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甘棠書院十齋銘

解讀甘棠書院院訓


河南三門峽市因陝州古城“甘棠遺愛”、“召公勤政”聞名一世。四川廣安的明代甘棠書院與河南甘棠書院沒有關聯。廣安的甘棠書院在《廣安州志》有記載,州志上記載甘棠書院的位置在州東十里,為吳伯通的講學處。也記載了相關古蹟。一要堂:州東甘棠書院內明成化丙午(1486)春吳伯通建。儼若思堂:亦甘棠書院明吳伯通建。嘗列先正條規,祀其像取景仰之意,左右有十齋。州志記載的十齋為“敬、義、靜、虛、動、直、明、通、公、溥”。州志記載了吳伯通《甘棠書院記》和《甘棠書院碑記》。

吳伯通一生作品彙集在明代廣安知州汪城序,母本刻於甘棠書院的三十四卷的《石谷達意稿》,也有稱《石谷文集》。遺憾的是五百年來,至今沒有人點校研究。近年來因吳氏家族修譜才推動該工作,才引起相關專家的注意,廣安本地尚未有專門研究,西華師大和重慶民間專家反倒正在進行相關點校研究,甚至已納入已蜀全書點校出版。

本文主要解讀甘棠書院院訓。解讀前需交待一下吳伯通撰《甘棠書院記》版本問題。州志記載的《甘棠書院記》與《石谷達意稿》原文有近六十處的出入。這麼多內容誤傳也是一件遺憾的事情,有些內容差距還較大。這裡不一一列舉。本文完全採用明刻本《石谷達意稿》原文進行解讀。

《甘棠書院記》由吳伯通撰,出現在《石谷達意稿》卷二十一第六篇。文章“記創建端原”。文章開頭把在河南的思想理念進行了交待,要“正學”,反對“邪說”,言下之意倡導良好學風。進一步說回鄉“丁憂守制”只是為了守墓需要建居住的房子,當初也想多花時間教一下自己的子女。後來,來向他請教的人太多,因為督學潘璋的鼓勵,更有“二侯”知州王輿和同知秦昇的鼎力支持,各方人士出錢出物出勞力,建好了甘棠書院。其規劃建造水平就是當時河南高等學府的水平,實際上是百泉書院的翻版。

原文中有一句話“亦因以紀念二侯之遺愛”,在咸豐版《廣安州志》的《甘棠書院記》沒有這句話。實際上《甘棠書院》寫作目的,更多讓後人知道知州王輿和同知秦昇的功勞。這文前提到的“甘棠遺愛”,《甘棠書院記》亦有記載,成浩甘棠遺憾愛意指對離去官員“二侯”的頌揚。

原文的十齋順序也與州志不一樣。原文“齋左:曰敬、曰靜、曰明、曰動、曰公,右:曰義、曰虛、曰通、曰直、曰溥”。這就是甘棠書院“周元公(周敦頤)所示學聖之要訣也”。也是我所說的甘棠書院院訓。

這十個字順序排列不是亂排,這是一個完整的意思表達,比州志記載的順序科學。這是對吳伯通堅守的宋明理學的高度概括和理解,要求學生必須時刻銘記在心並踐行的。

院訓表現了北宋周敦頤易學道德命題:無慾則靜虛動直,進而達到明通公溥。“靜虛則明,明則通,動直則公,公則溥”。

意思是人心中虛靜則沒有疑惑,沒有疑惑心就通達,念頭正直就無私,無私就無所偏倚。“明、通、公、溥”這四者具備,就同聖人差不多了。

在周敦頤看來,學聖學,也就是教人做聖賢,根本要領是“無慾”,由“無慾”就能做到“靜虛動直”,由“靜虛動直”自然能達到“明通公溥”。用句套話說,就是研究聖學,“無慾”是基礎,“靜虛動直”是關鍵,“明通公溥”是功用。周敦頤到底說了個什麼意思,咱們還是舉例說明。

