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條款,說人話

我想許多人覺得保險不靠譜有一個很大的原因就是保險條款的理解太複雜。的確,也有很多保險代理人在講解的時候特別喜歡用一些專業術語來顯得自己特別專業,這樣更是拉開了彼此之間的距離。以前寫文章講究辭藻華麗,顯得自己有文采。現在只講究通俗易懂,就好像我就在你身邊與你侃侃而談。


講條款,說人話

言歸正傳,我們來看看保險合同中的專業術語及專業條款。


投保人,被保險人,身故受益人

還記不記得前些年引起譁然的泰國旅遊殺妻事件。男子為他妻子購買了很多保險,身故受益人寫的是男子本人。後來他妻子在泰國旅遊中死亡。這個例子中男子就是投保人,被保險人是他老婆,身故受益人也是男子本人。當男子的妻子死亡之後,男子能從保險公司得到大筆的保險賠償金。

然而,這個事件後來經過調查是男子蓄意殺害妻子騙保,他當然不可能從保險公司拿到一分錢。我舉這個例子有點負面,但一來解釋了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二來又宣導了騙保是萬萬行不通的!


保險期間,保險金額,保險費

保險期間有終身和定期。我之前寫過終身和定期的區別。如果某人購買了一份終身壽險,那麼保險公司就負責到他去世為止;如果購買的是一份保險期間為30年的壽險,保險公司只管他這30年。

保險金額就是保額,保額一般只在重疾險,壽險裡才有意義。比如我買了一份100萬的重疾險,這100萬就是保額。再比如我們的車險,一般現在都會推薦買100萬的第三者責任險,這個100萬也是保額。保險費就是我們每年付給保險公司的錢。


現金價值,減額交清

比如某人買了一份2萬一年的100萬保額重疾險。

這份保險他交了4年,第五年他跟保險公司說,我不繳費了,我要退保。這時候他能從保險公司拿到一筆錢,這筆錢就是現金價值,也叫退保金。而且這筆錢絕對不會大於他這4年所交的8萬塊,甚至只有一丟丟。因為前期的現金價值少得可憐。

或者他不跟保險公司打招呼,那一丟丟錢他也不要拿了,他這4年所交的8萬可以換來一個極小的保額,後續不用交費,他在保險公司也擁有了一丟丟保障。這個就是減額交清保額。


豁免

在我還沒有入行之前我購買了一份重疾險。我問代理人什麼叫豁免,她說是指發生了不美好的事,我一臉蒙圈。簡單來說豁免就是免交保險費。當不美好的事情發生(對的,比如死亡),後期可以不用交保險費,但是保險合同依然生效。多出現在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不是同一人的情況下。現在有很多多次賠付的重疾險,第一次罹患重疾之後也能夠免交後期保費。


寬限期,效力中止與恢復

上面我們提到某人在交了4年保費之後不想再繼續繳了,也許是他手頭緊暫時拿不出保險費。如果他的繳費時間是3月1日,那麼他最遲可以在4月30日繳費,這60天就是寬限期,而且這60天發生了保險合同規定的事故,保險公司依然會給付保險賠償金。如果60天內他還是沒繳費,這時合同就中止了。看清楚了,是中止,不是終止。既然是中止就有恢復的可能。只要在兩年內他補交了保險費,保險合同又開始發揮它的作用了。但是這兩年如果發生了事故,保險公司就不負責了。


猶豫期

小A是個糾結的人。代理人好不容易說服他簽了一份保單,他思前想後還是覺得哪裡不對勁。那麼他可以在10天或者20天之內選擇退保,這個時候退保,保險公司會把他當時交的保費退還給他,他沒有損失。這10天或者20天,就是猶豫期,各個保險公司會有不同。


保單貸款

買了保險可以貸款哦。貸款金額最高能做到現金價值的80%,但是貸款期限不能超過6個月。貸款利息是根據當時的市場利率確定。一般在年金險會用的比較多。


疾病條款

最後來說說購買了重疾險最關心的疾病條款,疾病條款涉及到太多醫學知識。但是有一點,前25種重大疾病是銀保監會和醫學協會規定的發生率達95%的疾病,關於賠付的條款都是一模一樣的。至於現在市面上多達100種以上的疾病,也許是這個行業競爭越來越激烈的產物。對於我們來說,我們的權益能得到更大的保障,但是從另一方面來看,使得我們在產品的選擇上更加眼花繚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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