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年前,一段為愛赴死的故事,重新定義了"愛情"的意義


161年前,一段為愛赴死的故事,重新定義了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

信我的人,儘管死了,也一定會復活。

所有活著信我的人,一定永生。"

——《聖經•新約•約翰福音》

1858年,多年飽受責任與感情煎熬的查爾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終於痛下決心,與妻凱瑟琳分居,結束了22年的"痛苦婚姻"。

第二年,狄更斯開始在自己主編的文學週刊《一年四季》的創刊號上,開始連載這部"最著名"的《雙城記》。

寫在開篇的這句話:"那是最美好的時代,那是最糟糕的時代。"在歷經161年的時間,依然熠熠生輝,經久不衰,就像一個對"每一個時代"總結的烙印,深刻地默默印證著下一個時代的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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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

小說不長,相比在動輒百萬字體量的今天來說,不到30萬字的故事,卻以宏大的英、法兩國的"命運"為背景,以法國大革命裡的悲歡離合,試圖用其始終堅持的人道主義理想,以及對當權者和公眾提出雙重警告。

鑑於世人的普遍"愛好"——"忠言逆耳,阿諛順聽。"於是把這些"道理"全部裝在一個可歌可泣的,關於愛與恨,報血仇與笑泯恩仇。

以及想向公眾傳達自己認為的愛情的意義——最"好"的愛情,就是為愛犧牲,正如卡頓的深情告白:

"我現在所做的事情,比我曾經做過的無論什麼事都好得多。

我現在將要得到安息,比我曾經得到過的任何安息都好的多。"

這樣的故事裡。


故事內容很簡單,其實就是一個以巴黎和倫敦兩座城為象徵,以幾個家族的愛恨情仇為底色,用露西、卡頓和達內奈三人"愛情糾葛"為核心,展開了一幅"大革命"之下,人世百態的圖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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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是作者狄更斯一生的創作成長曆程一樣,早年經歷苦難,讓他親歷與看見了諸如"膚淺"的真實黑暗社會,於是所體現出來的思想,更多的是對階層的溫和評判,以及帶著美好幻想的善惡有報,比如《霧都孤兒》。

而到了中期的狄更斯,或許是見多了"上流社會"的虛偽、無恥,以及多年來對現實社會的觀察,讓他打破幻想,從而開始反其道而行地展開,對人性與社會階層的犀利諷刺,如《聖誕頌歌》。

最後,許是閱歷的累積,以及多年來對社會與時代的深刻認識,於是開始進入創作的巔峰時期,如這本《雙城記》,就是集他"一生思想"的大成之作,他說這部小說使他:"深受感動,無比激奮。"可見其"地位"在狄更斯心中的特殊。


161年前,一段為愛赴死的故事,重新定義了

愛與恨,生與死

愛情不是全部,但"愛"可以是人生的一切

一直以來,對狄更斯的觀感挺複雜的,早期看他的《霧都孤兒》時,就覺得他筆下的故事太過樂觀與理想化,而敘事手法與情節的設計,又太過於扁平與刻意,但立意還是不錯的。

現在再看時,卻幾乎顛覆了之前的看法,即使在手法上仍舊保持原來的看法,但立意卻增添了歷史的沉澱,深挖之後,越發有意思。


而這本《雙城記》也是如此,早年看,不過當一本離奇的另類"愛而不得"的悽美愛情故事,但時隔多年的第二次閱讀,感受也是顛覆的。

這種不同尋常的"愛情"表現——為愛赴死,更像是一種對愛情新的定義,或者說重新詮釋了愛情的意義所在。

是的,世間愛有千千萬萬種表現形態,糾纏最深的就是愛恨交織,而最深刻的是生離死別,但最刻骨的或許就是這個,為愛赴死般的,"愛人永樂"的無畏犧牲。(或者叫捨己為人的楷模。)

161年前,一段為愛赴死的故事,重新定義了

如果以"愛情"的角度去看待這個故事的話,那麼交織在其中,關於人性的本質,什麼是善?什麼是惡?愛與恨的定義,生與死的抉擇,其實都是坐著狄更斯想要和大眾探討的,更是想以此呈現自己的思想。

