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門店運營:標準化巡店管理,業績倍增!實用

一、巡店基本要求

1.督導巡店是門店管理工作的現場管理部分,工作方式以監督、培訓、指導、幫助、協調、報告為主。巡店的目的是保障公司的各項規範和工作要求得到有效執行,確保門店的營業活動符合規範。通過現場管理,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反映、及時處理,從而消除影響銷售增長的不利因素。

2.督導應以公司各項規範和制度作為工作的準則,以最大限度維護公司利益為工作的出發點,言行與公司保持一致,不得隨意對店員發表個人意見,發現有不良言行要及時糾正;不得在下屬面前和同事面前對公司及公司人員評頭論足,發表不符合自己身份的言論。

3.督導必須嚴格按照行程計劃執行,不得隨意變更日程安排,特殊情況應上報營運總監審批。

4.每家店鋪每次巡查應保證有足夠的時間與店長分析銷售得失、觀察店員服務質量、檢查營業設施設備情況、瞭解員工思想動態、查詢商品儲備情況、檢查規章制度流程執行情況、競爭店的變化、排查安全隱患。針對各項檢查發現的問題應立即記錄在案、分類指導、採取相應措施。

5.巡店應保持高度的職業敏感性,克服麻痺大意思想,對店內店外與正常情況不符的現象要深入瞭解,查清原因;巡店時發現的重大問題,應立即上報相關部門及直接領導。

6.巡店時發現的一般問題,需要由督導進行協調跟進的,應積極主動督促相關部門落實,超過正常時限仍未解決的或解決不徹底的,應上報上級領導。


二、巡店頻率要求

1.督導安排巡店日程計劃時,不需要安排完全相同的巡店頻率和巡店時間,如果不能做到每週巡查完所有店鋪,可將管轄的店鋪分為“每週巡查店鋪”和“兩週巡查店鋪”兩大類。

(1)每家店至少在兩週內巡視一次,一般情況下每天巡店不超過2家。

(2)新店開業8周內每週巡視不少於2次。

(3)銷售下滑店每週巡視不少於2次。

(4)暫缺店長、由新上任的店長或代理店長管理的店鋪每週巡視至少2次。

(5)存在高損耗的店鋪,包括盤存差異大、近效滯銷商品庫存量較大店每週至少巡視1次。

(6)存在安全問題的店鋪每週巡視1次。

(7)所轄區域內銷售排名前3名的店鋪每週至少巡視2次。

(8)轄區內所有門店在1個自然月內必須至少巡查1次。

(9)遇政府相關部門組織的檢查之前,應先到店檢查。

(10)督導每月要巡視晚/夜班4次,重點關注夜班營業款收入操作及門店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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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息時間規定

(1)督導應模範遵守工作時間規定並嚴格檢查所轄片區店長及店員的工作時間。

(2)工作時間:巡店及上班時間為7小時,上下班時間可自行安排(午間用餐時間30分鐘)。

(3)督導休息日不固定,一月休息6日,每月26日前將下月排班及巡店表上交營運總監,如遇特殊情況應提前一天上報營運總監審批,如遇盤點、檢查等因素則休息日倒休;兼店長的督導休息隨門店排班,一月休息不得超過6天。

(4)每週休息日不可自行調整,以保證正常經營管理秩序。

(5)原則上除週日外督導不得同時休息。

(6)督導每日上下班用店面座機給營運部助理報考勤;未用門店座機報下班考勤的,視同早退;全天未報上下班考勤按曠工1天處理。

(7)上班期間辦理私人事務,視同早退。

(8)請假按照員工手冊要求,不得用短信、郵件請假,否則一律不予批准。

(9)督導在權限內審批店員請假時,應從嚴掌握,不得私自採取變通、隱瞞等方式處理。沒有營運總監簽字同意的請假一律無效。


3.工具表格使用規定

(1)每週末向營運部提交《督導周巡店計劃》。

(2)每週末彙報上週的《督導周巡店總結》。

(3)每月1號向門店管理部提交店長《月度崗位考評表》。

(4)每月第一週要上報月銷售分析報告;季度第二週前,上交季度或半年度分析報告。


三、巡店看什麼

1.巡店工作主要事項

(1)檢查店招、櫥窗、櫃檯、夜售門鈴等營業設施設備。

(2)查看營業區域及後倉的清潔、衛生。

(3)查看員工儀容儀表。

(4)示範顧客接待工作。

(5)檢查店員出勤情況及排班是否合理。

(6)檢查促銷活動執行情況。

(7)抽查店鋪安全庫存設置、缺貨及店鋪的跟進措施。

(8)與店長回顧店面各項指標的達成進度,分析下降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9)與店員分享其業績表現,指出改進方向。

(10)與新員工交流工作情況。

(11)檢查店面工具報表執行情況。

(12)檢查各店商品分分配、獎金分配等涉及員工利益的事項。

(13)檢查門店執行GSP及政府規定的情況。

(14)抽查商品賬貨相符情況。

(15)檢查消防安全、收銀安全、防盜設施等安全相關事宜。

(16)其它店間協調事宜、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手續事宜。


2.日常工作事項

(1)每次店長會後完成各門店報銷單據的稽核,審核報銷單據手續是否齊全,費用使用是否合理,審核無誤後方能轉交門店管理部辦理報銷。

(2)每週一辦理門店員工的崗位異動手續,填寫《店面員工崗位異動申報表》及《店面員工晉升申報表》,經部門審核後提交至人力資源部備案。

(3)每週一統一辦理門店各項申請事項,申請單審核後轉門店管理部辦理。

(4)每月25日檢查門店辦公用品表格,並上傳。


四、督導的正確工作狀態

在連鎖營運部組織架構裡,一般都會設置督導崗位。督導介於營運部總監和店長的中間位置,其意義在於必須對總部管理層、各個連鎖店長及店員盡義務,處於承上啟下的地位。

營運部的核心職能應該是組織制定門店的經營管理指標(核心是銷售、毛利指標)和門店預算,監督指導業績指標的分解,並對業績指標的完成負責;而且要持續監控門店經營狀況,通過數據分析,有針對性地進行經營指導,提出改進措施或向相關部門提出營促銷建議;監督指導店長和一線員工的培訓和訓練,以及指導門店對商品線、品類結構和庫存進行持續性優化,也是營運部的重要工作;同時,門店營運標準執行的監督工作,也是督導的日常重要工作。


督導經理的主要工作內容就是幫助門店完成銷售任務,通過數據分析來發現門店經營當中的問題,並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指導門店進行整改,來提升門店的綜合盈利能力。

而且在績效管理體系當中,督導的收入一定要與門店業績掛鉤,讓門店店長和督導成為一個戰壕中的戰士,來共同面對業績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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