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設項目復工實行“告知承諾制”

為進一步統籌做好我市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和建設項目復工工作,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員會根據我市疫情防控形勢,及時調整優化建設項目復工疫情防控措施,積極穩妥推進我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序復工。3月25日,發佈了《關於優化調整建設項目復工核查方式等工作事項的通知》(京建發〔2020〕79號)。《通知》明確,建設項目復工由區住建、區衛健、屬地街道(鄉鎮)三方現場核查方式,優化調整為“告知承諾制+事後監管”。

復工申請程序簡化


《通知》強調,從即日起,疫情防控期間,凡已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要求且自查合格的項目,建設單位簽署《施工現場復工自查承諾書》,通過網上提交屬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即可復工。較之前的由施工單位在自查合格後提出復工申請,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組織屬地衛生健康部門、街道(鄉鎮)政府進行現場核查,三方同意後方可復工,減少了復工申請和三方現場核查等環節。

確保“防疫”復工“兩不誤”


同時,強化復工項目事中事後監督管理,做好復工疫情防控的指導與服務,確保復工項目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兩不誤”。《通知》要求,各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收到復工自查承諾書後,及時將復工項目告知屬地衛生健康部門、街道(鄉鎮),並在建設項目正式復工後3日內,對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安全生產、復工上崗率等進行檢查。


《通知》助力安全復工


隨著我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大量勞務人員返崗進場,為有效落實施工現場疫情防控措施,滿足勞務人員居住需求,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調整了疫情期間施工現場勞務人員住宿標準。《通知》明確宿舍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小於2.5平方米,每間宿舍居住人數不超過8人。施工現場不具備設置新進場職工分區居住觀察的,可按照分樓棟、分樓層、分房間等方式滿足分區居住觀察要求。對不具備設置發熱職工隔離醫學觀察用房的,可以由其上級公司在本區其它工地統籌設置,或由所在區納入本區集中隔離用房予以保障。

供稿部門:施工安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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