殲-15在遼寧艦上滑躍起飛,究竟能不能滿油滿彈?

應有香如故2


先說一下結論吧,和很多人的認知不同,其實殲15完全可以在遼寧艦上滿油滿彈起飛,主要原因在於一下三點:

第一個原因,遼寧艦相比於俄羅斯的庫茲涅佐夫號航母,航速更快,且艦首上翹角度增加2度,從12度增加到14度。庫茲涅佐夫號航母在上世紀90年代一次軍事演習中,發生觸礁事故,破壞了動力系統,導致其至今都不能恢復到高航母,目前根據北約的跟蹤數據瞭解,庫茲涅佐夫號從當時直到現在,最高航速沒有超過19節。而遼寧艦最大航速超過了28節,航速快,自然能夠提供更大的甲板風,而且甲板上翹角度更大,對於起飛更有利。

第二個原因,殲15戰鬥機自身重量要比蘇33輕不少,據估算應該可達1噸左右。蘇33是上世紀80年代蘇聯的艦載機技術,從蘇27的機體上直接改進得到,最早的蘇27複合材料使用並不是很多,許多還是普通的鋁製機體,不但機體的結構堅固性不如現在的複合材料,而且重量較大,因此,如今大量使用了複合材料的殲15,機體重量減輕很大,為掛載武器提供了冗餘。

第三個原因,殲15戰鬥機的發動機比較給力。蘇33的發動機是AL31,推力為12.5噸,這在當時已經算是很不錯了,但是如今看來確實偏小,後來AL31FN把推力提高到了13.2噸,因此殲15的發動機單發推力就增加了0.7噸,雙發推力則增加了1.4噸,加上殲15自身減輕機體重量省下的1噸,這一來二去的就是2.4噸的掛載,在戰鬥機上已經能掛很多武器了。

因此,殲15和遼寧艦的搭配,遠比俄羅斯庫茲涅佐夫和蘇33的搭配要強大,殲15可以在遼寧艦上實現滿掛載起飛,發揮出完整的作戰能力來,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


海事先鋒


蘇-27按照32.5噸的最大起飛重量,起飛速度324公里每小時。起飛滑跑距離536米。

考慮到空氣阻力的影響,按照升阻比11計算,滑跑距離至少要6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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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聯的蘇霍伊設計局在T-10-3架機進行了滑躍起飛測試。在起飛重量18噸多的情形,起飛滑跑距離240多米,離地速度232公里/小時。

據此計算蘇27的升力係數為1.1。蘇33的升力係數比蘇27大0.2。

根據1.3的升力係數,蘇33滿載起飛的滑跑距離在400~500米之間。具體數值與機翼面積多大相關。殲15和蘇33的機翼面積數據不一樣。原因就是殲15是從蘇27改過來的。

殲15按照蘇33的升力係數,滿載時滑跑起飛,離地速度是286公里每小時。在航母遠點滑跑,離艦速度是54米每秒,即197公里每小時。

10節風速相當於每秒5米左右,30節就是15米每秒。55公里每小時。

遼寧艦全速前進,殲十五遠點滑躍起飛的離艦速度是253公里每小時。但是由於是滑翹甲板,高速航行時的甲板風會產生亂流,影響飛機正常起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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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33的升力係數比蘇-27大0.2。蘇-27的原型機T-10-3在18200公斤的時候,滑跑230米後離地,離地速度為232公里/小時。據此計算蘇-27的升力係數為1.055。蘇-33的升力係數1.255。

由於蘇-33的機翼面積比蘇-27大,利用殲-15的機翼面積計算,升力係數是1.155,蘇-33的升力係數為1.355。

蘇-33的降落重量22500公斤,降落速度240公里/小時。計算得降落時的升力係數1.36,與前面的基本相等。

根據升力係數,在蘇-33滿載32500公斤的最大起飛重量時,起飛離地速度是每秒79.5米,即286公里/小時。滑跑距離409米。

蘇-33以正常起飛重量22500公斤在195米遠點處起飛,滑跑時間5.9秒,離艦速度66米/秒,即237公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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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葉楓流


首先回答問題,殲-15完全可以通過滑躍起飛的方式在遼寧艦上滿油滿載起飛的!

