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近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通知强调,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流入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开放,避免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同时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此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赴鄂疫情防控一线开展医疗支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教育优抚对象,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细化入学操作程序,积极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记者:伍凤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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