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及考试制度迎来重大变革

3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及考试制度迎来重大变革


从通知看,主要变革有以上几个方面:

一是由原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二是监理工程师由原来的不分专业修改为分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

三是取消了原来监理工程师考试必须工程师职称满3年以上才能报考的条件。

四是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即可报考,学历更高工作年限相应减少,但开展试点的地区(北京、上海等)必须本科以上学历。

五是专门强调严禁“证书挂靠”。这是第一次在文件中正式提出,并提出出租出借注册证书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

七是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交通运输部负责;水利工程专业由水利部负责。

八是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由2年一个周期修改为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4年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为考试成绩合格。

九是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专业科目成绩按照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

十是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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