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檢察 昨天
春光燦爛,櫻花盛開
各地進一步推進復工復產
國內疫情防控持續向好,
![嚴防境外輸入!檢察官提醒:這些行為將會觸犯法律......](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但連日來卻出現了許多境外歸國人員
不服從隔離規定的情況。
服藥瞞報、“組團”瞞報瞞、
報入境後,到處“亂竄”等行為
加大了疫情防控的難度
![嚴防境外輸入!檢察官提醒:這些行為將會觸犯法律......](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除此之外,歸國人員不配合隔離,
各種“神操作”輪番上演,讓人哭笑不得。
“嬌小姐”:拒絕隔離,稱非礦泉水不喝
“跑步姐”:隔離期間外出跑步,不聽勸告還大喊”救命騷擾“
”拒絕姐“:拒接電話,拒絕上報體溫
面對疫情全球蔓延升級,身處海外的留學生、華人華僑紛紛踏上了回國之路。隨著境外輸入的風險增加,廈門也採取相應的措施,嚴防境外疫情輸入。
在全國上下共克時艱,抗擊疫情之時,
祖國當然心也系海外的同胞們
但是,回國”耍橫“,憑”一己之力“
給防疫人員的工作帶來極大的困難
造成人民群眾的恐慌
網民紛紛表示:”祖國不會慣著你!“
舉國上下正處於防疫的重要關頭
這樣的”任性“會觸犯法律嗎?
又有哪些行為會觸犯法律呢?
翔安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
蘇素專檢察官來告訴你:
出入境人員違反國境衛生檢疫規定,拒絕執行海關依法提出的:
健康申報、體溫監測、醫學巡查、流行病學調查、醫學排查、採樣等衛生檢疫措施,或者隔離、留驗、就地診驗、轉診等衛生處理措施,或者採取不如實填報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隱瞞疫情,或者偽造、塗改檢疫單、證等方式偽造情節的,引起新冠肺炎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
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應以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定罪處罰。
另外,如果行為人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如隱瞞接觸史,不服從隔離、體溫監測等防控措施,造成危害後果的,
還可能涉及3個罪名,即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妨害公務罪。對於尚不構成犯罪的行為,可以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除此之外,近日,
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
司法部、海關總署等聯合發佈意見,
也明確將這六種行為納入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
(點擊圖片查看)
當任性恣意無視道義譴責,
就只有法律懲治才能拴住肆意妄為。
最後,檢察官有話說
疫情是面“鏡子”,照出了個別歸國人員的“原形”,但我們相信,這樣的人畢竟是少數。正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所有在我國境內的公民及其他入境人員,均需要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法規,嚴格落實抗擊新冠疫情的各項措施。疫情當前,更需要大家團結一致共克時艱。
廈門翔安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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