眾所周知,殲-15是全球為數不多的現役重型航母艦載機(蘇-33也是不過快被米格-29K接替了),其最大起飛重量達到了32.5噸!恰巧遼寧艦又是滑躍起飛甲板,相比於彈射起飛的方式有不少的限制!

為此網上有一種說法,稱殲-15並不能在遼寧艦上滿油滿彈起飛,因此其戰力受到了極大限制!其實這種說法完全是錯誤的,接下來筆者就來說一下殲-15(甚至殲-20)是如何在連寧艦上通過滑躍方式進行滿載起飛的!

首先,“遼寧號”航母有三個起飛點,105米長的1、2號起飛點和195米長的3號起飛點,對於三個起飛點的起飛性能,“遼寧艦”的姊妹艦“庫茲涅佐夫號”航母早就用蘇-33做過了測試。對於蘇-33,在甲板0風速的情況下,在110米長的1、2號起飛點(褲子艦1、2號長110米)正常起飛重量為27噸,最大起飛重量為28.2噸(會出現軌跡下降,最低點22.4)!

而在25節甲板風速的情況下,滑跑距離為105米時蘇-33可以以最大重量32.8噸實現輕鬆起飛,並且不會出現軌跡下降!殲-15由於後發優勢,比蘇-33是隻強不弱,也就是說殲-15在105米的1、2短距起飛點就能實現漫遊滿載起飛!

那在195米長的3號起飛點又是怎樣的情況呢?在甲板0風速的情況下,蘇-33在起飛重量達到35噸的時候,仍能以179千米每小時的速度離開甲板實現正常起飛!而當重量增加到38噸時,蘇-33離開甲板後會下降到20.2米的極限低點,之後爬升復飛,而且此時仍是0風速,這也表現出了滑躍甲板的潛力!

38噸的最大起飛重量應該是蘇-33以及殲-15發動機推力12.8噸情況下的極限重量,但對於殲-20來說就不一樣了,目前殲-20使用的渦扇-10B改最大推力已經達到了13.5噸,也就是說殲-20在不換裝渦扇-15的情況下,在“遼寧艦”195米的長的3號跑道上就能是實現37-39噸的最大起飛重量的狀態起飛!

綜合來說,殲-15以及殲-20完全是可以在“遼寧艦”通過滑躍起飛的方式實現滿油滿載的狀態起飛的這一點與彈射起飛並未太大差異。雖然如此,但滑躍起飛的效率還是與彈射起飛有不小的差距,所以今後航母艦載機還是會是彈射起飛的天下!

而之所以很少見到殲-15滿載起飛的場景主要是平時訓練不必要以及最大降落重量的限制,如果以滿載滿油起飛那殲-15可能要飛很久並且把攜帶的導彈全部發射出去才可以,但這會造成不必要浪費!


天下布武


目前,航母上艦載機起飛,無非兩種情況,一是艦載機彈射起飛,包括傳統的蒸汽彈射以及先進的電磁彈射技術;二就是艦載機通過航母甲板直接滑躍起飛。

艦載機滑躍式起飛,基本上全靠戰機自身的推力來提供加速度,而彈射起飛方式則能為艦載機提供一定的加速度,因此,這兩種起飛方式下,艦載機的起飛重量是不一樣的。

遼寧號航母,屬是滑躍起飛航母,因此,艦載機只能在航母上滑躍起飛,殲-15艦載機是重型艦載機,與俄製蘇-33艦載機重量大致相當,最大起飛重量32噸有餘,但尚不足33噸。

遼寧號航母,甲板上共有前部二個和中後部一個共三個滑躍起飛點,其中,前部兩個是輕載起飛點,可以在攜帶空空導彈的輕載狀態下,在105米的兩個起飛點起飛;只有中後部一個是重載起飛點,可以在攜帶反艦導彈的重載狀況下,在195米的遠距起飛點滑躍起飛昇空作戰。

