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傳播散佈謠言,拘留!金平警方快速反應,迅速查處兩起網上傳播散佈謠言案件

傳播散佈謠言,拘留!金平警方快速反應,迅速查處兩起網上傳播散佈謠言案件

近日,金平警方快速反應,迅速查處兩起網上傳播散佈謠言案件,涉案的林某生等違法人員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10月19日晚,金平公安分局接上級通報,微信群有一則短視頻傳播,視頻顯示在“鳳祥金店旗艦店”前面有人聚集,並配音潮汕話稱“搶劫啊,搶金啊”,視頻拍攝時間為夜晚,拍攝者站位疑似在為金環南路與長平路交界處的“鳳祥金店旗艦店”對街步道。

传播散布谣言,拘留!金平警方快速反应,迅速查处两起网上传播散布谣言案件

接報後,金平公安分局迅速組織警力進行查證,經查近期轄區並無接報金店被搶警情,“鳳祥金店”工作人員也確認並無此事。隨後,警方繼續對傳播散佈謠言的相關人員開展核查,於20日凌晨將涉嫌傳播謠言人員紀某華(女,32歲,市區人)傳喚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至21日晚,民警又先後傳喚了傳播該不實視頻的人員陳某龍(男,28歲)、李某斌(男,29歲,均市區人)、柳某(女,24歲,惠來人),經循線追查,最終鎖定並將製作該不實視頻的違法人員林某生(男,25歲,市區人)傳喚到案。

經查,10月18日19時多,一名駕駛小汽車的男子在長平路長髮大廈“鳳祥金店”前倒車時,不慎碰撞到旁邊一名金店保安,雙方發生爭執引發群眾圍觀。此時林某生步行路過該點對面,即用手機拍攝視頻並配以“搶劫啊,搶金啊”的旁白,發給朋友柳某,柳某將該視頻發至朋友圈,後李某斌、陳某龍、紀某華等人先後將視頻轉發至朋友圈或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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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傳播散佈謠言案件違法人員林某生、柳某、李某斌、陳某龍、紀某華處以行政拘留。

本月,金平警方還查處了另外一宗傳播散佈謠言案件,10月12日上午,有群眾發現在市區龍北街龍北小遊園內宣傳欄貼有一張字條,內容寫著:“鮮某某超市售賣變質食物,有人家的小孩吃後中毒!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商家無良,見利忘義”。經金平分局金龍派出所組織核查,於10月15日晚將傳播散佈謠言的違法嫌疑人李某文(男,51歲,市區人)傳喚到案,查明其傳播散佈謠言違法事實,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市民朋友,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切不能輕易散佈、轉發未經核實的信息,要做到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好網絡環境和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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