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殼槍建國後就從我軍退役,為啥直到90年代才徹底被我國淘汰?

我們是湖南人


眾所周知,駁殼槍是毛瑟C96手槍的中國版,18世紀末期,毛瑟手槍被德國製造出來,它威力比普通手槍要大一些,但是並不被德軍採用,畢竟手槍只是自衛武器,威力沒必要那麼大,更何況毛瑟C96手槍造價昂貴,重量大不便攜帶等劣勢,自然在歐洲沒有流行開。

不過在19世紀20年代,中國卻從歐洲進口了大量毛瑟手槍,當時中國軍閥混戰,各路軍閥都想著怎麼從國外弄到武器,再加上那時候中國戰場對近戰火力需求很大,而此槍火力猛,射速快,正滿足這一需求。

後來毛瑟手槍就在中國流行起來,甚至將其十發單倉供彈改成了20發彈匣供彈,還能自動射擊,加上木質槍托完全就是一支衝鋒手槍了。

抗戰時期,無論是國軍德械師,還是各路游擊隊,都在使用駁殼槍,這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中國軍隊近戰速射武器不足。在解放戰爭時期,國軍獲得了美援,正規軍普遍裝備了M3衝鋒槍,所以也就不再使用駁殼槍了,不過我軍還在使用。

新中國成立後,我軍從蘇聯手中獲得了一些武器裝備,並進行了仿製,如50式衝鋒槍、54手槍等,駁殼槍退居二線,成為警用手槍。說到底,駁殼槍在中國之所以使用那麼久,是因為中國軍工業不發達,裝備不了衝鋒槍,而隨著我軍大量裝備衝鋒槍,駁殼槍就沒有了用武之地,特別是突擊步槍的興起,駁殼槍更不可能成為主要武器了。

不過在上世紀70年代,軍內一度覺得54式手槍的威力還不夠大。為造出超大容量、超大威力的手槍,我國輕武器研製人員開始研製一款大威力的自動手槍。這就是1980年研製的80式手槍,此槍其實是駁殼槍的加強版,摒棄了駁殼槍的一些不足。不過這時候手槍在戰場上的作用已經沒那麼大,警察更是偏向於用威力小一點的武器,故80式手槍最終被淘汰。


兵說


駁殼槍,我最早看見實物是上世紀的七十年代。同學的爸爸是群專的隊員,配了一支。同學的爸爸嫌沉經常放在家裡。我們一有機會就拿出來看。感覺真沉,幾隻小手象抬著它一樣。

有必要說一下群專是個什麼組織(或機構)。群專是一個簡稱,全稱是無產階級群眾專政工作隊。有執法功能。是文革時期的產物。文革結束,這個組織也消亡了。這個組織的有些成員是配槍的。


再看見這種槍是工作後。文革後恢復公檢法,三家的正式幹警都是配槍的。初期幹警的配槍可以說是萬國牌。這種現象在基層的檢察院和法院更明顯。其中不乏名槍,也有駁殼槍。到了九十年代,公安系統的配槍全部國產了,但個別的基層檢察院和法院還有駁殼槍。

,關於駁殼槍在我縣還出過一個笑話:七十年代東北時常有蘇聯特務出現的傳聞。一天中午,天降大雨,縣城公路上出現一個人,上衣下襬覆蓋的右胯鼓鼓的,露出槍的長苗子。正好派出所所長去上班看見這個人。縣城裡帶槍的派出所所長都認識,感覺這個人這個人面生,就跟了上去。路途中派出所所長還叫一個群眾去派出所叫人,說鎮裡來了蘇聯特務,有槍。派出所所長繼續跟。一看這個人要進縣法院,所長也沒多想掏出槍指著那個人喊回頭看。法院門衛一看連忙喊所長告訴他這個人是新來的。這時派出所的人也來了,法院裡也有人出來,大家都看到了派出所所長鬧的大烏龍。多年以後,派出所所長升任法院副院長,人們總拿這個事開玩笑,副院長也順坡下驢,有事找那個人時就說,把那個蘇聯特務叫來。法院那個人當時帶的就是駁殼槍。



