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河縣人民檢察院以挪用資金罪、貪汙罪提起公訴的蘭曉方被依法判決

來源:黑龍江饒河縣人民檢察院  近日,由饒河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蘭曉方挪用資金、貪汙一案,經饒河縣人民法院審理判決,被告人蘭曉方犯挪用資金罪、貪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