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廠回族自治縣:關於精準實施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通告


大廠回族自治縣:關於精準實施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通告


大廠回族自治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於精準實施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通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調整管控措施


1、縣內村街、小區及公共場所“健康排查二維碼”檢查點繼續保留,已納入健康檔案電子信息管理系統的人員,通過掃描“健康排查二維碼”,測量體溫正常後,可在全縣範圍內正常通行,不再執行分時、分段進出限制。北京通勤人員繼續按原有政策執行。


2、國內低風險地區入縣返縣人員,經村街、小區信息登記(核實旅居史)、體溫檢測,並提供健康證明(戶籍所在地或原居住地),按程序納入健康檔案電子信息管理系統,同政策執行。


3、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入縣返縣人員,村街、小區要及時報告屬地,登記備案,並採取相應措施,在落實居家或集中隔離觀察14天基礎上,經體溫檢測、健康檢查正常後,按程序納入健康檔案電子信息管理系統,同政策執行。


4、境外入縣返縣人員,必須提前主動向目的地所屬鎮(街道)、園區或單位報告,實施集中隔離觀察14天。故意隱瞞境外行程,導致不良後果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境外工作專班會同屬地統籌做好接送轉運、信息通報、身份登記、核酸檢測、應急處理等防控管理工作。所有境外入縣返縣人員食宿費用自理,治療費用按現行醫保政策執行。


二、加快復工復產


5、全面實行告知承諾制,不再對企業(含建築工地,以下同)復工復產設置條件,各相關部門實行精準幫扶,確保在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方便企業復工復產。


6、國內低風險地區返崗務工人員由企業進行信息登記,核實14天內本人及家屬旅居史並進行體溫檢測正常後,可直接上崗,並按程序納入健康檔案電子信息管理系統,同政策管理;來自湖北返崗的務工人員要做好“點對點”“一站式”輸送返崗。


7、企業員工往返居住地和企業之間,由企業屬地鄉鎮、園區或行業主管部門協調落實好通行手續,確保通行無阻。


8、已納入健康檔案電子信息管理系統的人員赴除北京外其他地區務工、出差等,需提供居住地健康證明的,由所屬鎮、街道、園區開具證明。


三、恢復公共服務


9、公園、廣場等室外公共場所恢復開放,暫不進行有組織的健身、娛樂等聚集性活動。


10、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及各類商業門店全面恢復營業,嚴格落實場所消毒等措施,控制疏導人流,避免人員聚集。農村大集、早晚市恢復開放。


11、餐飲經營單位在嚴格落實省市疫情防控行業指南的要求下,有序恢復堂食服務,每桌以額定人數減半為上限,採取分散分餐制且提供公筷公勺,就餐顧客同向間隔或相向錯位就坐,最短距離不少於1米。嚴禁接待會議、培訓、聚會等聚集性活動。


12、賓館要實行“四實登記”(實名、實情、實數、實時)標準,準確錄入、及時上傳。對境外和中高風險地區人員及時上報給公安機關。嚴禁接待會議、培訓、聚會等聚集性活動。


13、網吧、KTV、遊戲廳、棋牌室、酒吧、影劇院等文化娛樂場所,圖書館、文博館、健身房、游泳館、球館、公共浴室等人員聚集性公共場所以及旅行社、景區等,暫緩開放或營業。


14、繼續停止群體性聚餐、宴席、扎堆聚會、聚集娛樂、文藝演出、體育賽事、廟會、展覽會、展銷會等大型公共活動和群眾聚集性活動。


以上恢復營業的場所要嚴格各項防控措施,各職能監管部門和屬地要強化督導、推動落實。


四、嚴格個人健康管理


15、廣大居民要加強自我防護,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自覺保持與他人距離,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聚集活動。


16、出現發熱、乾咳等症狀,做好個人防護後第一時間到縣定點醫院(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醫院)發熱門診檢查,不得隨意走動流動、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時向所在村街、小區、單位報告。如隱瞞病情,造成疫情擴散的,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通告中未涉及的其他事項,仍按照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執行,或以單項防控要求為準。


大廠回族自治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3月24日


大廠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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