駁殼槍其實它的正式名稱是毛瑟C96軍用手槍。原產地是德國。清末民初開始進入我國。民國軍閥混戰時大量使用。有的軍閥下有手槍團,手槍旅,裝備的就是這種槍。這個時期民國政府轄下兵工廠已有仿製生產。

為什麼新中國成立後軍隊迅速列裝了前蘇聯的託卡列夫手槍及其仿製型,替代了駁殼槍,駁殼槍還是使用到了九十年代呢?

一是地方對手槍的需求巨大。例如檢察系統、法院系統是全員配槍的,不是現在只有其中的司法警察配槍。新型手槍的產能不能滿足這巨大的需求。

二是當時現存槍型只有駁殼槍量最大,把它做為制式裝備,便於補給和管理。其他現有槍型只能作為駁殼槍的補充。

三是駁殼槍能更好的發揮維護社會治安、震攝犯罪分子的作用。

四是槍型一致,有利公安隊伍的正規化建設。

五是國產槍的定型漫長,沒有哪一種單一型號能夠完全替代駁殼槍。54式還沒完全替代駁殼槍,我們又研發了64式。中間還短暫研發過59式。64式八十年代才定型。這都導致了駁殼槍一直使用到上世紀九十年代。

讓我們向見證了中國重大歷史時刻的駁殼槍致敬!


文以靜心


駁殼槍只是一個統稱,基型為德國毛瑟兵工廠的毛瑟C96,口徑為7.63毫米。僅僅在毛瑟兵工廠,就有多達5種改型:M1898、M1912、M1916、M1930和M1932。除了半自動型,西班牙等國曾在駁殼槍的基礎上研發過速射型。當時的青睞毛瑟的各國,在毛瑟C96的基礎上甚至還仿製、研發了口徑各異的駁殼槍。比較有名的有晉造“大眼匣子”,口徑達到了空前的11.43mm。

解放後,制式武器口徑的統一有利於簡化後勤壓力。這對於當時的新中國來說至關重要。於是新中國迅速在1951年首次仿製了蘇聯TT33手槍,命名為“51式”,於1952年仿製了德制PK/PPK手槍,命名為52式。這兩款手槍都是首次仿製的嘗試,真正改變我國軍用手槍“琳琅滿目”狀態的還是大名鼎鼎的54式手槍。

54式手槍得到了推廣,大量的駁殼槍自然就可以從一線退役了。緊接著,大批退役武器被迅速改造、使之能適應新一代國產槍彈體系。一些狀態較好的駁殼槍,便被改造成發射51式7.62×25mm手槍彈的手槍。並將它下放到民警、民兵中使用。而長期以來,中國輕武器甚至是”軍警一家“,許多軍用制式手槍照樣作為警用手槍使用。54式在當時算是主力,自然不會是哪個地區都能有的。換裝也是逐步進行的。這也就不難解釋為什麼駁殼槍一直在我國軍警武器體系中滯留到上世紀90年代了。


塹壕中的大遊民


毛瑟C-96軍用手槍,國內最常見的是兩種,一種是10發彈倉供彈,只能單發射擊,稱為駁殼槍;另外一種是毛瑟改進型,採用了20發彈匣供彈,既能單發同時也能自動射擊,稱為二十響、大肚匣子等。

這兩把手槍,進口時都隨槍配有一隻木質槍盒,能與手槍的槍柄部位相連接,實施抵肩射擊,此時有效射程能提升至150米左右,因此南方人將這兩把槍統稱為木殼槍。

其實,援朝結束以後,軍隊配發了仿蘇制託卡列夫7.62毫米8發彈匣供彈的54式手槍,供基層指揮員和特種兵所使用,用以自衛和在近距離內打擊敵人,有效射程為50米。

54式手槍的體積包括重量都要比毛瑟C-96小許多,攜帶也非常方便,別在腰間武裝帶上,除了槍上的那隻8發實彈匣,隨槍套配2只牛皮彈匣袋,因此淘汰了重量沉體積大,攜帶不方便的毛瑟C-96包括改進型毛瑟自動手槍。

