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區退役軍人事務局關於繼續開展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採集工作的公告
繼續做好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採集工作,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提高退役軍人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徑。為進一步完善思茅區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採集,現公告如下:
一、信息採集時間、地點
凡是未到思茅區民政局、思茅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思茅區各鄉(鎮)民政辦採集過的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採集對象,請本人自行前往思茅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採集個人信息,信息採集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前,信息採集地點:思茅區茶苑路4號區行政綜合辦公樓一樓(大門右側)。
二、採集對象
戶籍在思茅區的退役軍人等12類人員,採集對象包括:(一)軍隊轉業幹部;(二)退役士兵;(三)離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四)軍隊無軍籍離休、退休、退職職工;(五)退伍紅軍老戰士(含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六)復員軍人;(七)殘疾軍人;(八)享受國家撫卹的傷殘民兵民工;(九)烈士遺屬(指烈士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十)因公犧牲軍人遺屬(指因公犧牲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十一)病故軍人遺屬(指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十二)現役軍人家屬(指現役軍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三、所需材料
採集對象均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並按以下類別提供相關材料。
(一)退役軍人身份對象需提供的材料。轉業證、離退休證、退伍證、復員證。其中,立功受獎的還需提供立功受獎證件,殘疾軍人還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二)傷殘民兵民工身份對象需提供的材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民兵民工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戰因公傷殘人員證》;(三)持證“三屬”身份對象需提供的材料。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四)現役軍人家屬身份需提供的材料。軍人的有效證件號碼,現役軍人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與現役軍人的關係證明,如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等;(五)其他。無任何證明材料的,可先行登記,暫且不給予採集 。
聯繫人及電話:趙興順,0879-2311272。
此公告
普洱市思茅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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