以前看過一篇報道,但記不得是殲-15項目總工程師,還是遼寧號航母總工程師曾經說過,在(遼寧號航母)長起飛點,加滿油,再掛滿彈,(殲-15艦載機)起飛完全沒問題。

但即便是重載起飛點的艦載機,平常也無法滿油滿彈起飛,滿載油彈起飛時必須滿足甲板風速多少節的最優條件下才能起飛,但這種最佳機會是不多見的。

於105米的短起飛點,大約相當於滑跑距離縮短一半的情況下,殲-15艦載機起飛肯定沒問題,問題是能不能滿油起飛,且還能帶多少彈的問題。

從以往遼寧號航母訓練圖片中能看到,從短距離起飛點起飛時,殲-15艦載機基本上只攜帶兩枚空空彈,有時掛架甚至是空的,殲-15離開航母起飛瞬間,機體並沒有明顯下墜現象,說明這種情況下殲-15的動力還是非常充沛的,顯然是出於安全考慮,儘量少攜帶油彈,畢竟不是戰時。

根據庫茲涅佐夫號航空母艦蘇-33艦載機的使用經驗,全重33噸的蘇-33實際上只能保持20餘噸的最大起飛重量,其中相當一部分重量必須分配給燃油攜帶量,因為滑躍起飛過程中開加速會產生較大的油耗。

解決滑躍式甲板起飛載荷限制的方法除了彈射起飛以外,部署“夥伴加油機”顯然是一個行之有效的解決途徑,遼寧艦就應用了這一方法,任務執行機就可掛載更多彈藥升空,需要的燃油則由夥伴加油機來補給。

殲-15艦載機沒有設計載彈降落確實是一個缺陷,但是艦載機的最終作用就是參與戰鬥,如果是在戰時,只要殲-15艦載機能進行滿載起飛就足夠了,在有作戰任務時,殲-15艦載機完全能將所攜帶的彈藥打完以後再著艦。


國平軍史


不管是殲-15還是Su-33都可以在滿油滿彈的情況下滑躍起飛,只是重載起飛時對航空母艦運行效率影響很大。所以我們引入彈射器並不是為了解決重載起飛的問題,而且解決航空母艦運行效率的問題。下圖是在“庫茲涅佐夫”195米起飛點等待起飛的Su-33艦載戰鬥機

一直有朋友對滑躍滿載起飛有很大的疑義,其實“庫”艦和“遼寧”艦一共有3個起飛點,也就是下圖這樣。其中1號和2號起飛點長度為110米,3號起飛點長度為195米。而Su-33艦載重型戰鬥機最大起飛重量為32.8噸。

我們引用《軍事評論》2011年10月《Su-33 / J-15艦載戰鬥機航母起飛性能研究》一文中幾個數據,首先是1號和2號起飛點。從這組數據中我們可以看到

1.在25節甲板風的情況下,Su-33可以做到32.8噸起飛重量時不出現離艦軌跡下滑的情況,此時已經達到最大起飛重量,也就是滿油滿彈。

2.如果甲板風下降到18節,想要出現離艦後軌跡不下滑那麼起飛重量要相應下調到27噸,此時只能達到最大起飛重量的80%。或者離艦軌跡出現下滑,此時也可以勉強到32.8噸,這也是在安全範圍內的。

3.如果沒有甲板風,那麼離艦軌跡沒有下滑只能保證21.7噸起飛重量,即便允許軌跡下滑那麼也只能保證26.6噸起飛重量。

這樣也就是說Su-33在起飛條件優良的情況下,在110米短點起飛是可以做到滿彈滿油起飛。

如果是3號起飛點也就是195米,那麼即便在0甲板風的情況下直接可以做到最大起飛重量32.8噸,也就是滿油滿彈。甚至,如果允許離艦後軌跡出現下滑都可以做到理論35噸的起飛重量。

如果我們再看,0甲板風的情況下允許32.8噸最大起飛重量的跑道長度,從175-195米距離上都可以做到離艦後軌跡無下滑。如果允許離艦軌跡下滑,那麼甚至可以做到155米距離以32.8噸最大起飛重量起飛。