正如狄更斯一生貫之的"準則"懲惡揚善一樣,故事裡的好人,如馬內爾醫生的正義,女兒露西的純善,以及"仇人"達爾奈的正直,都被設計地明顯到刻意,而壞人的設計,則"惡"得豐滿而立體,如殘暴的貴族達爾奈的父親和叔叔,如亦正亦邪的律師卡頓,如自詡"正義"的德法奇夫人等等。

這些好得千篇一律,壞得各有不同的人物,看似被設計地如此"偏心",其實狄更斯或許就想去表達自己心中對"好"的感受,與對"壞"的複雜觀感。

是的,雖然人性中始終那以避免的就是善與惡的雙面共存,但每個人都可以選擇去展現和滋養其中一面,人生來,既不是"人本善",也不是"人本惡",而是相互交織的。


但"好"的一面是難能可貴的,是需要不斷努力加深的,是很難持之以恆的。

就像是故事裡的馬內爾醫生一樣,擁有正義之心的他,堅持"對"的事,去舉報犯罪,反受牢獄之災,好不容易和女兒相認,可以享受天倫之樂時,又發現女兒的愛人是自己的仇人之子,他還是選擇"愛"的隱瞞,但命運還是沒有放過他。

161年前,一段為愛赴死的故事,重新定義了

試問,如果是"人",經歷了18年備受折磨無辜的牢獄之災,真的可以用"愛"消泯?即使為了女兒的幸福。

這個答案顯而易見,是個"人"就很難做到,但是作為"好人"符號的馬內爾醫生,卻可以做到,因為他是"好人"的代表意象。

如此,這種扁平而充滿美好幻想的意像符號化設計,其實放到露西、達內奈這兩個人物身上,也是如此,失去了普遍邏輯化的"人性",剩下的就是一種群體"善"的詮釋。


相反,之所以對"惡"的設計,多種多樣,比如有卡頓的亦正亦邪,不羈、浪蕩,以及孤僻都是他的保護傘,而藏在裡面的自卑、對愛另類的理解"守護",以及看似不營救的無動於衷之"惡",其實都是一種複雜的,數不清是好,還是壞的"惡人"。

當然,最後為愛義無反顧的赴死,為了心愛的露西得到未來長久的幸福,而選擇代替情敵犧牲自己,其實都是一種刻骨的"愛",當生命走到盡頭,其實對他來說,也知道"愛情"並非人生的全部,但"愛",對露西無私的愛,就是他人生的全部意義所在。

除了達內奈的父親和叔叔,是全部的"惡",其實德法奇夫人那種帶著仇恨而生的"惡人",對大部分"底層"人民來說,她其實是正義的,但是矯枉過正之後:

"打從幼年以來,她就受屈含冤,對敵對階級懷有深仇大恨,時刻一到,就逐漸變成了一隻母老虎。她毫無惻隱之心。"

復仇之火,有力的"革命武器",讓她無視一切的規則,最後演化為一件為了復仇而反對一切"敵人"的劊子手,只要疑似反對"革命"者,必須以鮮血付出代價。

161年前,一段為愛赴死的故事,重新定義了

而之所以狄更斯如此設計這些人物,還是因為他本身對"愛與恨"、"生與死"的自我理解,就像是早期在《霧都孤兒》裡,為奧利弗設計的"開掛人生"一樣,他試圖用純粹的善,去抵抗身處"法國大革命"社會之下,貴族與人民多方面複雜不可調和的刻骨仇恨的影響。

試圖用複雜的"恨"去詮釋人性在生與死的考驗下,殘暴、矛盾與冷漠的現實社會里,人性的真實樣貌。

冤冤相報何時了,唯有"愛"可救人心。


161年前,一段為愛赴死的故事,重新定義了

拯救世界,救贖我們

洶湧革命救國?流血暴力救人?

