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3月25日,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因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技术进步或腐蚀等原因已丧失其使用功能,无法继续使用,且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作为报废处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产报废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存量资产结构和提高资产整体质量水平,2019年末,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清理,部分固定资产由于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技术进步或腐蚀等原因已丧失其使用功能,无法继续使用,且无修复价值,经公司专业人员鉴定,建议该部分固定资产作为报废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相关部门盘点清查,本次报废处理的固定资产共计117项,资产原值为12,789,219.83元,累计折旧10,215,332.66元,净值为2,573,887.17元,取得残值收入300元,净损失合计2,573,587.1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资产报废处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预计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257.36万元。公司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核销资产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报废部分固定资产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因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技术进步或腐蚀等原因已丧失其使用功能的部分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办公设备、房屋、建筑物合计117项进行报废处理。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核查,公司本次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是由于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技术进步或腐蚀等原因已丧失其使用功能,无法继续使用,且无修复价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利于更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五、备查文件

1、《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