所以殲-15和Su-33基本可以做到滿載起飛。但是我們也看到了,滿載起飛需要3號195米長起飛點支持,而3號起飛點位於斜角著艦區,也就是說此時航空母艦必須完全停止著艦作業來保障重載起飛。而且此時只能起飛1架,而1號2號110米起飛點可以做到連續起飛2架。這樣勢必對航空母艦整體運作效率構成很大影響。

所以我們引入彈射器,彈射器的介入使得艦載機除了依靠自身動力之外還可以依賴彈射器這個外力,所以對於艦載機來說以最大起飛重量起飛的條件相對要降低了很多。下圖為世界上服役過的彈射器,可以看到C-13-2型蒸汽彈射器可以做到36.2噸以140節速度離艦,而C-13-2的氣缸長度只有98.7米。而電磁彈射器理想狀態下可以做到45噸以140節速度離艦。這樣起飛距離的縮短和不需要長起飛點就可以使極端情況下仍然保持起降作業同時進行,也可以使甲板調度更多的艦載機。或者說,彈射起飛可以更好地幫助艦載固定翼預警機的起降。


雛菊西瓜Peterpan


答案是肯定的,遼寧艦採用滑躍式起飛方式,不具備滿油滿彈起飛能力,這是滑躍起飛方式最大的弊端所在。

有關滑躍式起飛方式與彈射起飛方式之間的的利弊,幾乎達到了家喻戶曉的地步,這裡不再贅述相關常識類知識。今天著重剖析一下遼寧艦為什麼不能滿油滿彈起飛的原因。

從遼寧艦甲板起飛點佈局設計來看,遼寧艦總共有三個起飛點,兩個輕載起飛點佈設在航母艦艏,一個重載起飛點位於航母中部備降區域;一般情況下,遼寧艦大多使用兩個輕載起飛點,主要擔負對空巡邏、作戰等任務,另一個重載起飛點主要在對海、對地任務中使用;兩個類型起飛點在甲板起飛距離上有很大差距,因此重載起飛點要比輕載起飛點多搭載4噸的載重。

闢一下認知誤區,有人認為重載起飛點因滑跑距離大幅度增加,可以實現滿油滿彈起飛,這是個誤區;雖然能增加4噸的載重量,但還是達不到滿油滿彈起飛要求,這個需要一分為二的看待,重載起飛點一般是攜帶重量較大的反艦導彈或者對地攻擊彈藥,並不等同於可以實現滿彈起飛,在載油方面雖有一定分成,但是絕對達不到滿油起飛的條件。

因此,從航母甲板佈局設計來看,遼寧艦滑躍式起飛方式限制了艦載機滿油滿彈起飛的先決條件,這也是美國開發彈射起飛方式的核心原因。

其次,艦載機發動機的推力也是決定是否可以滿油滿彈起飛的重要因素;理論上只要動力充沛,滑躍式甲板航母也能實現滿油滿載,但這僅僅是理論上的,目前尚未出現具備這種特殊能力的艦載機;為此英國開發了鷂式垂直起降戰機,蘇聯也曾研製了名噪一時的雅克-141垂直起降戰機,計劃裝備在基輔級航母上。

殲-15屬於重型艦載機,起飛重量達到33噸左右,想要賦予這個30多噸的大傢伙能夠短距滿油滿彈起飛能力,現有的太行發動機恐怕遠遠不夠,在重載起飛點也絕對做不到;以F-22為例,大推重比帶來的巨大優勢在於優異的超音速巡航能力和短距起降能力,由此可見,發動機推力一定程度上縮減起降距離,但殲-15搭載的太行發動機似乎還遠遠不夠。

綜合上述,遼寧艦滑躍式起飛方式從根源上決定了殲-15不具備滿油滿彈起飛能力,這和起飛點的位置沒有太直接的關係,未來新型國產航母實現彈射起飛後,方可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


