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輪電動車是否能可上牌照(殘廢人專用牌照)?

這個傻貓


目前低速三輪及四輪車是無法上殘疾人牌照的,因為殘疾人有專用車輛,因為車輛要符合《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國家技術標準(GB12995-2006)》,標準中對車輛的動力及尺寸有明確的要求。



該車輛必須是殘疾人,年齡為18-60歲,憑殘疾證,到三甲醫院體檢後才可以申請購買,購買後需要到當地殘聯辦理代步車登記,同時還需要到當地交管部門登記才可以上路行駛,車輛屬於機非動車,不可以進入機動車道行駛,車輛需要掛號牌,車輛行駛速度每小時不能超過20公里,車輛可以購買保險。


除了“殘疾車”外,目前道路上的老年代步車、旅遊觀光車等低速電動車均為經工信部許可生產,不屬於可登記掛牌範圍,存在安全隱患,目前很多城市限制上路,上路行駛屬於交通違法行為了。


01號特約評論員


這裡所謂的三、四輪電動車,統稱為第四類車,國家壓根就不承認的東西,既沒有對應的駕駛資格,也沒法在車管所上牌,農村沒人管到了城市裡被交警抓到就是扣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