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傳喚拒不到案,廚房師傅好酒貪杯半年內兩次醉駕兩次肇事!

3月22日晚,廣州南沙男子董某在中山南頭駕駛三輪電動車肇事。南頭交警現場處理時發現董某竟然是去年拒不到案接受處理的醉駕肇事司機。3月26日,檢驗報告證實董某又是醉酒。

事發當晚22時40分許,南頭交警大隊值班民警接到報警趕到東福北路49號對開路段,處理一宗電動三輪車與小轎車的交通事故時,看到電動三輪車駕駛人“似曾相識”。詢問當事男子姓名後,確認就是去年10月在南頭醉駕肇事後拒不到案接受處理的董某。

更讓民警詫異的是董某再次涉酒駕車。現場檢測時結果顯示董某酒精含量為185mg/100ml。民警隨後將董某帶往醫院血液檢測,並扣留車輛作進一步調查。

多次傳喚拒不到案,廚房師傅好酒貪杯半年內兩次醉駕兩次肇事!


經查,董某系廣州南沙人,49歲。據董某交代, 1987年起,他先後南沙、珠海、中山等地的酒店、飯堂做廚師,也喜歡喝點小酒,2018年1月開始在南頭某電器公司做廚房師傅。事發當晚,他和同事在一個朋友家吃飯喝酒,之後駕駛三輪電動車送同事到公司上班,沒想到途中與一輛小轎車發生碰撞,後因協商不成對方司機報警。

多次傳喚拒不到案,廚房師傅好酒貪杯半年內兩次醉駕兩次肇事!


進一步調查發現,2019年10月19日,董某醉酒駕駛摩托車途經南頭鎮合勝東路路段時,撞倒了路邊擺賣攤檔及行人。事後,辦案民警多次試圖電話傳喚董某到案接受處理,但發現電話一直無法接通,上門走訪時發現人也已經離開原來工作的地方。未料5個月後因為再次醉駕肇事自投羅網。

3月26日,司法鑑定報告顯示董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73mg/100ml,再次確認為醉酒駕車。

多次傳喚拒不到案,廚房師傅好酒貪杯半年內兩次醉駕兩次肇事!


從南頭交警大隊獲悉,董某兩次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將合併處罰。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司機切記 “飲酒不開車”的教訓,且任何違法犯罪行為都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即使逃得了初一,也逃不了十五。

通訊員:劉洪希 李景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