即便建國以後,公安部門的配槍依然比較繁雜,既有小巧輕便的勃朗寧手槍,也有各種各樣的左輪手槍,竟然還有毛瑟C-96軍用手槍,10發彈倉供彈和20發彈匣供彈的都有,以10發彈倉供彈的最為常見。

這些槍械統一的特點是都比較陳舊,許多是從前國民政府的軍警部門收繳而來,但總體性能都還不錯,特別是毛瑟C-96軍用手槍,由於威力大,射擊距離遠,而受到警察的青睞。

毛瑟C-96軍用手槍,發射7.63X25毫米子彈,但國內手槍主要是7.62X25毫米子彈,就直接用毛瑟C-96手槍發射國產51式7.62毫米手槍彈,此手槍彈與毛瑟手槍彈完全通用,儘管口徑有0.01毫米之差,但完全可以忽略不計。

但這兩把毛瑟C-96軍用手槍,在民兵和警察手中,最起碼使用到八十年代,至於是否使用到90年代,本文推送者反倒存疑了,至少在上世紀八十年在派出所老公安手中見識過10發彈倉供彈的毛瑟C-96軍用手槍,以後就看不到了,警察佩戴的基本上都是54式手槍。

那麼是不是城鎮或者農村基層的民兵組織,直到90年代才徹底淘汰毛瑟C-96軍用手槍,也未嘗不可;中國人對這兩把毛瑟軍用手槍非常熟悉,抗戰題材的影視劇中無處不在,是抗擊侵華日軍非常管用的軍用手槍。

綜上,毛瑟C-96軍用手槍,能使用到上世紀90年(倘若此說存立的話),最關鍵的一點就是,子彈來源不存在問題,也即原裝子彈事實上已經搞不到的前提下,國產51式7.62毫米手槍彈庫存用不完,是毛瑟C-96軍用手槍延壽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國平軍史


因為我國長期維持民兵制度,各級地方政府 ,各工廠單位都有建立基幹民兵,而民兵武裝的武器肯定沒法像解放軍那樣整齊劃一,很大一部分民兵使用的是正規軍淘汰的老式武器。








解放軍淘汰的老式武器,甚至建國前遺留下來的雜式裝備都有可能交給民兵武裝來使用,像民24重機槍 捷克式輕機槍 漢陽造步槍,稍新一點的莫辛納甘步騎槍(53式步騎槍)51式衝鋒槍 54衝鋒槍,這些老式裝備都有可能在民兵部隊裡裝備,有幾隻保養狀況好的盒子炮在民兵部隊服役到8-90年代也不是不可能。

倫敦上空的噴火


毛瑟C96又稱駁殼槍,由德國毛瑟兄弟在1896年研發。駁殼槍由於初速高,威力大(據說能打穿防彈衣),在清末進入我國後,直到朝鮮戰爭地位才由蘇聯的手槍替代。美國,西班牙,漢陽和太原兵工廠都曾仿製過駁殼槍,流傳在我國的多為本地仿製和在德國進口的版本。

軍閥混戰割據時期,我國對武器的需求量增大,而當時世界各國對中國進行武器禁運,但手槍卻不在禁運的黑名單上。駁殼槍經過歐洲軍火代理商出售給日本貿易公司和武器經銷商後轉賣給中國,在抗日戰爭爆發後這個渠道也就隨之中斷。上海的經貿地位崛起後,外貿往來頻繁,歐洲軍火商就直接經過上海的國際貿易將毛瑟C96賣給中國。

