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法润青少年•宪法在心中”获奖作品展示|不以规矩,难成方圆


在岁月的长河中,人们经过千百年,并建立了直到现在仍生生不息的人类文明,离不开“法”这一利器。自从创建文明以来,人类社会中存在的各种不成文的约定就是“法”的前身,古有儒家宗师孟子曰:“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今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针政策的提出,都证明了“法”已深深烙在每个人的心中。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大大小小的交际圈,都有一套自己的“法”。学校里学生需要遵循纪律;职场上每一位工作人员需要遵守法则;在公共场所,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秩序;买卖东西的时候,我们也应该遵守交易规则。古时候,人们就有用粮食,贝壳等来换取自己所需物品的法则,后来慢慢出现了现在我们使用的纸币。有价值的东西才能换来另一种有同样价值的东西,这就是从古至今都存在的交易法则。如果没有这种法则,我们的社会一定会完全乱成一团,人们只是靠抢或者更极端的方式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样没有秩序的社会肯定会因为人们的自相残杀而最终结束。

在我们现在生活的社会中,到处都有我们需要遵守的法律。我们在过马路的时候,要记得“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的原则,而且一定要从人行横道上过马路;我们在图书馆的时候,要记得做任何事都要静悄悄的,不会打扰到别人;当我们在公交车上,见到行动不便的老人或孕妇时,应该及时为他们让座,还有许许多多我们都应该遵守的法则,这些生活中的法则虽然并不起眼,有可能只是一个细微的小动作,但是仍体现了人们的道德素质以及对法律的理解。法律并不只是对一些严重的刑事案件或者涉及到家国利益的事情有效力,同样也能约束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行为。而且正因为我们不注重生活中的小事需要遵循的法则,才会有各种各样的事故发生。最近在重庆就发生过一起因为乘客坐过站而与公交司机厮打,最终导致公交车失控直接坠江的重大事故,一车人的性命由于这名无视法律的乘客的胡乱作为而逝去,实在是太不值得了。所以我们应该从小就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从自己做起,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起,为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学习宪法要从娃娃抓起”这个理念十分值得在青少年的教育中推广,对宪法的学习不止是对我们国家治理方针政策的了解,还应深刻理解宪法对我们日常生活的影响以及意义,我们的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任何我们所参加的社会活动都离不开一定的规则,如果没有这些规则以及法律的保障,就很难保证我们有秩序地开展一系列的日常活动,所以,我们应该时刻遵纪守法,并且学会用“法”这把利器来保护自己,脚踏实地地迈向人生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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