但如果,只在《雙城記》裡看到"愛與恨"的故事,未免"浪費"了作者狄更斯嘔心瀝血累積的,關於社會與時代,人性與"革命真相"的感悟了。

即使剝去《雙城記》不嚴謹的歷史背景,但故事隱隱蘊含的,還是狄更斯對英國未來進程走向的深深憂慮。

在動筆的這一時期,英國的社會矛盾日益尖銳,克里米亞戰爭之後帶來的經濟大蕭條,以及當時寡頭政治"必然"的腐敗無能,還有三起三落的憲章運動,還有歐洲各國陸續"上演"的革命,有感於此,才是這本《雙城記》的創作初衷,也是核心闡述。


狄更斯說:

"......我相信,不滿情緒像這樣冒煙,比大火燒起來還要壞得多,這特別像法國在第一次革命爆發前的公眾心理,這就有危險。由於千百種意外—如收成不好,貴族階級專橫和無能,把已經緊張的局面,最後一次加緊,海外戰爭的失利,國內的偶然事件—變成那次以後從未見過的一場可怕的大火。"

所以《雙城記》就像是在描繪一幅黑、白對立的世界。

在這裡,"白"是永遠純粹的,而"黑"則是被無數色彩疊加之後的最後體現,於是在故事裡,與其說是在講述(警示)英國"必將"步上法國"大革命"的後塵,不如說在為大眾描繪這一進程的"必然"現實的最終模樣。


把時間線拉回到起點——法國大革命的前夕,英國的社會矛盾依然逐漸尖銳到幾乎把人性的善惡撕裂成兩半,如白天"規矩"做著買賣的商人,黑夜降臨居然可以毫不猶豫地"變成"攔路搶劫的匪徒;而"法律"成了易碎的花瓶,腐朽無能的"執法者"讓一個殺人犯與只偷了幾便士的小偷同樣處以極刑。

更不必提正醞釀"大火"的法國,多年來貴族、教會、"上層"和"中、底層"人民的刻骨仇恨,讓整個國家幾乎變成了一點就燃的火藥桶,只需要一點星火,就足以毀滅一切。

161年前,一段為愛赴死的故事,重新定義了

作家雨果為"世界"找的一條出路是"勇敢地革命",但是卻太過激進,正如當時千千萬萬被點燃的"鬥士"一樣,可以不顧一切地去消滅所有的"敵人",不惜血流成河,因為這是"唯一的希望之路"。

但是,被滿目的熱血包裹之下的,被刻骨仇恨掩埋的,被所謂"正義"代表的,真的全部是黑白分明的"美好世界"嗎?

恐怕未必。

正如故事裡的遊蕩在巴黎街頭巷尾的"雅克",這一群衣衫襤褸、無所事事的"小混混"們,看似為"底層"最深的受害者,卻被德法奇夫人"圈養"著,或者美其名曰為"革命者"提供幫助。


讓這個一點就爆的國家,添磚加瓦,是的,那純粹的"黑"裡面,是多彩的:

有撞死人,隨便拋下幾個錢,踩在窮人累累屍骨上驕奢淫逸的金色貴族;

有掙扎在汙水、排洩堆、黑麵包生死之間的黑色貧民窟的"人"們;

以及那些白天"當人",遊走在黑暗裡血色殺戮的"雅克"們,隨意潛入"大人們"的府邸,劃去一個一個寫在德法奇夫人編織"帶"上的名字。

如此種種,不勝其數,是的,在狄更斯的筆下,或者說對未來國家與社會的發展思考裡,對所謂"革命"的理解,其實都是歸於殘暴的,那些披著"革命者"外殼的"雅克"何嘗不是血腥的劊子手。

因為在他們的眼中,"革命"必須流血,不流血何來光明、革命的勝利?

161年前,一段為愛赴死的故事,重新定義了

但是,這條看似"唯一"的出路,真實的面貌卻是以鮮血開始,以鮮血結束,到了最後,正如法國大革命一樣,最終還是"不變",只是換了一個看似光明的執政者"。

如此,革命的本質與意義,真的是拯救國家(世界)?真的可以救贖廣大人民?

流血的革命,真的可以救國救民?而不是瘋狂而盲目的殺戮?


好了,《雙城記》的警告在此,結果,由未來見證。



寫在最後:

近來又到爺爺的"日子"了,作為親歷當年"革命事件"的人,小時候聽說過很多當年的故事,而隨著時間的流逝,當年那種"唯一的信仰"開始動搖,開始反思。

正如《雙城記》的警示一樣,雖然時間向世界證明了它的"正確",但血流成河的傷痛,依然留在人心和石頭上,生死難以磨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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