為是錯誤的,在下一次做錯事受到教育時反而會以此來反駁批評父母,父母的親和力和威嚴性都會大打折扣。

2. 不要只顧賺錢而忽略孩子的教育問題。

孩子不是隻要提供吃穿住行就能健康長大,家長不是隻要賺錢養家就可以心安理得地什麼都不做。

在教育上偷懶,吃虧的是你孩子的人生,要知道,他本可以活得更優秀。

3. 不要放大孩子的錯誤。

有一說一,有二說二,孩子犯了多大的錯,就受多大的懲罰。

不是每一種錯誤都是大錯,也不是每一種錯誤都非得打罵,針對不同的問題要有不同的教育手段,不要藉著父母的威嚴肆意辱罵、毆打孩子,這不是管教,這是家暴。

4. 不要總是滿足孩子的要求。

無節制地滿足孩子,孩子的要求只會越來越多。一味地寵溺,終將釀成大禍。

有選擇性地去滿足孩子合理的需求,有原則性地拒絕孩子無理的要求。

才能恰到好處地讓孩子學會控制自己的慾望。

不要輕易對孩子讓步。

教育必須要有懲罰手段,你不管教孩子,社會會替你狠狠教育。


  • 四要:


1. 要經常關注孩子的行為舉止。

不給予孩子適當的關注,孩子就會出現各種各樣的行為問題。

有些孩子甚至會故意闖禍來吸引父母的注意力。

及時關注,才能及時糾正孩子成長路上出現的問題。

及時關注,才能讓孩子知道自己在父母心中的重要性。

2. 要給孩子制定規矩。

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

越早給孩子制定好規矩,他才能越早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才會對是非黑白有個基本認識。

規矩最好落實成紙質文件,照著規矩嚴格執行獎懲,孩子會漸漸明白為人處事的底線是什麼。

3. 要時常監督孩子的學習。

成年人都沒辦法自覺學習和工作,又怎能指望孩子的自覺性。

每天儘量抽出時間來陪伴和監督孩子學習,直到孩子已經養成自律的好習慣。

4. 要以身作則,做好孩子的榜樣。

管教要帶有指點意義,而非一味地懲罰和控制孩子。

最好的教育,莫過於言傳身教。家長做到位了,又何愁孩子變“熊”。

這個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的父母,也沒有完美的孩子,更沒有完美的教育。

我們只有在能力範圍內做到最好,才能讓孩子懂得父母的良苦用心,明白生而為人的基本準則。

希望每個家庭,都能孕育出能夠適應社會的孩子,溫暖純良,努力誠懇,有溫度、有原則、有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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