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發“專精特新”排頭兵作用!安徽“點子”好,政策成色足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中小企業要聚焦主業,加強自主創新,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冠軍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經省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發揮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排頭兵”作用,推動我省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新發展理念,圍繞補強產業基礎和產業鏈短板、提高供給體系質量、挖掘企業和區域特有資源、促進重點領域產業業態創新“四條路徑”,以企業和企業家為主體,以政策協同為保障,培育打造一批專精特新冠軍企業,為全省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樹立標杆,為實現製造強省目標、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提供有力支撐。


(二)發展目標。到2022年,培育省專精特新企業3000戶、專精特新冠軍企業400戶,爭創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50戶、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20戶,壯大具有持續創新力和競爭力的中小企業示範群體,成為引領我省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排頭兵”。


發展路徑


(三)堅持專業化發展。引導中小企業聚焦主業實業,專心細分市場,專注核心業務,重點在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關鍵基礎材料、先進基礎工藝和產業技術基礎等領域,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研製一批關鍵設備和先進材料,培育100家左右專注“四基”領域、補強產業基礎和產業鏈短板的專精特新冠軍企業。


(四)堅持精品化發展。引導中小企業堅持質量第一、品質至上,弘揚企業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以提高供給體系質量為主攻方向,推進精益生產、精細管理、精心服務,以適配的品種、精良的品質、美譽的品牌在細分市場中佔據優勢,培育100家左右擁有行業標準話語權和品牌影響力的專精特新冠軍企業。


(五)堅持特色化發展。引導中小企業利用特色資源,弘揚傳統技藝和地域文化,採用獨特工藝、技術、配方或原料,實施差異化競爭策略,研製具有地方或企業特色的產品,打造“百年老店”,培育100家左右掌握獨門絕技、佔據獨特市場地位的專精特新冠軍企業。


(六)堅持創新化發展。引導中小企業堅持創新驅動,圍繞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改造提升傳統優勢產業、激發新經濟新動能,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培育100家左右具有鮮明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特徵的專精特新冠軍企業。


提升綜合實力


(七)健全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針對企業不同成長階段,完善捕捉尋找、孵化培育、扶持壯大機制,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制度和政策體系。(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堅持省市聯動,每年培育認定一批省級成長型小微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實施專精特新冠軍“四個一百”培育行動,提升專精特新發展質量和專業化水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支持企業做強做優。對省認定的成長型小微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和專精特新冠軍企業,每戶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50萬元、80萬元。對國家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每戶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激發企業創新活力。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創建各類創新平臺,建設各類“雙創”載體,參與各類“雙創”大賽,並按有關規定給予獎補。(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深化產學研用合作機制,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共建研發機構、共用研發設備、共享科研成果。(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鼓勵企業在境外設立研發機構,併購擁有核心技術、重大發明專利或知名品牌的國外企業。(省商務廳負責)強化企業知識產權運用,鼓勵各地對授權的發明專利給予資助。(省市場監管局,各市、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質量品牌建設。推動專精特新企業實施商標品牌發展戰略,鼓勵企業瞄準國際先進標準開展對標達標提升行動。(省市場監管局、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深入實施“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行動和安徽工業精品培育提升行動,對獲得國家“三品”示範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要素供給


(十一)保障企業用地需求。鼓勵各地建設標準工業廠房,允許按幢、按層等可獨立使用、有固定界線的封閉空間為基本單元分割登記和轉讓。對因增資擴產需要新增建設用地的專精特新企業,給予安排用地指標;對租用標準工業廠房的,優先予以安排並對租金給予一定優惠;對需要完善不動產權屬登記手續的,“一企一策”限時解決。(各市、縣人民政府,省自然資源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強化企業人才支撐。鼓勵專精特新企業與學生、職業院校簽訂緊缺工種技能人才定向培養協議,並按月發給定向培養生在校學習補助,企業所在地政府給予對應補助。(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對企業全職引進的各類急需人才,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經費資助,所需租房補貼、安家費以及科研啟動經費等人才開發費用,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稅前列支。(省稅務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對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開闢綠色通道,職稱評審可不受論文等資格限制,做到應評盡評。(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鼓勵企業引進發達國家工程師和專業技術人員,各地可給予一定資助。(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


(十三)降低企業成本負擔。全面落實國家已出臺的各類減稅降費政策,將專精特新企業納入“萬名稅幹進萬企”活動進行對接。(省稅務局、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參與電力直接交易,全面落實國家降低工商業用電價格政策,進一步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自主選擇用氣路徑,切實降低工業用氣價格。(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重點針對供水、供電、供氣、消防等公共服務領域,規範整治指定交易、差別待遇、違規費用及附加不合理條件等行為,有效降低企業運營成本。(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省消防救援總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緩解融資難題


