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狩獵野生黑水雞 受到處罰並登報道歉

本報訊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濫捕濫食野生動物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以及給公共衛生安全帶來的重大隱患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近日,經肥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肥東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非法狩獵案,男子柯某某在被判處賠償非法狩獵造成的生態資源損失的同時,還需在省級以上公開媒體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而這也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肥東縣首例獲得法院判決支持的野生動物保護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2019年9月初,柯某某在肥東縣梁園鎮柯崗村大柯崗組西側水塘中,使用夜間照明行獵的方法捕捉水鳥9只。經安徽新萊蒂克司法鑑定中心對涉案動物進行鑑定,確定被獵捕的動物中8只為“黑水雞”、1只為“斑嘴鴨”,黑水雞和斑嘴鴨均屬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後公安機關將8只“黑水雞”、1只“斑嘴鴨”予以放生。

2019年中秋節前後,不知悔改的柯某某再次使用夜間照明行獵的方法來到肥東縣梁園鎮護城村寺前組東側水塘獵捕黑水雞6只,在肥東縣梁園鎮魯崗村柯碾組東側水塘中獵捕黑水雞5只,出售後共獲利100餘元。

鑑於柯某某明知未辦理《狩獵證》的情況下,仍違反狩獵法規,多次採取夜間照明行獵的禁用方法捕捉國家保護的黑水雞、斑嘴鴨予以出售營利,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導致野生動物物種數量減少,致使生態平衡遭到破壞、生物多樣性減少,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肥東檢察院在依法提起公訴的同時,一併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柯某某賠償生態資源損失並賠禮道歉。

經過審理,肥東法院認為:柯某某違反狩獵法規,未經有關部門許可,使用禁用的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狩獵罪。而被告人柯某某非法狩獵的行為破壞了國家野生動物資源,導致野生動物物種數量減少,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公益訴訟人要求被告賠償其造成的生態資源損失並公開賠禮道歉的請求,應予以支寺。考慮到被告人認罪認罰且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據此,以非法狩獵罪判處柯某某繳納罰金人民幣4000元,賠償其非法狩獵造成的生態資源損失3300元;沒收違法所得及扣押在案的網罩、頭套等作案工具,並判令其在判決生效後15日內在省級以上公開媒體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盛丹青 合肥晚報記者 陳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