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房夫妻名字第一和第二有什麼區別嗎?有何依據?

我是你的以後84712327


您好!從產權的角度來說,名字放在第一和第二是沒有本質區別的,但在實際操作中,通常是將第一位置人作為主貸人,而第二位置人作為共同貸款人。

第一,從產權角度來說,

從產權角度來說,房本名字放第一位和第二位並沒有本質差別。兩人都屬於房產共有人,在優先級上並沒有差別。

根據《物權法》規定,不動產可以由兩個兩個以上的產權人共有,共有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共同共有,且共有產權人可以自行約定各自所佔的產權比例,產權證上面會明確標明比例份額。所以名字排列前後與產權比例並沒有關係,在實際操作中也沒有規定。

第二,從貸款角度來說,

地方有不同的執行標準,通常第一人設定為主貸款人,以第一個人名子來貸款辦手續,資質審核也會以第一個人為準。當然,如果購房動作發生在婚後,兩人是需要一同簽字辦理貸款手續的。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一紙家書


在建委網網籤備案時,第一個名字是購房人,第二個名字是共有權人,在法律上沒有區別。

夫妻買房本來就是共有產權,交房時有一份房產分配比例,需要填寫各自佔比份額,可以作用於後期財產分配。

現在各地區都在限購,夫妻雙方有購房資質的一方會作為資質審核人名字會在前面。

希望能幫到你



房蟲一隻


沒有區別,不管是寫一個人名字還是二個人名字,都算是該家庭已經擁有一套住房,再次購買時各項政策均按照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標準執行。

《關於規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10]83號)第一條規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擴展資料:

《關於規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10]83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1、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3、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希望能幫助到你!


蓉城勁哥


僅名字順序而言,沒有區別。

根據婚姻法規定,婚內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房產本身就是婚內購買,房產證上即使僅有夫妻一方的名字,法律上依然認定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屬於婚前購買,婚後共同還款,則首付部分法律一般認定為一方財產,但共同還款部分法律會認定位夫妻共同財產,包括還款部分的財產增值。

如果房產證上有兩個人的名字,則明確約定了產權份額,那麼就屬於財產約定製,房產按照約定比例分割屬於每個人的財產。


貸客的伊甸園


沒有任何的區別 ,有共同的權利以及義務的

按照我國《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可以由兩個兩個以上的產權人共有,共有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共同共有。 二、產權證上面登記的產權人,如果是兩個以上的話,則是共有產權人,產權人的名字沒有前面和後面的區別,不是登記在前面的佔所有權的比例就高,登記在後面的佔所有權的比例就低,我國《物權法》規定,共有產權人可以自行約定各自所佔的產權比例,產權證上面會明確標明比例份額,而不是以產權人名字登記的前、後順序來確定產權比例的。


鯉城學區房專家


產權上分割沒有區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爭對銀行貸款一般以第一個為徵收,催收對象!




一峰


從兩點來講:

第一、如果是從法律角度來講,沒有關係

第二、貸款,不知道別的地方怎麼講,我們阜陽阜南是寫在第一個為主貸款人,以第一個人名子來貸款辦手續,當然了,兩個人也是都要去銀行簽字的。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有言可樂


沒有區別,建議婚內買房寫一方的名字。以後再買還能按照首套房進行首付和貸款。婚後房產,寫幾個名字都是共有財產,寫兩個人名字,以後房子出租,買賣都需要兩個人來參與,不如一個人省事


木子li李


沒有區別。

根據婚姻法規定,婚內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房產本身就是婚內購買,房產證上即使僅有夫妻一方的名字,法律上依然認定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長春地產新觀察


本人在售樓部賣房3年,買房夫妻名字前後排名沒有影響,但是一般情況下,家裡如果是男人當家,男人名字在前,如果是男人比較愛媳婦,會把媳婦名字放前面,還有些只寫自己名字的,如果是男士,可能會有家庭糾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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