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召开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暨森林防火工作会

3月26日,旬邑县召开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暨森林防火工作会,旬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君,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克分别在会上讲话,旬邑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谢建锋安排部署了全县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

旬邑县召开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暨森林防火工作会

会议要求,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务必保持警醒警觉,充分认识到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转变观念、摒弃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要持续宣传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公众知晓率;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从源头上控制野生动物传染疾病的风险,为打好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积极贡献。要严格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的总要求,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保护责任,充分发挥联防联控优势,强化属地管理,坚决落实好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责任。
会议强调,各镇办(林场)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周密细致安排,把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头、山头、坟头;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保持高压宣传态势,注重“疏堵结合”,宣传植树献花等文明祭祀方式,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焚香烧烛、燃放炮竹等传统祭扫陋习;要充分发挥护林员巡护看守作用,严禁火种进山入林,对入山踏青和上坟祭祀人员要重点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林区及周边智障、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落实监护责任;要充分发挥森林防火巡查队作用,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用火、随意用火等行为坚决制止,及时消除各类火险隐患,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要靠前储备防扑火物资装备,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清明节期间留足值班人员,遇到火情要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扑救,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


(记者/鲁艳 编辑/张莹 责编/张康 监审/井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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