鷹鴿分析


大甲板航母都是攔阻著艦,對於著艦重量是有比較嚴格的要求的,因為如果太大,那麼起落架強度、機體結構強度、攔阻鉤強度都要增加,下落時的衝擊力也會更大。而艦載機著艦時又需要一定速度,否則速度太低萬一沒有掛住攔阻索就會失去復飛機會。所以,最大著艦重量是明顯小於最大起飛重量的。例如蘇-33的最大起飛重量是32.5噸,最大著艦重量卻只有24.5噸。

可能很多人說,既然能滿載起飛,那麼飛回來的時候油量少了,再把多餘的彈藥扔掉,將艦載機的重量降到最大著艦重量以下,問題不就解決了。但是,這個法在天氣特別惡劣時著艦還可以,日常情況下甚至戰時都不可取,因為現在機載航空彈藥大都是精確制導彈藥,價格昂貴,沒有誰會這麼奢侈的白白扔掉。殲15的最大著艦重量沒有公開數據,但估計和蘇-33相差不會太大。而蘇-33的空重就達到了19.6噸,也有說法是18.8噸,如果加上飛行員重量、機炮炮彈和必需的備用燃油(2000公斤左右),那麼載荷能力也就剩了2500到3000公斤。我們知道,掛架也是有重量的,技術是美國的AGM-88反輻射導彈的掛架重量也在190公斤。如果是8個掛架,總重量就1.5噸了,剩下的彈藥量只有1噸到1.5噸左右。1枚R-77這樣的空空導彈是175公斤,那麼8枚總重在1.4噸。由此可見,如果蘇-33的空重是18.8噸,那麼按照最大著艦重量,是可以掛載8枚R-77空空導彈的。如果空重是19.6噸,那麼只能掛載6枚R-77導彈。殲15雖然比蘇-33先進,但是加裝的東西也多,減重措施未必能抵消必須增加的設備和機體結構方面的重量。

從上面的分析可知,制約殲15掛載能力的實際上歸根到底是艦載機的空重。美國海軍為什麼要選擇F/A-18,就是在於它的空重是13.6噸,比蘇-33和殲15輕了5到6噸,其載油量也比後兩者少,而最大著艦重量卻只比後兩者小2噸,因此其載彈能力就很強。而像美國的F-35B,空重為14.5噸,但其最大著陸重量也增加了,實際載彈量仍然明顯超過蘇-33和殲15。而且其通常採用的是內置彈藥方式,滿載進行滑躍起飛根本不是問題。所以,艦載機要想具備較大掛載能力,不是看紙面上的最大載荷、採用滑躍或彈射起飛方式,而是儘可能採用空重比較小一些的艦載機。(S)


聯合防務


看到你們寫的這些都是在想好事兒。如果活躍甲板能跟彈射器的性能差不多的話,拿誰去搞彈射器航母啊。蘇聯人當時測試過這個東西。30節航速下。一二起飛點,最大起飛重量只有26噸多一點。那一點再保險係數下基本上等於零。遠起飛點195米的地方。30節航速下,也就在30噸左右。所以別在這兒亂吹,沒意思。他只是有持續作戰性,肯定比蒸汽彈射器好很多。還有一個就是在極地可以使用。你叫美國的航空母艦,到北冰洋去試一下嘛。你看美國人去不?


刀鋒戰士他爺


不能,殲15只能在滿油或者滿彈之間二選一!不過單單從艦隊實際作戰的使用性能上來看,能夠滿足這個要求就已經是足夠用了。

航母艦載機在使用的時候一定要保持制空權,所以不管航母上面有多少艦載機,至少有四架要處於護航執勤狀態的。這四架戰機一般是掛載兩枚中程導彈,兩枚格鬥彈(戰時則會提升到4枚),不能再多了,再多會影響戰機的作戰性能(必須戰時扔掉),而殲15在這種情況下也是可以滿油起飛的。也就是說,殲15可以滿足在戰區完全奪取制空權。