然而毛瑟C96當時在歐洲卻不受歡迎。由於駁殼槍的後坐力太強,導致射擊精度下降;製造精良卻造價太高,在當時已經賣到了25美元一把,一般的手槍只有6美元到7美元不等,據說現在的駁殼槍在美國軍火市場已經炒到6000美元;駁殼槍的外形呈方形,全長311毫米,不裝彈藥就已經重達1.25公斤的手槍被歐洲士兵認為過於笨重,可能他們不會褲襠藏雷的絕技。總之,在駁殼槍出產後,德國購買了13萬支就無人問津了。

牆裡開花牆外香。在駁殼槍流入中國後,很快就成為了中國士兵的標配。駁殼槍是舊中國除了機槍之外為數不多的可以實現連發的武器。網上盛傳一種說法,中國人發明了用橫著打的方式,可以降低駁殼槍因後坐力而失準的影響,特別是在影視劇的渲染下,很多人都深信不疑。其實這就是誤傳,橫著打不僅很難瞄準,更會延長開槍的時機,在對峙時,先開槍的具有先發制人的優勢,沒人有這閒情逸致去擺姿勢。解決駁殼槍後坐力的問題,要麼用槍托,要麼就用另一隻手扶著降低槍口上下襬動的幅度。

駁殼槍在我國地方的公安幹警,民兵的手裡還繼續延遲著傳奇。其中一部分原因是駁殼槍能與51式手槍的子彈通用。駁殼槍的子彈是7.63X25毫米,而51式手槍則採用7.62毫米的口徑。但是這卻帶來很大的副作用,軍用的子彈往往推力都很強,不是原裝的子彈,很容易造成駁殼槍的炸膛或者卡殼,而且口徑更小的彈殼彈出後更容易造成使用者受傷。只有在應急的情況下,駁殼槍才會使用7.62毫米口徑的子彈。

更大的原因是駁殼槍的震懾力是一般手槍不能比擬的,這有利於公安幹警降低執法難度。顏值既是殺傷力,在外形上被歐洲士兵認為的傻大黑粗,在我國則變成了大殺器的象徵。在改革開放前,很多民眾獲取軍事知識的途徑不多,對於軍事的外行人眼裡,最直觀的感知就是視覺上的反應,器大活好是唯一共識。這就像抗戰的影視劇出現的場面一樣,很多英雄腰裡彆著的駁殼槍走路都感覺帶風。

還有就是駁殼槍的最大標尺都在800米-1000米之間。這個標尺所標註的並不是駁殼槍的有效射程,而是最大射程,誰都不能保證在這個範圍內保證殺傷。在100多年前,槍支的標註方法都是以這種方法進行標註,駁殼槍就沿用下來了。而駁殼槍在流入中國後,很多軍人文化水平不高,就誤以為是有效射程,而駁殼槍的有效射程最大也只有150米。雖然在後來這種說法已經得到糾正,但是卻成為了一種信仰,形成了強大的心理暗示。這就是所謂的現實扭曲力場的效應,別的手槍即使再好,與駁殼槍比起來都是渣。

駁殼槍在我國是槍中的貴族,即使是現在也是國外收藏家的收藏對象。在軍火市場上有市無價,很多國外軍迷都以擁有一把駁殼槍而自豪。德國精密的製造工藝使得駁殼槍仍然煥發生命力。


梓蕤


你說的是這把槍嗎?80式衝鋒手槍,它只是象駁殼槍,是一款新槍。

它沒有大規模裝備部隊。

但是它也存在了20年,設計10年,邊緣化10年。



18177028401


不是什麼重 攜帶不方便的問題的問題 我認為是社會環境好了 暴亂分子少了 不需要大威力武器了 如果環境不好 衝鋒槍 機槍 突擊步槍 都可能配上


周瑩159


當時我國政府經費緊張,民兵和警察對於手槍的要求不高,就只能湊合著先使用駁殼槍。直到上個世紀90年代,隨著54式手槍在警察中大量裝備,駁殼槍才逐漸被淘汰。


用戶97823049744


跟當時中國經濟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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