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有物業管理條例,各省地市都有物業管理辦法,網友呼籲取消物業,真能取消物業嗎?

美侯王666


有網友認為,取消物業管理是一個非常好的提議。取消物業管理之後,小區可以成立業主委員會,小區的管理可以由業主自治委員會承擔,業主可以自己每戶出人力來管理小區,也可以從社會上聘請保潔、綠化、保安等人員,而不再找物業公司,這些被聘請人員由小區的業主委員會來管理,來為小區服務。這樣的話,小區的日常管理和各項收入開支在業主委員會的管理下達到公正透明公開。如此一來,小區的業主才能真正成為小區的主人。

如果不取消物業管理,那麼小區裡的每一位業主都要面對強大的物業公司,成立業主委員會顯然也會受到物業管理公司的阻撓和干預,就比如以前曝光的業委員會成員被物管派人毆打的新聞。顯然業主相對於物管公司是處於絕對的弱勢地位,本來買了房子,業主就應該是小區的主人,但最後卻變成了小區的奴僕,因為業主的整個家庭財產人員隱私都在物業管理公司的掌握之中,這對業主與物管的博弈中是非常不利的,最終業主只能屈服於物管的勢力之下。

現在,大多物管都把自己的小區變成自己的勢力範圍,小區的各項收入,比如電梯廣告費、車位費、寬帶進場費等都被其佔有,而要添加其他什麼設施的時候則又另外要各位業主出錢。這顯然是非常不合理的。

所以,這部分網友認為取消物業管理是一個非常好的提議。

但也有人不同意以上的觀點,他們認為,取消物業是個愚蠢的建議。那部分業主不願意交錢卻希望享受好的服務,妄圖通過自治達到個人目的,現實中一定會失敗告終。因為物業管理是一個專業,需要專業人士和專業化的服務。專業化的服務理所應當是有成本的,所以一分錢一分服務,那些只交了一塊錢卻整天嚷嚷著各種對物業的不滿的人,可以試試看,他會吐槽,但肯定不會經營,而且嚷嚷最兇的人往往是不交錢的人。這個世界上不存在沒有成本的服務,先做合法公民,有契約精神,才能有權利幫助物業改善工作。

其實,物業管理就像是一把雙刃劍。舉個簡單的例子,一線知名的某個房地產開發商,他們的房子貴口碑好,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物業的服務好,使業主很滿意。即使在同一個區域,這個小區的二手房價格還是會比周邊略高一些。這是為什麼呢?物業服務好佔了很大的優勢,大家自然對小區的口碑好的更青睞,那麼這樣的二手房自然就能賣得更好。相反,如果攤上了服務態度差、收費貴的物業管理公司,那麼二手房自然出手價格不會太貴就罷,還不好出售。

小編認為:物業不能取消,但要加強管理。業主自治只能體現人性本惡,以前的老舊小區可能還可以,新小區沒人專業管理馬上就亂套了,我認為我們應該尊重每個行業,特別要尊重自己小區的管理,人都是互相的,你尊重別人,別人也就尊重你。



南寧買房諮詢小鄧


01

天下物業一般黑,物業沒有好東西。只是為了掙業主的錢,不辦人事,和開發商狼狽為奸,無惡不作,勾結黑社會閒散人員,欺軟怕硬,糊弄業主。物業好比漢奸賣國賊,實實在在喝業主的血,侵犯業主的切身利益。取消物業,功在千秋,毛主席萬歲!!


我是振國


就是應該取消物業,淘汰物業,早就該淘汰啦!中國咯大個農村,為何沒有物業管理,人民房前屋後不是照樣山清水秀嗎?為何?因為有基層組織在管!他們是居委會、村委會!代表國家,真正的為民服務。而物業公司能嘛?廣大的業主用自己的錢養啦一些亂作為甚至不作為的物業公司幹嘛,管理混亂,增加人民的成本!投入沒有價值回報那麼還要物業公司幹嘛?


yqxSL


其實應該廢除物業,應該由社區負責管理,最大的好處就是能夠加強社會主義思想教育,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更能體現社會主義優越性。


用戶8927284075836


我不管別人怎麼說,這次我感覺我們小區控制疫情物業做的還是很不錯的,給我們小區隔離的人送菜,給他們買八四消毒液,買酒精送去,別人都不敢接近。有趣的是這家物業費沒交。電梯裝有一次性按鍵用紙,有的人直接拿回家,樓道,單元大廳電梯轎廂,地下室通道等場所天天消毒,在大門口排查外來人員,有的不配合的還推搡辱罵人家在門口值班人員,有的人太過分了。可也有為小區捐助八四消毒液的幾個業主,不管別人怎麼說。我們應該和物業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哪裡都有人渣,哪裡都有好人。頭條也是如此。


手機用戶50499980207


國家應承擔起物業管理的責任,打破小區圍牆制,實行社會主義街區管理。


用戶6412608273403


取消物業!!!完全贊成!!!今天物業公司給我們業主發了一張電話表,“電力公司電話,水力公司電話……”意思就是這些問題不要再找他們物業了。請問物業除了每天打掃衛生,找幾個保安大叔,還為我們業主幹了什麼???電梯、樓道廣告收費沒有我們業主的份,還允許小商小販到處貼小廣告。留著物業公司幹嘛?我們業主花這麼多物業費,值嗎???


世上再無包拯


物業都是房產開發商為了錢設立的。歪規收費,剝削人民。這樣的行為很多,所以業主想讓政府取消物業。


梅竹537


物業就是合法的黑社會組織,老百姓太弱小,根本沒法保護自己,就物業法規定,業主必須按規定交納物業費,那為什麼就不規定物業必須做好那些工作呢?如沒做好,業主又有那些權利去約束物業呢?這都沒有,

個人覺得業主物業費應該交給業委會,由業委會約束物業務服質量,如物業沒達到業主服務要求,(或合同要求)業委會有權代表業主拒交或少交物業費。

現在所有小區業主大都存在對物業不滿,可又沒辦法,


用戶62744392070


支持取消物業。現在這個行業與中國國情和民意相對立,幾乎人人喊打。希望和北京市一樣交房,開發商自駐半年(費用由開發商支付)。也贊成業委會成立後,小區廣大業主參與,報物價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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