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與立場不能劃等號

觀點與立場不能劃等號

孫維瑾


有的人認為“容得下不同觀點,容不得一切立場”,激起我對“觀點和立場”這兩個概念的興趣。多年來,我已經放棄了“階級鬥爭”和“無產階級專政”的思維,代之以“共建和諧”和“法治”。因此對“立場”也沒有了概念。網上查知,立場是指認識和處理問題時所處的地位和所抱的態度,與“角度”的差別是更加宏觀,一般指階級立場,黨派立場等。

“立場和觀點”其實是一體的。立場靠觀點反映出來,立場一致,觀點也不同。觀點是對事實的評價。觀點不表達出來,沒有辦法瞭解一個人的立場。如果預設一種立場,視事實於不顧,黑白混淆,那就是偏見和誤導。

形成觀點的思維過程應該是:在事實的基礎上,通過邏輯推理、分析與綜合,形成對事實的評價就是觀點。這樣的觀點是客觀的,而非主觀臆斷。

如此說來,一個人在沒有表達他觀點之前,人們由他的社會地位來預測他的立場。然而,一個人立場不僅僅是他社會地位、個人利益決定的,與他接受的教育、素質等有關。一個人考慮問題可能會從不同立場去考慮。

這裡不妨舉個例子。

美國國父之一的漢密爾頓,是聯邦黨人領袖,他死於與決鬥。決鬥的對手是他的同黨、當了副總統的伯爾,總統是共和民主黨領袖傑弗森。漢密爾頓認為:伯爾人品不好,會把美國帶向深淵,而傑弗遜不會。伯爾競選總統受到自己黨內大佬的反對,和漢密爾頓決鬥。

漢密爾頓考慮問題的立場是美國國家利益、而不是本黨利益。在漢密爾頓公開發表自己的觀點、採取行動之前,如果是從黨派利益來預測漢密爾頓的立場,一定以為他會支持伯爾。但實際結果不是這樣。

因此,可以這樣講:在一個人的言行沒有公開之前,僅以立場來判斷一個人不可能準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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