其次,在對陸打擊作戰的行動中,航母的打擊半徑一般在400~550公里之間,因為兩棲登陸艦必須在150~200公里範圍內作戰(起飛武裝直升機),航母離得太遠就起不到保護艦隊的作用了。而殲15即便沒有滿油也可以實現在滿彈情況下達到670公里的作戰半徑,能夠完全滿足對陸打擊需求。


優己


大家好,歡迎關注兵器知識譜,今天我們來討論一個關於艦載機能否在遼寧艦上滿彈滿油滑躍起飛的問題。客觀地講,儘管遼寧艦沒有彈射器來助力艦載戰鬥機起飛,但是艦載戰鬥機仍然能夠實現滿彈滿油起飛。這是因為遼寧艦甲板上擁有三個起飛陣位,即1號和2號近點起飛陣位和3號遠點起飛陣位,近點起飛陣位的起飛滑越距離為105米,遠點起飛陣位的起飛滑越距離為195米,當航母加速到最高航行速度後艦載戰鬥機即可藉助強勁的甲板風在三個起飛陣位實現滿彈滿油起飛。下圖為正排列在1號、2號近點起飛陣位等待放飛的殲-15“飛鯊”艦載戰鬥機。

殲15艦載戰鬥機在遼寧號航空母艦14度滑躍甲板的起飛性能實驗數據

殲-15艦載戰鬥機脫胎於俄羅斯的蘇-33,經過我國軍工科研人員的改良後性能優於原版的蘇-33艦載戰鬥機。在遼寧艦入列前海軍經過多次實驗得出以下數據:1,2號甲板起飛陣位(105米) 允許的起飛重量(忽略單發失效):22700kg(無甲板風,緊急接戰模式),26500kg(8節甲板風),32000kg(30節以上甲板風)單發失效允許的起飛重量:28000kg(25節甲板風),32000kg(40節以上甲板風),甲板零風速時不允許操作1,2號起飛陣位。3號甲板起飛陣位(195米) 允許的起飛重量(忽略單發失效):27500kg(無甲板風),32500kg(15節甲板風)。暫無3號起飛陣位單發失效允許的起飛重量數據。下圖為已經放出尾勾準備降落甲板的艦載戰鬥機。

殲-15艦載戰鬥機和遼寧艦的性能參數

殲-15為單座雙發重型艦載戰鬥機,翼展15米,總長22.28米,高度5.92米,機翼面積62.04平方米,空重17500千克,最大起飛重量32500千克,單臺發動機推力132千牛,最大飛行速度2.4馬赫,最大航程3200公里,最大載油量9500千克,武器外掛點12個。遼寧艦採用了4臺TB-12蒸汽輪機做為發動機,單臺功率為45000馬力,總功率20萬馬力(增壓後),巡航速度18節,最高航速32節。通過實驗參數與飛機本身以及航母的性能參數對比不難看出,當航母航行速度達到15節時就足以為遠點起飛陣位以“最大起飛重量”的艦載戰鬥機創造起飛所需的甲板風,當航行速度達到30節時兩個近點起飛陣位也能夠以“最大起飛重量”實施滑躍起飛 ,因此我們得到的結論是——滑越起飛甲板並不能限制艦載戰鬥機滿彈滿油起飛。下圖為在做起飛前最後檢查的殲-15艦載戰鬥機,空戰模式中“飛鯊”只攜帶四枚導彈。