這是個真實的故事。明代有一大儒名叫曹學佺(音全),他當官的時候,所在的地方,有一皇親宗室,他的家奴特別的驕橫無禮,養了一隻惡犬,到處欺壓百姓。話說這天,這個家奴又帶著惡犬上街,見人就咬,結果一個秀才沒躲開,被惡犬撲倒在地,眼看這個秀才就要命喪犬口,這時候路旁邊的一個屠夫持刀過來,手起刀落,砍下了狗頭,救下秀才。這下家奴惱了,告到官府,讓屠夫給惡犬償命。剛正不阿的曹學佺正好處理此案。瞭解了真相後,他不但不同意處罰屠夫,還要狠狠的處罰那個家奴,還要家奴賠秀才醫藥費。家奴就回去告知了皇親,於是皇親賄賂了秀才,讓他翻供,說是跟家奴是好朋友,那天是逗狗玩,要治屠夫的罪!秀才在權勢威脅和重金誘惑下,竟然翻供,當堂認狗作友,說那天是哄狗玩,屠夫是多管閒事,殺死愛犬,應給狗償命。曹學佺勃然大怒,痛打秀才,最後秀才招了自己被收買的事,於是真相大白!曹學佺判:屠夫無罪;秀才,與狗相好、認狗做友、恩將仇報,革去功名。

故事到此結束。我們來看故事中的兩個人物:屠夫與秀才。

先看屠夫。他原本當街賣肉,在狗咬人事件發生前,他的心態是平和的,沒有什麼想法和傾向(當然可能正在忙於自己的生意),這就叫“靜虛”。狗咬人事件發生後,他見義勇為,手刃惡犬,救下秀才。在做出這一行動前,他沒有考慮這一行為會給自己帶來什麼麻煩,只是遵從自己內心最基本的惻隱之心和是非判斷,毫不猶豫,動手救人。這就叫“動直”。《中庸》說:“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遵從上天賦於我們的“人性”而為就是“中庸之道”。在這個故事中,因無私無慾從而做到“靜虛動直”的屠夫,真正踐行了“中庸之道”。

再看秀才。在被狗咬之後,他不可能分不清是非,他的問題就出在“動不直”,在金錢和權勢面前,他喪失了基本的是非之心,喪失了基本的“人性”,為了自己的私慾,誣陷恩人,認賊為友,徹底違反了“中庸之道”,說他是個衣冠禽獸也不為過。看來,離開了“中庸之道”,人就不能稱其為“人”了。所以《中庸》說: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

從某種意義上講,屠夫沒什麼知識,一事當前,他想的少,更容易遵從自己內心的第一反應行事,毫不猶豫,反而踐行了“中庸之道”,更接近“聖賢”。那秀才雖為聖人門徒,有了知識,想的事也多。一事當前,是非本是分明,但就怕他轉念一想。這一轉念,往往就背離了良知,選擇了利益,違反了“中庸之道”,做下禽獸不如的事。所以事後,曹學佺怒寫對聯:

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吳伯通對這十個字總括為“一要堂”,寫詩進一步闡明“內一靜虛,外一動直”,“明通公溥,優入聖域”。強調“主敬”以存心,吳伯通說,是雲持敬,靜存動晳(晰)。持敬是宋明理學核心精神訴求。持守恭敬之心,吳伯通放在第一位。他認為,一為要,一者,無慾也。無慾易至,必自敬始。

在吳伯通看來,“萬物有則,百為維楨”,“天下正路,君子攸行”。他認為義理兩端,其幾可不辨於立志之始乎?其途可不辯於鹹拇之初乎?毫釐一差,君子小人天壤判矣,豈直千里之謬?然人亦孰不願為君子哉?無所為而為者,義也。一有所為而為之,皆利心也。

按吳伯通理解的靜虛動直和明通公溥。在他的詩中可以看出,靜,“無慾故寂,有主常在”;虛,“此心真體。鑑空衡平”;動,“此心寂感,天地至神”;直,“善端感物,木萌泉發”;明,“理徹萬微,義精秋毫”公,“心一無慾,百慮皆公”;溥,“流通物我,聖功乃成”。

“一者,無慾也。無慾則靜虛動直。”意為沒有慾望之心方能做到虛靜,即使念頭萌動也不失正直。”這裡的欲指私慾和自私。縱觀吳伯通的一生,真正踐行無慾(沒有私心)。

“明通公溥,庶矣乎”,就是說我們一個人,如果能夠做到明——清明,通——暢通,公就是大公無私,溥——普遍,到處可以暢行無阻。這大概就是聖人了。

吳伯通一生以做聖人為標準。這個標準就是吳伯通對學生要求的標準“為學先立志,立志先立德”。對學生的要求就是對自己的要求。他為什麼堅持原則選拔人才,因為“無慾”,因為無私心,說穿了就是具有修德敬業高尚的人格魅力。這在整個《石谷文集》中無不彰顯吳伯通的以德立業健康心態。(廣安市城市建設檔案館 吳開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