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來縣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
關於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入境人員來惠返惠登記管理工作的通告
惠防疫指辦通告〔2020〕2號
為有效防範和應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輸入,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將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入境人員來惠返惠登記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入境人員[指出國(境)返回的中國公民和入境的外國籍人員、無國籍人員]來惠返惠,無論通過境外直接進入或從國內其他城市中轉進入,應當遵守國家、省、市和我縣疫情防控有關決定,自覺接受登記調查、檢查檢疫、核酸檢測、隔離觀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所有入境人員抵惠後,必須第一時間向目的地所在的鎮(區、場)、村(社區)報告登記來惠返惠時間、交通工具、出發地、隨行人員、健康狀況等信息。本通告發布之日
入境未滿14天且未申報登記的人員,必須於24小時內補報登記。
三、所有入境人員(包括本通告發布之日入境未滿14天的人員)必須自覺配合屬地疫情防控部門落實集中或居家隔離觀察,並接受核酸檢測等健康篩查措施。
四、近期計劃進入我縣的入境人員,其本人、親屬或接洽單位應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的鎮(區、場)、村(社區)報告其身份信息、國內住址、聯繫電話、國外旅居史、健康狀況和入境的時間、地點、方式等情況。
五、入境人員及其家屬刻意隱瞞接觸史、旅居史,故意謊報病情或拒不執行我縣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新冠病毒傳播或者可能造成傳播危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所有相關治療費用由本人承擔。
六、廣大群眾對發現的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入境人員,要積極舉報(舉報電話:0663-6686070)。
七、本通告施行過程中,上級部門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特此通告。
惠來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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