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寫作:未嘗不可採用“拿來主義”

寫文章,最忌諱的是抄襲,嚴重者涉嫌侵權。但這並不意味著完全不能運用別人的東西,得當地採用“拿來主義”,為我所用,未嘗不可。

那麼怎麼“拿來”呢?依據漫說雜談多年的寫作體會,下面這些情形是可以“拿來”的。

一、標題

如果把一篇文章比作“人”的話,那麼標題就是文章的眼睛。你擁有一雙美麗的眼睛,回頭率必然會很高,同樣你起了一個好的標題,也會引起更多讀者的閱讀興趣。

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30年代上海一家報紙發表的題為《豐子愷畫畫不要臉》的文藝評論。許多人看到這個標題大吃一驚,於是迫不及待地去看評論的內容,想知道這位著名畫家究竟做了什麼不要臉的事情。不僅如此,就連豐子愷本人看了標題之後也怒不可遏。心想,自己素來與人無冤無仇,何以對我這樣破口大罵?然而,在他看完全文之後,發出了會心的微笑。

原來是文章的作者,在誇豐先生的《鄉村學校的音樂課》作品。文章寫道,畫中的孩子們一個個張大了嘴巴,跟著拉二胡的先生唱歌。雖然畫面上的人物沒有眼睛和鼻子,但從他們揚著頭,張著嘴的神態中,真切地體會到這群活潑可愛的孩子正沉浸於全身心地投入唱歌而帶來的歡樂之中。

當天的報紙人們爭相傳閱,原因就在於報紙刊登了這篇標題獨特的評論。

假如我們也想借這個標題蹭點熱度,提高閱讀率,讓更多的讀者為自己點贊,那麼就可以把這個標題“拿來”所用。

照搬照抄嗎?當然不是。如果你照搬原題,肯定不會再引起多少人的閱讀興趣。那怎麼辦?辦法就是對原標題進行適當的加工。比如前面加兩個字:《也談豐子愷畫畫不要臉》,或者叫《再評豐子愷畫畫不要臉》,這樣就會再次“誘”導讀者一覽究竟。這樣運用原標題,原作者也不會說什麼,甚至還會很開心。


二、背景材料

一些公文,特別是新聞報道,常常需要交代新聞發生的背景材料。這個被稱作“新聞背會的新聞”的背景材料,如果運用得好,可以深化報道主題,豐富新聞內涵,提高新聞價值,增強新聞可信度和可讀性,說的通俗一點就是:解渴,而不是讓讀者有種半飢餓的感覺。

舉個例子。《人民網》2020年01月15日刊登了一篇文章,題目是《賣包子不再是主業 老字號狗不理轉型算不算成功》。文章在寫完經營現狀之後,交代了狗不理包子的來源。

狗不理起家於清咸豐年間,原來是一家專營包子的小吃鋪“德聚號”。由於老闆乳名為“狗子”,生意好的時候,狗子忙得顧不上理人,被大家戲稱為“狗不理”,“狗不理包子”因此得名。2005年,天津狗不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2006年,狗不理被評選為第一批中華老字號。如今的狗不理成長為一家連鎖的上市食品企業。

為了讓讀者進一步瞭解狗不理包子的經營歷史,文章進一步寫道:

2005年改制後,狗不理開了12家分店,主營業務也由賣包子轉變為高檔酒店的經營。如今,狗不理已走向中高端市場,高檔酒店在主營業務中的佔比非常高,在北京、天津直營的13家品牌酒樓和6家不同菜系、風味各異的花園別墅式酒樓均屬中高端餐飲,在天津僅僅開了5家快餐店。除了經營高檔酒店,狗不理還拓展了經營領域,涉及中式快餐、物流配送、速凍食品、養殖基地、新品開發、培訓學校等多種業態。

有了這些背景材料,我們就會充分了解狗不理包子的來龍去脈,既看到了新聞,又長了知識,甚至平添了對“狗不理”的嚮往。

這些背景材料許多時候不用我們再去費勁編寫,因為是“背後的新聞”,多數以前有人寫過,你拿來粘貼即可。但前面一定要加上一句話:據悉,或者據瞭解,或者據***報道,等等。這樣,既增加了新聞的可信度,某些時候也可以減輕自己的責任,這裡指的某些時候,是萬一報道出現了問題。

三、政策法規、上級要求

許多文體,如實施方案、領導講話、工作總結等常常要運用政策法規、上級要求這些內容。這些內容也用不著你去撰寫,而且自己撰寫還容易跑偏,出現錯誤。那怎麼辦?辦法就是你用那段,直接搬來那段。但有一點,務必要寫清楚出處。比如《合同法》規定,全國農村工作會議要求,省委書記強調,中央1號文件指出等等。這裡特別強調運用上級文件內容,一定要標註內容來源。

舉個例子:有篇文章寫道,國家要求,要“建立以社區黨組織、社區自治組織成員為骨幹,社區社會工作者和其他社區專職工作者為支撐,社區志願者為補充的城鄉社區服務人才隊伍。”(《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6-2020年)》民發〔2016〕191號)。這篇文章運用上級要求後(引號部分),後面立即跟上了這段話的來源,這樣就更有權威性和說服力。

四、論文

論文對“拿來”有嚴格的規定。中級職稱的職稱論文的查重率要低於30%,高級職稱的論文查重率要低於20%,但是這也不是絕對的,針對不同期刊發表論文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六大核心期刊查重率不能高於15%,更高一點的查重率不能高於8%。

從這些規定可以看出,儘管論文反對抄襲,但可以適當借鑑別人的東西,如觀點、論據等等。重要的是我們一定要標明參考的來源,這既是論文寫作的要求,也是展示我們素質的一種表現。

如2018年10月15 日,《知識-力量》刊登的文章《關於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思考》,文末就標註了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1]叢伶洪.《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流失問題研究》[D].山東:山東大學,2014.5.

[2]馮亞乾.《社會工作人才發展與人才流失問題的反思》[J].管理觀察,2015:584-21.

[3]陳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實踐與經驗-基於H省的四個個案研究》[D].湖北:華中師範大學,2015.

好了,今天就說這麼多,不知道對不對,希望我們共同探討交流,共同發展進步!

謝謝您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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