殲-15艦載戰鬥機的核心作用

雖然殲-15在30節甲板風的條件下能夠以最大起飛重量實現滑躍起飛,但是艦載機並不是任何情況下都需要滿彈滿油去執行任務,事實上不但艦載機不會經常滿彈滿油,就連路基戰鬥機也不會!殲-15屬於蘇霍伊“側衛”家族的一個型號,優秀的性能主要表現在空戰中以高機動性獲得空中優勢,從而奪取制空權。至於對地、對海打擊只是它的副業,因此為了保證飛機在空戰中發揮高空高速高機動性能優勢,通常不會給飛機加滿整整9.5噸燃油和掛滿12個武器外掛點。當飛機需要執行以奪取制空權為主的任務時一般只會掛載兩枚中距空對空導彈和兩枚短程格鬥導彈;機身中油箱只會加註一半的燃油,即使是攻擊距離較遠的目標時依舊只加注一半燃油,然後在外掛點上掛載附加油箱,當進入戰鬥狀態時拋棄副油箱,以降低飛機阻力和負載,提高機動性。航空母艦的作用是在海戰中奪取制空權,在奪取制空權的戰鬥中艦載戰鬥機發揮核心作用,所以殲-15艦載機的載彈量和載油量與路基戰鬥機沒有實質上的區別。下圖為即將起飛的“飛鯊”,在奪取制空權行動中每架戰鬥機只會在半油半彈狀態下投入戰鬥,導彈配置為兩枚近程格鬥導彈、兩枚中距空對空導彈。

艦載戰鬥機機滿蛋滿油的意義

載油量並不是制約艦載戰鬥機作戰半徑的主要原因,殲-15艦載戰鬥機雖然擁有3500公里的最大航程,但是受制於預警機的監控空域能力,其作戰半徑不會超過500公里。這是因為我軍航母不具備起降固定翼預警機能力,而現役的直升機預警機由於滯空時間和機載預警雷達探測距離太短,如果戰鬥機飛出預警機監控範圍,那麼作戰行動將無異於“盲人摸象”。假設直升機預警機的滯空時間為3小時,預警雷達探測距離為150公里,載機飛行速度為360公里/小時,航母上的相控陣雷達的對空探測距離也為150公里;當預警機飛行至艦載雷達探測極限距離150公里處時已經消耗了0.5小時;預警機到達預定空域以後艦載戰鬥機也開始起飛,假設每放飛兩架艦載戰鬥機需耗時5分鐘,那麼等第一波次8架艦載戰鬥機全部升空並完成編隊時已經過去20多分鐘,而此時預警機已經滯空時長達50多分鐘,待艦載戰鬥機抵達距離航母150公里處時一個小時已經過去了,如果在算上預警機返航的所需時間,可為為戰鬥機提供空域監控情報共享的時間只剩下區區1.5小時,戰鬥機必須在這1.5小時內完成戰鬥任務,否則只能返航。因此在沒有具備1000~2000公里的長航時固定翼預警機提供空域監控的情況下,加滿油的艦載機能飛多遠都不具備實際任何意義,就如同只能上下班開開的代步車,既然一個月都燒不完一箱油,那又何必一次性加滿油箱呢。下圖為我國航母裝備的卡-31直升機預警機,短航程、短探測距離和短滯空時間的缺點是制約艦載戰鬥機發揮戰鬥力的主要因素。


在當前條件下艦載戰鬥的機滿蛋滿油只有在以下兩個情況下才會發揮出真正的價值:第一,我方已經取得制空權,戰機開始實施對海或對地攻擊時。在這種情況下已不再需要戰鬥機發揮高機動性,戰鬥機已經轉變為武器發射平臺的“炸彈卡車”,滿蛋狀態下可以提高攻擊效率,滿油狀態可以增加滯空時間;第二,出動伴隨作戰的電子戰飛機。我國已經服役殲-15E電子戰艦載機,以往一個波此出動8架艦載戰鬥機,現在則為9架,其中8架戰鬥機在1號、2號近點起飛陣位陸續起飛,1架電子戰飛機以滿油狀態在3號遠點起飛陣位起飛,為編隊戰鬥提供電子壓制支援。載油量從來都不是制約艦載戰鬥機作戰半徑的主要原因,我軍的艦載戰鬥機不能滿蛋滿油起飛的原因也不是受滑躍起飛甲板的限制,真正限制艦載戰鬥機發揮戰鬥力最根本的原因是預警機,發展直通甲板彈射起飛航母最根本原因就是為了創造固定翼預警機起降的條件。下圖為美軍裝備的艦載預警機——E2固定翼預警機,該型預警機具備監控2000公里空域範圍的能力,是真正的航母戰鬥力倍增器,只有在預警機大範圍的監控之下戰鬥機的大航程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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