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五年沒簽勞動合同的?


如何處理五年沒簽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如果勞動者五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在此情況下沒有了相應的救濟途徑。因為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需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但勞動者向用人單位請求支付該兩倍工資的時候,有一定的時效要求。

1、直接向用人單位提出簽訂勞動合同的要求;

2、如果用人單位有工會組織,就業者也可以向工會反映情況,請工會出面向用人單位提出要求;

3、如果用人單位執意不肯簽訂勞動合同,就業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區的勞動行政部門反映情況,由勞動行政部門督促用人單位與就業者簽訂勞動合同。


如何處理五年沒簽勞動合同的?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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