(十四)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實施“千家百億”融資計劃,將專精特新企業納入“千名行長進萬企”活動進行對接,力爭每年為1000家專精特新企業提供信貸融資100億元。(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鼓勵金融機構適當提高抵質押率,擴大商標、專利、設備等可接受抵質押物範圍。(安徽銀保監局、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省財政統籌安排資金,對融資擔保機構開展的省專精特新企業信用擔保貸款業務給予保費補貼。落實國家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引導擔保機構擴大業務規模,降低擔保費率。用好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代償補償資金,擴大對專精特新企業融資支持。(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擔保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建立中小企業上市培育機制,推動專精特新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掛牌(上市)融資,鼓勵企業發行債券,並按省市有關政策進行獎補。(安徽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從2020年起,每年從原省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基金財政出資中安排50%規模,重點用於投資專精特新等優質中小企業。(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投資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完善省中小微企業綜合金融服務平臺功能,整合稅務、市場監管、海關、司法、水費、電費、氣費以及社保等領域的信用信息,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查詢機制,緩解銀企信息不對稱問題,為專精特新企業增信。(省發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推動區塊鏈技術在數字金融、供應鏈管理等領域應用。支持社會化徵信機構對專精特新企業開展信用評級服務。(省發展改革委、安徽銀保監局、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促進融通發展


(十七)深化企業協作配套。鼓勵大型企業向專精特新企業開放共享資源,圍繞創新鏈、產業鏈、供應鏈打造大中小企業協同發展的創新網絡。實施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行動計劃,舉辦專精特新企業與行業龍頭企業配套合作對接活動,開展產業鏈上下游專業化協作,打造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新生態。(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建立省專精特新企業發展聯盟,更好發揮專業化協會作用,搭建企業之間的信息、技術、資源等交流合作平臺。(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負責)


(十八)提升兩化融合水平。推動專精特新企業研發設計、協同辦公、供應鏈管理等信息化應用系統“登雲”。引導專精特新企業推進生產線智能化改造,推動低成本、模塊化的智能製造設備和系統在企業部署應用,創建一批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負責)


改進服務保障


(十九)助力企業開拓市場。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參加世界製造業大會等各種專業性、行業性展會,擴大境外展會推薦目錄範圍。引導企業參加“安徽工業精品”中央媒體集中宣傳活動,所需費用按規定給予獎補。(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大對企業研發的“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扶持力度,列入《安徽省三首產品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的產品投標時,招標單位不得提出市場佔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不得超出招標項目實際需要或套用特定產品設置評價標準、技術參數等。(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對於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政府採購項目,採購人應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按規定給予扣除,用扣除後的價格參與評審。(省財政廳負責)


(二十)加強公共服務供給。健全全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打造一批專業性、區域性公共服務平臺,對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臺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對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臺擇優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開展專精特新企業管理諮詢與診斷活動。(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依託“四送一服”雙千工程,將專精特新企業納入各地重點聯繫包保名單,在項目申報、資金支持、科技創新、融資促進、市場開拓、公共服務等方面予以支持。(省“四送一服”雙千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分級建立重點企業首席代辦員(服務員)制度。(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


(二十一)重視培育企業家隊伍。實施新徽商培育工程,舉辦專精特新經營管理領軍人才訂單式培訓。(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負責)建立專精特新企業家服務檔案,將符合條件的企業家納入“江淮優才卡”服務對象。(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按規定開展百名優秀民營企業和百名優秀民營企業家評選表彰,對受到表彰的授予“安徽省優秀民營企業”“安徽省優秀民營企業家”稱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鼓勵各地開展企業家海外研修培訓,每年組織一批專精特新冠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赴發達國家學習。(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


強化組織協調


(二十二)加強統籌協調。省發展民營經濟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推進全省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工作,強化整體部署、協同推進和督促指導,統籌利用現有省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及有關產業政策資金,落實好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發展政策。(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地要建立專精特新企業發展協調推進機制,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積極採取針對性措施,主動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政策環境、法治環境。(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


(二十三)強化輿論宣傳。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大力宣傳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樹立專精特新企業創新創業創造先進典型,進一步強化專精特新發展導向,並在各類評選表彰活動中向專精特新企業傾斜。(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委宣傳部、省委統戰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工商聯、省總工會、省婦聯、團省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地要及時總結推進專精特新、破解發展難題、優化發展環境等方面的經驗做法,形成有利於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良好輿論環境。(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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